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青海军队文职招考面试人际题作答要“充分理解沟通对象”

军队文职招考面试对沟通能力的考察可谓是重中之重,常见的题型我们分为两大类及现场模拟类和一般沟通类,对面试有所了解的考生应该都清楚,人际沟通技巧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充分理解沟通对象,因为只有真正理解了沟通对象内心的想法,现在的处境困难等,才能有针对性的去解决问题,从而达到沟通的目的实现沟通效果。中公教育专家在此进行分析。很多考生在这点上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对沟通对象的理解只浮于答题表面。只要是现场模拟,开头的表述必定是我特别能理解你现在的心情,如此答题很容易陷入套路化,不但不是亮点,反而会害了自己。真正的理解沟通对象要求我们要根据题干的信息,设身处地的想想沟通对象目前的心态、问题等,才能有针对性形成沟通内容。例1:你因为能力问题,造成工作上的失误,领导严肃的批评了你,你如何回应领导。我们要想取得良好的沟通效果,首先要充分理解领导。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们是领导,下属工作失误了。第一作为领导我希望我的下属知道自己出错误了要重视;第二我希望他真的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第三我希望他不要因为我批评了他而否定自我一蹶不振。如果能理解领导的这些想法,那接下来的沟通其实就水到渠成了。就自己能力问题造成单位工作失误诚恳向领导道歉,同时把自己对失误问题的认识能力不足等问题详细向领导汇报,最后也要向领导表态,在接下来工作中会努力从各个方面想办法着力提升自己的能力避免工作失误。例2:小李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工作做得不错,但因为性格内向不善沟通,在工作中经常被人误解;小王则能说会道沟通能力强,但工作作风浮夸不务实;领导在单位会议上批评了小李表扬了小王,小李情绪很低落,如果你是小王小李的科长,你会怎么做?很明显这个题目中沟通是解决问题的主要手段。所以我们要充分理解每个沟通对象,小李工作做得好,但经常被误解,现在又被领导批评,心情失落是必然的;小王本来作风不实但被掩盖了反而得到了领导的表扬,现在肯定趾高气扬心中得意;领导的问题在于可能对小李小王的了解不够到位存在误解的情况。所以答题时沟通的内容基本就很明了。对于小李,首先要肯定他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接着要把他目前的问题即不善沟通及其带来的危害性解释清楚,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对于小王,则要敲敲警钟,主要告诉他,作风不务实的危害,以及以后如何改进自身。对于领导,则主要把小李小王在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向领导汇报清楚,帮助领导客观认识评价二人。中公教育专家希望以上两个案例能够真正帮助要备考的考生,正确理解充分理解沟通对象,而不是简单的停留于口头表面上。同样道理,只有多加练习,真正掌握这类题目的思路并形成自己的语言风格,才能在考场上拔得头筹。|||

2019浙江军队文职招考考试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公共基础写作归纳概括:深思作答对象 保证作答方向

在大部分考生心目中,申论最简单的题目莫过于归纳概括,这类题目仿佛就是最直接的读材料、抄材料。但是这类题考生的得分率并不高。正所谓知之非难,行之不易,归纳概括要找点,精准审题是关键。我们一般审题要申请题型、材料范围、作答对象、字数、问数、有无特殊要求这几项,而对于归纳概括而言,变化最大的其实是概括的对象,也就是作答对象。因此,专家认为最重要的就是要审清作答对象,明确找点的方向,确保自己找对要点。归纳最基础的作答对象包括原因、问题、影响、措施这四类,这四类的作答对象对应着我们之前在阅读方法篇给各位考生强调过的原因词、影响词、问题词、对策词,所以,大家在找点时是可以结合词汇来确定要点的。这些作答对象对应的题目难度不高,考生的得分率也会相对较高一些。而归纳概括题目的真正难度在于不常见的作答对象上,归纳概括的作答对象中也会出现一些需要进一步理解的对象。那么面对此类概括题,中公教育专家认为,要对概括对象进行深层次理解。方法大致分为三步:第一步,划定限定词。比如,2016陕西考察模式,题干为:请你根据给定资料3,总结出西安高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不同模式。要求:(1)准确全面、条理清晰;(2)180-300字面对这个题干,我们能判断清楚对象是模式,那是什么的模式呢?是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模式。那与高新区有关系吗?有关系,是高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时用的模式。但是归根究底,找模式时一定是与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关系的,所以找点时要判断是不是与企业发展相关的。第二步,转化作答对象。即,将作答对象进行同义转化,变为我们常见的词汇进行理解。还是2016年陕西考察模式这道题。这道题我们要分析清楚什么是模式,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经常听到这是什么模式一类的问题,那么面对这类问题你最先想到什么?比如形式、方式等等,那么我们在找点的视乎就要在材料中找有没有与模式意思相近的词汇出现,可能就是答案要点。再往深一层理解,比如生活中我们我们可能会说以面授的模式上课,那在这里模式是不是就是指一种上课的方式、做法?所以模式也可以转化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做法。审题到这里我们其实就已经有了找点的方向,也就可以回归材料精细化阅读了。第三步,依据作答对象转化答案。以2014年国考副省试卷为例。题干为:给定资料2揭示了当前社会方面存在的若干缺失,请对此予以归纳概括。要求:全面准确,分条归纳,不超过150字。面对这道题我们先用前两步转化作答对象,找社会心理方面的缺失,这是问题词汇,其实就是找社会心理方面缺少了的东西,或理解为社会心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在材料中找到这样一个心理问题:近三分之二的人感到压力较大,产生职业倦怠。尤其在警务、医护人员、高层管理者等职业群体中。70%~80%的人都感到压力大,表现为失眠,记忆力衰退,容易紧张、焦虑和抑郁。许多人感到调整自己原有的心理定式和行为模式越来越困难,心理放松、宣泄郁闷的机会和渠道越来越少。我们发现这确实是心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但不完全是缺失。因为材料中的压力大、紧张、焦虑这些问题词汇是人们多了压力、焦虑而不是少了。那我们缺失的是什么呢?这就需要转化答案,我们缺失的是放松和轻松,所以这个题最终的答案核心应该呈现为心里放松缺失或是缺失心理轻松。即:心理轻松缺失。人们感到压力大,易紧张、焦虑和抑郁。中公教育专家认为,归纳概括看似简单其实得分不易,所以各位考生作答时一定要关注作答对象,深入分析得到恰当的答案

2020江苏军队文职招考考试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公共基础写作归纳概括 “作答对象”之应对方法

归纳概括题型出现的频率不可谓不高,在国考和军队文职招聘中甚至会考察两题之多,同时归纳概括这类题型也是最基本的题型。很多考生在作答这类题型时,难免会有些疑问,从较多的材料篇幅中,提炼出了很多要点,那么再书写答案时,针对不同归纳概括的作答对象,该如何去呈现答案要点,怎么写才会更科学合理,更符合归纳概括的要求呢。接下来,专家给大家讲解归纳概括不同作答对象的应对方法。一、锁定作答对象归纳概括的作答对象考察比较多样。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总体来看,围绕着问题、原因、积极影响、消极影响、对策、特点等来考察,有时也会出现创新的问法,比如出现问题的同义替换词,如瓶颈、矛盾、弊端、不足;比如原因的考察,会出现如动因、深层次原因、根本原因等的考察。比如积极影响会出现意义、作用、价值、功能、功效、效用等的考察。考生们在阅读题干时要精准锁定作答对象,同时要清楚,创新问法本质上还是围绕问题、原因等作答。二、不同作答对象应对方法概括问题可以按照主要问题+具体表现书写;概括原因可以按照主要原因+具体表现书写,也可以按照内因、外因,或者主观原因、客观原因等方面书写;概括影响时,要注意影响是一个中性词,所以我们既可以按照主要影响+具体影响的方式来书写,也可以根据其中性词的特点,按照积极影响+消极影响的方法书写;概括做法可以按照主要做法+具体表现来书写;概括主要内容时,同学们要注意,这里的主要内容指的是对材料的全面概括,重点要书写到材料中出现的比如问题、原因、影响、成绩、做法等,书写的答案要点跟材料中给出了哪些方面有直接关系,可以按照问题+表现、原因+表现、成绩+表现等来书写。归纳概括题型相比于其他题型,难度上还是比较小的,相信大家对归纳概括这类题型的作答对象有了自己初步的认知,大家在作答归纳概括时,要认真细致打好基础,锁定作答对象,掌握不同对象的应对方法。

《专业综合》刑法学:犯罪客体与对象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犯罪对象本身不是社会关系,而是具体物或者具体人。犯罪对象只有通过其所体现的犯罪客体才能确定某种行为构成什么罪。比如,同样是盗窃枕木,某甲盗窃的是备用的枕木,某乙盗窃的是正在使用中的枕木,那么前者只构成盗窃罪,后者则构成破坏交通设备罪,两者的区别就在于犯罪对象所体现的社会关系不同。(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对象则不一定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比如,伪造证件罪,必须有伪造出来的证件,否则就不可能构成此罪。但是,像偷越国(边)境罪,就没有犯罪对象可言;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也没有对象可言。(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却不一定受到损害。例如,某家电视机被盗,所侵犯的是主人对电视机的所有权关系,而电视机本身则未必受到损害。相反,盗窃犯总是要把电视机保护好,才能销赃或者自用。(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刑法分则规定的十类犯罪是根据犯罪客体来划分的,如果按犯罪对象则无法分类。因为同样的对象可能分属于不同类别的犯罪。例如,同是公共财产,盗窃、诈骗的,属于侵犯财产罪;如果贪污、受贿的,属于贪污、受贿罪。因为它不仅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而且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由此可见,犯罪对象不能成为犯罪分类的根据与标准。当然,在同一类犯罪中,犯罪对象有时可以起到划分各种犯罪之间界限的作用。例如,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就是因为对象不同而划分出不同的罪。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区别,就在于对象不同。前者破坏的是飞机、火车、船舶等;后者破坏的是桥梁、隧道、铁轨之类。伪造货币罪、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区别,也在于犯罪对象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