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归国人员是可以报考军队文职的,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根据学员反馈,2023年的军队文职审核,留学回国人员出示国家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即可。其中,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除了公告上明确规定的招考对象和留学归国人员可以报考之外,还有哪些身份的人员可以报考呢:
1、已与国家、地方和军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社会人才
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考。面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在签订文职人员聘用合同前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
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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