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有假期。文职人员正常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和探亲假等假期。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文职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探亲假和假期。其中,年休假和探亲假的具体规定如下:
年休假。文职人员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以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以休假10天;满20年的,每年可以休假15天。
探亲假。文职人员与父母、配偶、子女团聚的时间,每年分别为30天、20天、40天、35天。 此外,文职人员还享有婚假、产假、病假、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等假期。
这些假期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相关规定执行。 军队文职的休假制度也有一些特殊规定。例如,年休假和探亲假的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此外,文职人员一般不得超过3次请假,且不能跨年度休假。
如果文职人员处于待战戒备状态超过180天,可以跨年度休假。 总体来说,军队文职的假期制度比较完善,文职人员可以享受到相应的休假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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