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新大纲变化有哪些?近日来,不少考生询问这个问题,为客观解答这个问题,小编特将从军队文职新大纲变化、管理学专业科目内容、军队文职护理学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军队文职报名条件以及军队文职视力体检标准汇总如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军队文职新大纲变化有哪些

一、军队文职新大纲变化?

(一)公共科目

考试大纲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是所有考生都需要考试的科目,其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文与社会、国防和军队、时事政治、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主要考察考生应知应会知识和综合素质。

红师教育老师参考往年军队文职大纲发现,今年的新大纲公共科目整体上没有什么大的改动,不过从新大纲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出时事政治的比重明显上升,考生在备考时应更加关注时事政治。

(二)专业科目

1.44个考试科目调整为26个科目

保留《临床医学》、《经济学》等23个主干型专业科目。取消俄语、日语、德语、法语4个小语种专业。

艺术、体育等对应的岗位15个专业科目整合为《艺术基础综合》、《体育》。

《哲学》、《政治学》、《历史学》3个专业科目,整合为《社会科学基础理论》。

《管理学》增设“申论”公文写作题型。

2.专业科目内容变化

从2024年军队文职新大纲中,我们可以看出,26个专业科目的考试内容存在增删现象。其中法学新大纲主要新增思想、实体法和程序法;会计学专业知识部分新增政府会计;新闻学删除了出版方面的知识,增加了国际传播方面的内容;出版删除了新闻传播方面的知识。

以管理学为例,我们可以看出2024年军队文职新大纲中管理学专业科目考试大纲总体变化不大,但其中有一点需要注意,考试内容增设“申论”题型,要求考生具备根据给定材料、按公文格式要求拟制公文,或对给出的公文进行改错、使之符合常用公文要求的基本素质,法定公文写作类型共10类,分别为命令、决定、通知、报告、请示、批复、通报、公告、函、纪要。

二、管理学专业科目内容

第一篇 管理学基础

主要测查考生对管理学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的熟悉程度,检验考生组织领导、团队协作、沟通协调等能力,以及运用管理学基本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篇 组织行为学

主要测查考生对组织行为学基本理论和基本原理的熟悉程度,检验考生服务意识、沟通协调等能力,以及运用组织行为学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篇 人力资源管理

主要测查考生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熟悉程度,检验考生责任意识和综合分析等能力,以及运用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四篇 公共事业管理

主要测查考生对公共事业管理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熟悉程度,检验考生组织领导、应变适应等能力,以及运用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应对公共危机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五篇 行政伦理学

主要测查考生对行政伦理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熟悉程度,检验考生贯彻执行能力、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等。

第六篇 公文写作

主要测查考生对公文写作基本知识的熟悉程度,检验考生使用书面语言表达的能力,要求考生具备根据给定材料、按公文格式要求拟制公文,或对给出的公文进行改错、使之符合常用公文要求的基本素质。

三、军队文职护理学专业科目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 医学基础综合

第一篇 解剖学

主要测查考生对各系统的组成和各器官的名称、位置、形态特点以及毗邻关系等知识的掌握程度,检验考生解剖学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运用解剖学知识分析有关问题的能力。

第二篇 生理学

主要测查考生对生命活动的基本特征、细胞膜的物质转运功能、血液的一般理化性质和一般生理功能、各系统重要器官的生理功能等知识的掌握程度,检验考生运用生理学知识判断各器官功能状态,分析有关问题的能力。

第三篇 病理学

主要测查考生对细胞和组织的适应与损伤、局部血液循环障碍、急性炎症的类型及病变特点、肿瘤的一般特征和各系统常见疾病等知识的掌握程度,检验考生借助基本病理变化认识疾病本质,动态认识疾病、分析疾病的能力。

第四篇 诊断学

主要测查考生对常见症状的概念、临床表现和伴随症状,不同部位体格检查、临床常用诊断技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等知识的掌握程度,检验考生依据病史、症状、体征和检查结果进行疾病诊断的判断分析能力。

第五篇 医学伦理学

主要测查考生对医学伦理学的基本观点、医学伦理规范体系、医疗人际关系伦理、医学科研伦理等知识的掌握程度,检验考生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的意识。

第六篇 医患沟通

主要测查考生对医患沟通基础和原理、伦理学基础等知识的掌握程度,检验考生协调各方面关系,形成并维持良好医患关系的能力和意识。

第七篇 卫生法规

主要测查考生对医师和护士资格考试条件、执业注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有关制度规定、药品管理等相关内容和法律责任等知识的掌握程度,检验考生法制意识和贯彻执行卫生法规能力。

第二部分 护理学专业知识

第一篇 基础护理学

主要测查考生对护理学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检验考生业务水平、责任意识,运用护理学知识和技能解决护理对象基本需求的实际能力。

第二篇 内科护理学

主要测查考生对内科各系统常见病、多发病和危重病,特别是典型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治疗原则等知识的学习理解,以及对护理评估、护理诊断、护理措施和健康教育的掌握程度,检验考生正确运用护理程序,分析和解决临床问题的综合能力。

第三篇 外科护理学

主要测查考生对外科各系统常见病、多发病和危重病,特别是典型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治疗原则等知识的学习理解,以及对护理评估、护理诊断、护理措施和健康教育的掌握程度,检验考生正确运用护理程序,分析和解决临床问题的综合能力。

第四篇 妇产科、儿科、传染病护理学

主要测查考生对妇产科、儿科、传染病科各系统常见病和危重病的临床表现、治疗要点、护理诊断、护理措施、处理原则等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检验考生正确运用护理程序,分析和解决临床问题的综合能力。

四、军队文职报名条件

(一)政治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

一般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报考护理、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

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四)身体条件

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五)年龄条件

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六)其他条件

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五、军队文职视力体检标准

双眼中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小于4.5,不合格;

双眼中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小于4.8时,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双眼中任何一眼矫正视力均4.8以上且矫正度数均在600度以下,合格;

双眼中任何一眼行激光手术(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除外),术后时间在半年以上,手术眼裸眼视力4.8以上,无并发症,且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双眼中任何一眼行激光手术(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除外),术后时间在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且眼底检查正常,但手术眼裸眼视力小于4.8的,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双眼中任何一眼矫正视力均4.8以上且矫正度数在600度以下,合格;

文职人员补充标准:

除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岗位中的医疗卫生、实验、体育岗位外,每一眼矫正视力4.8以上且矫正度数800度以下,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合格。

总之,针对“军队文职新大纲变化有哪些?”这一问题,相信同学们看了这篇文章会有所了解。祝大家早日穿上心仪的孔雀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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