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有非常严格的奖惩措施,发生下列错误就会被处分甚至辞退的风险,小伙伴们要注意了!
文职人员处分行为:
关于军队文职人员的处分行为,小职给大家列举《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的部分行为:
丑化党、国家和军队形象,诋毁、诬蔑党、国家和军队领导人,贬损英模人物,或者歪曲否定党史、军史、军队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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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人员犯错,应按照如下规定进行惩罚:
1、文职人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取消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取消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停止一年增长薪级工资。
3、属于严重违反军队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解除聘用合同。
另外文职人员因严重违反军队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而解除聘用合同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而解除聘用合同的,军队任何单位不得再次将其聘用为文职人员。
以上部分内容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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