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贵州军队文职考试岗位能力备考:性价比最高的真题演练

1.某科室共有8人,现在需要抽出两个2人的小组到不同的下级单位检查工作,问共有多少种不同的安排方案?() 答案C 解析:基本的排列组合。先从8个人里面选出2个人,共有28种情况,再从剩下的6人里面选出2人,共有15种情况,相乘等于420,即为420.。 2.某高校组织了篮球比赛。其中机械学院队、外语学院队、材料学院队和管理学院队被分在同一个小组,每两队之间进行一场比赛且无平局。结果机械学院队赢了管理学院队,且机械学院队、外语学院队和材料学院队胜利的场数相同,则管理学院队胜了多少场? 答案D 解析:4个学院共进行6场比赛,其中三个学院胜利的场次一样,且比管理学院的场次多,则三个学院都胜2场,管理学院胜0场。

6辆汽车排成一列纵队,要求甲车和乙车均不在队头或队尾,且正好间隔两辆车。问共有多少种不同的排法? 答案A 解析:假设除了甲和乙之外还有ABCD四辆车,则先安排ABCD四辆车,共24种情况,根据题目条件,甲乙只能在A的后面和D的前面,共2种情况,相乘等于48. 4.小王和小张各加工了10个零件,分别有1个和2个次品。若从两人加工的零件里各随机选取2个,则选出的4个零件中正好有1个次品的概率为: A.小于25% ~35% ~45% 以上 答案C 解析: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当小王取到次品时,从9个正品选1个,共有9种情况,此时小李取到的都是正品,从8个里面取2个,共有28种情况,两者相乘等于252;

以上是2013年9月21号真题,希望对备考的同学有所帮助。 5.一次会议某单位邀请了10名专家。该单位预定了10个房间,其中一层5间。二层5间。已知邀请专家中4人要求住二层、3人要求住一层。其余多人住任一层均可。那么要满足他们的住宿要求且每人1间。有多少种不同的安排方案? 解析:本题属于基础的排列组合题目,应该说比2013年9月21号的全要简单一些。只需要考生具备一些基本的排列组合知识即可。 首先先安排住一楼的那三人,共有A(5,3)=60种情况, 再安排住2楼的那4人,共有A(5,4)=120种情况。 最后,剩下的三人安排剩下的3个房间,共有A(3,3)=6种情况, 这三个数字相乘得到43200.

2016军队文职人员招聘《法学》能力提高训练题及答案二(11月18日)-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2016军队文职人员招聘《法学》能力提高训练题及答案二(11月18日)发布时间:2017-09-1019:17:421).赵某与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仅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0%。后赵某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童装,销售情况不佳,童装厂催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赵、钱、孙之间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故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B.孙某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入伙无效,不承担还款义务C.赵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由赵某一人承担D.孙某入伙虽无效,但仍应以其所得收益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合伙的特殊形态。《民通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由此排除BD.《民法通则》第34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排除C.A涉及到合伙协议的有效性问题,《民通意见》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2).国家的基本权利有:()A.外交权B.独立权C.自卫权D.平等权E.管辖权F.缔约权正确答案:BCDE

2016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法学)能力提高训练题及答案二(10月22日)-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2016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法学)能力提高训练题及答案二(10月22日)发布时间:2017-09-2520:21:331).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得变更或撤销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效力待定合同。《合同法》第132条第1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在获得追认或者取得处分权之前,合同效力尚未确定,称为效力待定。2).设立任何公司,应当向当地司法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正确答案:错

2016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法学)能力提高训练题及答案一(10月22日)-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2016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法学)能力提高训练题及答案一(10月22日)发布时间:2017-09-2621:47:271).按照现行国际法,国籍问题原则上属于每个国家的国内管辖事项。()正确答案:对2).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甲取得患有绝症的病人乙的同意而将其杀死,甲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B.甲以出卖为目的收买生活贫困的妇女乙后,经乙同意将其卖给一个富裕人家为妻,甲仍然构成拐卖妇女罪C.甲征得不满14周岁的幼女乙同意而与之发牛性行为,甲仍然构成强奸罪D.甲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乙后,按照乙的意愿没有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对甲仍然应当追究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刑事责任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征得被害人同意而实施杀害行为,目前在法律上还不能够排除其犯罪性,A项中的甲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41条第5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据本法第240条的规定以拐卖妇女罪定罪处罚。即使被拐卖妇女同意也成立犯罪。故B也正确。选项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这样规定是出于对幼女的特殊保护。幼女身心发育不成熟,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不理解性行为的后果与意义,也没有抗拒能力,因此,不论行为人采取什么手段,也不问幼女是否同意只要与其发生性交行为就构成强奸罪。故C正确。《刑法》第241条第6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D项说法错误,应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