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科
身高 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60cm,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55cm。
注意:2024年文职招考公告除明确报考人员身高不得低于以上标准外,还指出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认定的高层次、特殊专业以及相关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身高标准可以再作适当放宽。
体重 体重指数(BMI)在下列范围的,不合格:
①男性体重指数(BMI)低于17.5或者30以上,女性体重指数低于17或者24以上;
②男性体重指数17.5以上且低于30、女性体重指数17以上且低于24,空腹血糖7.0mmol/L以上;
③男性体重指数28以上且低于30,糖化血红蛋白6.5%以上。
BMI指数=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补充标准:
年龄40岁以上,男性体重指数30以上且32以下、女性体重指数24以上且32以下,空腹血糖低于7.0mmol/L且糖化血红蛋白低于7.0%,无心、脑、肾、眼等靶器官并发症,合格。
文身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短袖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大于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大于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文身图案和内容由政治审查把关。
性病 梅毒、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及其并发症、后遗症,不合格。
肿瘤 恶性肿瘤及病史,恶性肿瘤术后,不合格;
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体表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者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颅脑、纵隔、心脏的良性肿瘤、囊肿,不合格;
甲状腺、乳腺、眼、耳、鼻、咽、喉、口腔等其他部位的良性肿瘤、囊肿,无需手术治疗或者已行手术符合恢复时限,术后无并发症、后遗症,不影响功能和训练,合格。
补充标准:
良性肿瘤、囊肿经治疗病情稳定,无严重并发症,合格。
02
内科
循环系统疾病 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病(含先天性心脏病术后),严重的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
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杂音,经检查系生理性,合格;
心脏射频消融术后痊愈半年以上,无复发,无并发症,无需服药,心电图及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正常,合格。
补充标准:
年龄40岁以上,高血压病经药物控制,血压可稳定在合格范围内,未出现心、脑、肾、眼底等靶器官损伤或者相关并发症,合格。
心率 心率低于50次/分或者高于100次/分,不合格;心率高于100次/分且在110次/分以下,排除病理性原因,合格。
呼吸系统疾病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大泡,肺纤维化,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补充标准:
年龄40岁以上,慢性支气管炎,无并发症,无心肺功能障碍,合格。
消化系统疾病 严重的消化道溃疡、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肠结核等严重的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
神经系统疾病 癫痫、脑血管疾病、脱髓鞘性疾病、运动障碍性疾病、骨骼肌肉疾病、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性疾病以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后遗症,不合格。
轻型流行性乙型脑炎已治愈,无后遗症,合格。
03
眼科及耳鼻咽喉科
视力 双眼中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小于4.5,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①双眼中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小于4.8时,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双眼中任何一眼矫正视力均4.8以上且矫正度数均在600度以下;
②双眼中任何一眼行激光手术(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除外),术后时间在半年以上,手术眼裸眼视力4.8以上,无并发症,且眼底检查正常;
③双眼中任何一眼行激光手术(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除外),术后时间在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且眼底检查正常,但手术眼裸眼视力小于4.8的,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双眼中任何一眼矫正视力均4.8以上且矫正度数在600度以下。
补充标准:
除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岗位中的医疗卫生、实验、体育岗位外,每一眼矫正视力4.8以上且矫正度数800度以下,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合格。
听力 双耳中至少一耳耳语听力达到5米,且另一耳耳语听力3米以上,合格。
补充标准:
双耳中至少一耳耳语听力达到4米,且另一耳耳语听力3米以上,合格。
04
精神心理
精神障碍 神经发育障碍,精神分裂症和其他原发性精神病性障碍,紧张症,心境障碍,焦虑及恐惧相关障碍,强迫及相关障碍,应激相关障碍,分离性障碍,喂养及进食障碍,排泄障碍,躯体痛苦和躯体体验障碍,物质使用和成瘾行为所致障碍,冲动控制障碍,破坏性行为和脱社会障碍,人格障碍,性欲倒错障碍,做作障碍,神经认知障碍,痴呆,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有关的精神或者行为障碍,与分类于他处的障碍或者疾病相关的继发性精神或者行为综合征,睡眠觉醒障碍,严重精神障碍诊断史或者治疗史,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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