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职人员在6个月试用期内是可以离职的!
确定录用后,文职人员就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般为6个月。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起算时间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1月1日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
第二十二条 新招录聘用的文职人员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或者试用期内本人自愿放弃的,取消录用。
根据《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第四章 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职人员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
②用人单位有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为文职人员提供必要工作条件,或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或者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缴存住房公积金等损害文职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
③因用人单位的责任致使聘用合同无效的;
④聘用合同约定的文职人员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出现的。
从这些规定中可以发现,文职人员在试用期内或与单位协商一致后是可以辞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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