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人际关系题之同事篇:对什么人说什么话
在面试人际交往题目的考察中最常见的就是与领导和同事的相处,与同事沟通中最讲究的就是合作,但是往往在合作过程中会出现一些误解,也可能会出现合作的不顺利,尤其是人与人之间其实性格是各异的,所以和同事相处过程中除了要本着真诚的原则还是有不少技巧的,这里尤其要提醒的应届毕业生,在很多人际关系处理过程中缺乏技巧,不会灵活处理,下面专家就介绍几种与同事相处过程中的应对原则。一、主动性例题:你和小张同批入职,你俩私交很好。但是最近你工作非常努力,领导也很赏识你,经常把一些重要工作交给你,但是小张却渐渐的疏远你,请问你怎么办?中公分析:这个题目是很容易误导学生的,不少考生会自然而然的认为小张是嫉妒你才会渐渐疏远你,这是不对的。一般题目中没有明确提到对方的人品有问题的时候,考生不能自主的把题中的人物进行黑化。在这类题目中,我们的考生应该发挥主动性,这里的主动性不仅仅只主动解决问题,同时也指的是,当工作发生问题的时候,我们要先从自我出发反思寻找问题,那么这个题目同样如此,作为小张和我私交很好,那么我得到赏识他应该为我感到高兴,但是事实却是渐渐疏远你,在发挥主动性的情况下,从自我出发,很可能是因为我工作繁忙疏于联系,也有可能是因为领导赏识我之后,我在言辞中有不得当的地方让小张有误解。如果能从这个角度思考问题,这个题目自然就解开了。二、适应性例题:小张是新来的,名牌大学毕业,但是办事拖沓,总出错,领导把一项紧急工作交给你俩处理,请问你怎么办?中公分析:题干中其实就只有一个事情需要我们处理,那就是和小张合作把紧急工作完成,但是在完成这个任务之前我们要考虑到的困难时小张总出错办事拖沓。而针对小张的问题,不是一时形成的,是性格使然,因此我们要通过沟通来改变他这个毛病,效果是甚微的,那么在紧急状况之下就需要适应。一个方面不能排斥小张,要认识到小张一定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另一方面要在工作上适应,做到取长补短,比如工作分配中发挥小张长处避开短处,比如小张名牌大学毕业,那么基础扎实,脑子灵光,可以分配给他一些资料收集、宣传创意类,而对于一些数据类,技术类工作尽量不交给他。同时也可以在工作中设立若干小目标,适时提醒,避免出现拖沓。三、有效沟通例题:领导让你负责一个项目,同时让老同事配合你,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老同事不配合你请问你怎么办?中公分析:老同事不配合的因素有很多,可能是面子上过不去,也可能是质疑你的工作能力。在了解清楚之后,我们需要找到老同事沟通。其实很多人际关系中都会涉及到有效沟通,在与同事的沟通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注意的是双方的身份,不能说教式,要注意场合言辞,表达出真诚和尊重。
考试法律常识之民法(38):意思表示有意不真实的法律行为
1.不真实的意思表汞,分为“有意的不真实”与“无意的不真实”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具有瑕疵,其效力状况各个不同。2.无意的不真实,指表意人于意思表示时不知其表示出来的意思与其内心真意不一致。重大误解属之,已如前述。3.有章的不真实,指表意人于意思表示时知道其表示出来的意思与其内心真意不一致。包括四种:①真意保留;②戏谑行为;③双方虚假行为;④隐藏行为。(二)真意保留1.概念。真意保留,又称单独虚伪表示,指行为人故意隐瞒其真意,而表示与其真意不同之意思的意思表示。2.真意保留的枸成要件有三:①须有意思表示;②表示与内心真意不一致;③须表意人明知其表示与真意不符。3.真意保留的效力:(1)原则:有效。(2)例外:其不一致为相对人所明知者,无效(注意:此点对结婚不适用)。但该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例1乙提出以300万元购买甲的A房屋,甲心想怎么可能?为了戏弄乙,甲假意提出签订书面合同,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约定:“甲将A房屋以30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①若乙不知道甲为真意保留,乙的交易安全优先受到保护,甲真意保留的意思表示有效,甲、乙的买卖合同成立并有效。②若乙知道甲真意保留,乙不值得保护,甲、乙的买卖合同(因真意保留)无效。③真意保留是一个“恶意的玩笑”。例2甲、乙兄弟二人都是古画爱好者,根据甲父所立遗嘱,甲父收藏的全部古画均由甲继承,甲、乙因此失和,兄弟相煎。某日,甲母病危,甲母央求甲将继承的古画分一半给乙,甲打死都不愿意,为了暂时安慰老母,假意同意,对乙表示将一半古画赠与乙,乙表示接受,并于甲母病榻前交付。①甲的行为构成真意保留。②若乙不知甲真意保留,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受让古画的所有权。③若乙明知甲真意保留,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古画的所有权。(三)戏谑行为1.概念。戏谑行为(即开玩笑、吹牛)是真意保留的一个变种,但法律效果截然不同。与真意保留的区别在于,戏谑行为的意思表示者,期待对方不至于产生误认。2.戏谑行为的要件有二:①表意人的意思表示属于真意保留;②表意人有理由期待,对方明了自己内心的真意,其不一致的意思表示不至于被对方误解。3.戏谑行为的法律效力:①戏谑行为的意思表示一律无效(无论相对人是否信以为真)。②若相对人对戏谑行为信以为真,戏谑者(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有义务不迟延地向对方澄清误会,避免对方遭受合理的信赖利益损失。例3甲10年攒钱15万元,又找人借了9万元,买了一辆新款“Passat”轿车,第二天开车出门时碰见邻居乙(乙颇知甲买车之艰辛历程)。乙对该车赞不绝口,甲于是对乙说:“送给你吧!”乙立马回道:“我要了,多谢哥哥!”①甲的意思表示属于戏谑行为。②无论乙是否对甲的话信以为真,甲的意思表示(赠与的要约)都是无效的,甲、乙间不成立赠与合同。③戏谑行为是一个“善意的玩笑”。(四)虚伪行为1.概念。虚伪表示,又称“双方虛假行为”,指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谍而为虚假的意思表示。2.虚伪行为的构成要件。①须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否则不能形成“通谋”);②须表示与真意不符;③须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谋。所谓“通谋”,指表意人与相对人互相故意为非真意的表示。3.虚伪行为的效力。①在当事人间,因当事人无受其拘束的意思(无法效意思),故虚伪表汞无效。②虚伪表示的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例4甲为了避免自己的债权人对其房屋强制执行,找乙帮忙。甲、乙最终约定,甲假装将一套房屋出卖给乙。双方签订了虚假的买卖合同,并给乙办理了过户登记。①甲、乙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双方虚假行为,无效。②因买卖合同无效,虽给乙办理了过户登记,乙不能因此取得房屋所有权。例5甲在茫茫人海中捞一未婚妻,可叹“万事俱备,只欠婚房”。未来的丈母娘多次表示:“敢裸婚,就把你们俩送到月球上去!”在“地王”公司担任售楼经理的朋友乙,给根本不具备购楼能力的甲出了个主意。很快,在乙的襄肋下,甲与“地王”公司签订了一份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各种手续一应倶全。合同约定,房屋面积212平方米,2年后交付房屋。甲凭着该购房合同办理了结婚证,举行了婚礼。半年后,甲赌马发了大财,加之房价又翻了两番。手持购房合同,前往“地王”公司,要求后者履行交房义务。①甲与“地王”公司的买卖合同属于双方虚假行为。②双方虚假行为无效。(五)隐藏行为1.概念。隐藏行为,指隐藏于虚伪表示中依其真意所欲发生的法律行为。隐藏行为必须与虚伪表示如影随形。2.隐藏行为的构成要件。①表意人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②表意人另外作成虚伪行为;③以虚伪行为隐藏真实的意思表示。3.隐藏行为的效力。①虛伪行为无效。②被隐藏行为不因被隐藏的事实而无效,其是否有效,应适用关于该行为的规定。例6甲将一辆汽车赠与乙,双方达成一致。为了防止甲的亲戚嫉妒(节外生枝),甲、乙又假装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该辆汽车以3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①买卖合同属于双方虚假行为,无效。②赠与合同属于隐藏行为。该赠与合同不因曾经被隐蔽过而无效。③依照现行法,赠与合同无效力瑕疵,有效。例7甲公司和乙公司暗中约定,甲公司借给乙公司1亿元,借期1年,利息10%。因甲公司并非金融机构,为了达到借款目的,甲、乙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泸州老窖1573”5万瓶,甲公司支付预付款1亿元。如果乙公司不能按期交货,应支付违约金1千万元。①买卖合同属于双方虚假行为,无效。②借款合同属于隐藏行为,因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无效。例8甲出售房屋,乙同意购买。为了少缴纳税款,双方约定,房屋价款600万元,但双方签订的书面买卖合同写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后乙支付了600万元房款,甲也给乙办理了过户登记。不久,税务机关查知此事。对此,有关甲、乙房屋买卖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模拟题。BC)A.甲、乙间价款为600万元的买卖合同无效B.甲、乙间价款为200万元的买卖含同无效C.乙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D.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解析]①价款为200万元的书面买卖合同为“阳合同”属于双方虚假行为,无效;②价款为600万元的买卖合同为“阴合同”,属于隐藏行为,无效力瑕疵,有效。③阴合同有效,出卖人甲有处分权,办理了过户登记,发生物权变动,乙已取得房屋所有权。
2018新疆军队文职招考考试:关于黄河水利委员会水相关法的备考建议
黄河水利委员会水相关法每年必考,题量会维持在10到15道题(2017年较为特殊考察较少)。其实所占分值还是相对较大的,所以还是需要考生花功夫将水相关法来复习到位。下面来简单来说一下水相关法的考试特点及相应策略。一、首先不得不说水相关法(包括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黄河水量调度条例水土保持法等)都是一些程序相关法,离生活较远,非常的乏味。所以个人认为,学习这块在简单的理解的基础上,重在记忆与背诵。二、本法较为乏味,普通大众较为陌生。也正是应为这个原因这些法的考察方式却非常的简单,直接都是考察每一个法的重点条文的原话,在法条的原文当中挖空,并不考察原理性知识点。所以我们在复习当中,识记法条原话即可。但是原话究竟该如何识记,这可能是最大的问题!个人认为,一定要搜集黄委会近几年的真题,通过真题来分析出题者如何考察法条的原文,在备考路上才可以有的放矢的识记法条。三、黄委会水相关法的考试秉持重者恒重的特点。黄委会的水相关法的考察并不忌惮重点知识点多次考察,并且是连续考察。比如黄河、长江、淮河、海河的防洪方案的制定应有防总制定这句话就考察过三次;再比如黄河水量调度的应急调度就连续考察过三年。所以,我们在复习当中一定要把握住重点。四、黄委会水相关法的考察内容侧重于省部级以上的较为宏观制度的考察,一般省以下,市县级的相关水规定,并未见过考察。基于此,我们对于水相关法,就可以剔除将近一半的内容,对于时间有限的考生,可以重点复习国家层面的宏观制度。五、在历年考察的多部法律当中(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黄河水量调度条例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当中)有些是次重点,有些确实重点需要着重掌握。下列是次重点法1.由于水污染防治的主管机关是环保部门,所以水污染防治法相对处于次要地位;2.河道管理条例在近五年当中只考察一道题,也属于次要地位;3.水土保持法由于其较为专业同时与水量调度关联不大,考察也相对较少。而重点法,1.水法,水法是水相关法的宪法,处于统领地位。2.黄河水量调度条例是黄委会的执法依据,所以是重点考察科目;3.防洪法每年考察较多,也需要重点把握。综上5条是通过分析近5年的真题,所得出的结论与备考建议,希望对您的备考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