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印发《现役军官待遇级别管理暂行规定》。这是适应现代军事人力资源管理要求、科学管理军官基本生活待遇的重要制度安排,对拓展军官待遇增长渠道和空间、更好地激励军官备战打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军官制度改革,按照军衔主导的改革要求,把原先附着在职务等级上的晋升发展和待遇保障两个主要功能进行分解,创新建立军官待遇级别制度,统一设置军官待遇级别序列和标准,用以确定军官工资、住房、医疗和保险等基本生活待遇。《规定》颁布施行以后,军官待遇级别与军衔等级既构成一定的对应关系、又不捆绑过紧,既保证军官待遇总体随军衔晋升而提高,又保证军官在军衔不晋升的情况下,干得好、干得了也可以相应提高待遇,有利于发挥待遇保障政策的精准激励、持续激励作用,引导军官安心服役和专业化发展。
公平合理的待遇保障,是促进人才资源科学配置的“调节器”。《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始终聚焦能打仗、打胜仗,坚持注重基层、注重实干、注重官兵公认,坚持优秀优先、优绩优酬,把对部队战斗力建设的实际贡献作为待遇级别调整的基本依据,与年度考核结果紧密挂钩,更加看重在重大军事任务、重大工程项目、重要关键岗位的现实表现,更加注重向作战部队和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倾斜,引导优秀军官向一线部队、打仗岗位聚集。这次改革之后,待遇保障的激励功能更加凸显,在全军立起贡献越大、服役时间越长、保障越好的鲜明导向,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广大军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延揽各方面优秀人才投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必将汇聚起强军兴军的磅礴力量。
军官待遇级别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实践探索,政策性强、关注度高,事关每名军官的切身利益。各级党委要准确把握《规定》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加强对军官待遇级别管理的领导和指导,坚持一把尺子量长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从严把关、优中选优,切实让好的政策得到好的落实、产生好的效果。广大军官要深切体悟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关怀厚爱和期望重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更加积极进取的革命斗志,努力为党和人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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