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综合》刑法学:危害结果

危害结果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所谓广义的危害结果,是指由行为人的危害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对社会的损害事实,它包括危害行为的直接结果和间接结果,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和不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所谓狭义的危害结果,是指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通常也就是对直接客体所造成的损害事实。狭义的危害结果是定罪的主要根据之一。(二)危害结果的特征危害结果具有如下几个特征:1.危害结果的客观性2,危害结果的因果性3.危害结果的侵害性4.危害结果的多样性二、危害结果的种类(一)构成结果与非构成结果这是以危害结果是否是犯罪构成要件为标准而作的划分。构成结果,是指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非构成结果,是指不属于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二)物质性结果与非物质性结果这是依据危害结果的现象形态所作的划分。物质性结果,是指现象形态表现为物质性变化的危害结果。非物质性结果,是指现象形态表现为非物质性变化的危害结果。物质性结果和非物质性结果都可能属于构成结果,也可能属于非构成结果。(三)直接结果与间接结果这是依据危害结果距离危害行为的远近或危害结果与危害行为的联系形式而对危害结果进行的划分。直接结果,是指由危害行为直接造成的侵害事实,它与危害行为之间不存在独立的另一现象作为中介。间接结果,是指由危害行为间接造成的侵害事实,它与危害行为之间存在着独立的另一现象作为联系的中介。直接结果与间接结果都可能是构成结果,也可能是非构成结果。三、危害结果的地位危害结果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主要应解决的问题是:危害结果在犯罪客观要件中是共同要件还是非共同要件;如果是非共同要件,那么危害结果是哪些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因素。总而言之,危害结果并非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它只是某些犯罪即结果犯的构成要件。

2018新疆军队文职招考考试:总结刑法中几个容易混淆的概念

一、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物或信息。大多数犯罪行为都通过直接作用于一定的人、物或信息,进而侵害刑法保护的社会利益。区别1、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必备的要件,而犯罪对象是犯罪的选择要件。比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脱逃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偷越国境罪等都没有犯罪对象。2、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未必如此。犯罪对象相同时,犯罪客体并不必然相同,正是犯罪客体的不同决定了罪与罪之间的重大区别。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二、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1、意志因素不同:对危害结果所持的态度不同,过于自信的过失对危害结果持否定态度,间接故意持放任态度。2、认识因素不同:就过于自信的过失而言,虽然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也可能不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行为人认为由于主客观条件比较好,因而在其看来,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可能性比较小,就间接故意而言,行为对哪一种可能性较大通常没有预见。

2018广西军队文职招考考试军队文职岗位能力选词填空题高频考点分析之递推关系

通过对军队文职招聘选词填空的题干分析可以知道,正确答案与已知题干,或是意思一致,或是意思相反,或是需要借助常识进行进一步的合理推断才能得出。专家在此进行详细讲解。递推关系判定标志:标志一:递进关联词甚至、更何况、而且标志二:顺承关键词便、就、然后、于是前后两个行为之间有时间的先后,事理逻辑发展的先后。标志三:因果关联词导致、使得、因此原因在前,结果在后,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于原因的作用而引起的现象。标志四:假设关联词如果那么前后分句的关系是条件与结果的关系。标志五:顿号顿号出现往往被判断为并列关系。但根据真题的表现,当出现三个词语,甚至四个词语间,用顿号隔开,词语间往往存在着递进关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