10月15日,《军队文职人员待遇保障暂行规定》正式施行。
我们一起来捋捋其中的干货。
1、待遇保障内容
文职人员的待遇保障,主要包括3个方面:政治待遇、工作待遇、生活待遇。
其中,政治待遇包括培训、教育、参加会议等。
工作待遇包括差旅费、通信补助、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
生活待遇,包括工资、住房、医疗、福利等。
2、工资增长机制
军队建立文职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条明确,国家建立军人工资待遇正常增长机制。
文职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应该是跟军人工作待遇正常增长机制,一脉相承、又有所区别的。
3、住房保障
文职人员住房施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
住房货币补助待遇,主要包括: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其中,住房补贴跟岗位等级和单位所在城市紧密挂钩——
比如,同级别的文职人员的住房补贴,北京的肯定就比哈尔滨的高一点。
4、单位住宿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文职人员可以住用单位的集体宿舍。
5、医疗保障
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水平建立医疗补助制度。
6、带薪休假
文职人员从被批准招录聘用的第二年起,享受带薪休假。
其中,文职人员与配偶、父母不在同一地生活的,享受探亲假。
7、福利待遇
享受探亲假的文职人员,单位需发放探亲路费。
按规定享受看望慰问和救济、夫妻两地分居补助、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子女保育教育补助等。
文职人员子女的学前教育,可就近安排入军队幼儿园。
8、依法优先
文职人员按照规定享受道路客运、水路客运、铁路客运、民航运输优先出行服务等优待。
9、兼职取酬
专业技术文职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之后,经单位批准,可以到跟本人专业技术领域相近的企事业单位兼职,取得合法报酬。
10、绩效工资
技术密集型单位的文职人员,相关单位可以按规定发放绩效工资。
11、奖励工资
年度考核结果“称职”以上的文职人员,单位予以发放奖励工资。
12、退休退出
退休后,文职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退出的文职人员,符合经济补偿条件的,按规定予以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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