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军队文职备考群

荐:免费领取三套真题三套模拟卷

  第六十八条 军队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文职人员管理工作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编制限额、资格条件、规定程序进行文职人员招录聘用的;

  (二)在招录聘用等工作中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开、公正行为的;

  (三)不按照规定进行文职人员培训、考核、任用、交流、回避、奖惩以及办理退出的;

  (四)违反规定调整文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

  (五)不按照规定受理和处理文职人员申诉、控告的;

  (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九条 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地方有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文职人员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条 文职人员违纪违法、失职失责的,按照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职人员违反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或者聘用合同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一条 文职人员辞职或者被辞退、解除聘用合同,且存在严重违约失信行为的,或者被军队开除的,不得再次进入军队工作。

注以上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相关链接:

1、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2、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

3、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咨询服务电话和电子邮箱

4、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