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军队文职招考面试热点: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需要强化管理

热点背景:长期以来,新官不理旧账是个普遍现象,而今年,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1月18日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新官必须理旧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依法作出的规划、行政决定等不得随意改变。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将新官必须理旧账写入法条,在全国各省市同类法规中,此举并不多见。命题预测:为解决新官不理旧账这一问题,某省出台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新官必须理旧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依法作出的规划、行政决定等不得随意改变。对此,你怎么看?中公参考答案:新官不理旧账,其后果则是人来政改、人走政息致使发展资源浪费,地方规划赶不上领导变化,严重影响地方政策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性、连贯性。而这一条例的出台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更好的督促新官解决旧账。然而,想要从根本上解决新官不理旧账这一问题,目前来看,仍然道阻且长,从原因上来看致使不理旧账的有:一是因为新官错误的政绩观作祟,因为多数新官认为,旧账可能是替前任擦屁股的烂账、旧账、坏账、糊涂账,官本位思想浓厚;二是在监督考核机制的建设上有所不足,缺乏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等。为此,想要解决这一问题,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仍需要我们多方施力予以解决: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正确政绩观,接力好上一任,承接好下一任,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才会为群众真正的办实事、办好事。二是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一方面,监察部门应加大巡查力度,畅通反馈渠道,公开举报热线,重视媒体的曝光和群众的举报,发现一例,严惩一例;另一方面,也要健全考核机制,以群众的满意度为基准,设置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强化监督,把好质量关。

2019山东军队文职招考考试:不懂学科知识该如何解答军队文职岗位能力定义判断题

说到军队文职招聘定义判断,有些考生会觉得很简单,有些考生会觉得有点难,其实方法大家都知道无非就是提取要点和归纳概括,但是差别在于定义判断做的好的同学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学识比较丰富。为什么学识丰富定义做的会好,很简单,因为定义判断属于半常识性问题。定义判断是半常识性问题,能够找到定义定义要点归纳出定义的内容很重要,但是掌握了学科知识在做起题目来就仿佛如虎添翼。接下来专家给大家一个常见的学科知识立法机关,希望同学们能够有所收获。立法机关指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国家机关。狭义的法律仅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制定和修改的除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制定(狭义)法律: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广义的法律:除上述外,还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常委会;较大的市(省会城市、经济特区等)的人大及常委会。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区的人大、民族自治州的人大、民族自治县的人大。港澳特别行政区有各自的立法权,其立法机关是各自的立法会。立法会制定的法律分别在各自的特别行政区内有效。制定行政法规:只有国务院。制定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军事法规:只有中央军事委员会上述立法机关,希望同学们能够熟记在心里,有同学就会说,这么多都记乱了。其实有心得同学不难发现,一般来说跟法相关的立法机关除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外,基本都会出现人大两个字,这也许能帮助一些小迷糊的同学稍微做一个联想记忆,那么接下来我们通过一道真题检验一下大家的记忆力吧。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立法机关为贯彻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它仅在其管辖的地区内具有效力。其前提是不违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地方性法规的是:A.甲村民委员会一致讨论通过的不得向河里乱扔垃圾的规定B.乙县政府办公室下达的关于饲养动物饲料配方的有关规定C.丙市政府颁布并从即日起实施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十项措施D.丁省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按照解题步骤,我们首先来看一下问法,问我们的是属于地方性法规的,回过头来我们看题干,题干中的定义要点的第一个就是地方立法机关,也就是我们定义的主体是地方立法机关,刚说过在立法机关中看到法可以联想到人大,拿到主体之后要做的就是看选项中把不符合主体的定义排除掉,A项村民委员会,没有人大排除,B项政府办公室,没有人大排除,C项市民委员会,没有人大排除,D项人大常委会,当选。所以这道题的答案选择的就是D项,你看懂得学科知识和不懂学科知识的区别就在于别人可能就比你快那么几秒,而我们都知道,在考场上几秒钟可能就会决定命运,虽然距离国考的时间不短,但是学科知识却又千千万,想知道哪些学科知识才是常考到的,把时间花在有价值的复习内容上,就来中公教育吧。

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公共基础写作范文:绿色生态 垃圾分类

从你是什么垃圾的网络段子,到吃饭10分钟,分类半小时的日常吐槽,再到干湿垃圾的品类之争,这些活跃于我们日常的段子,都在不断地提醒着我们垃圾分类已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为了进一步响应习总书记的两山论,做到既要金山银山也有绿水青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要从生活小事琐事入手,自觉践行生活中的垃圾分类。实行垃圾分类对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改善城市环境,提升资源的回收利用,保障人们身心健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垃圾分类减少了不同垃圾之间的相互污染,有利于物质的回收。有效的分类出有害垃圾,减少了对土壤、大气和水源的危害,从而避免污染的延续扩散,辐射到人们身上。垃圾是放错地方的金子,不同的垃圾采取合适的分类回收也能变废为宝。厨余类垃圾经过处理后可以变成有机肥生产出更多的粮食和蔬菜;旧手机等一些电子产品可以重中提炼出金属;一些可燃性较高的垃圾可以拿去焚烧化为电力。每一种垃圾只要能够有效的去处理它都能让它物尽其用,良性循环。但是我国现阶段的垃圾都是拉到填埋场填埋让它们自然分解,这样不仅耗时长还占用了大量土地,进一步污染土地和水源。如果我们在生活中将垃圾分类分好有效的使用垃圾,将会真正的减少垃圾的数量。垃圾分类需要人人参与,一起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为绿色发展作贡献。垃圾分类需软知识宣传。人人参与的前提是了解相关知识,只有了解清楚才能精准投放。现今我们的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在实施垃圾分类的城市,每个人都要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而普及这类知识是一个系统工程。虽然媒体宣传是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的渠道,但还需要科学制定垃圾分类政策和标准,进行多种手段长期推动。严格奖罚也是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的手段之一。对不按规定精准分类垃圾的居民依法进行处罚,既能促使被罚者主动了解垃圾分类知识避免再次被罚,对其他居民也有教育和警示意义。因为人的眼界和素质不同,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理解程度也有差别。从根本上说,垃圾分类的目的,最终要改变旧有习惯,提高文明素养,这就需要每个人在认识上要不断强化、不断加深,充分认识垃圾分类与环保意识和自律意识的密切关系,如果稍有放松,就可能旧病复发,甚至导致前功尽弃。因此,既要有软手段做好宣传,又要有硬方法奖惩结合,不厌其烦地灌输,培养人们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垃圾分类要硬条例约束。人都是惰性动物,会自动放松对自身的要求,所以在强调自律意识的同时,也必须强化他律约束,制度建设就显得非常重要。目前,不少城市加入到生活垃圾分类行列,取得了一定成效,若论修法或立法强制推进垃圾分类,几个一线大城市进展比较突出《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尽快修改完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即将施行,《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去年已实施,深圳相关立法正在进行。生活垃圾需要分类处理,分类处理需要强制,强制则需要立法,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就这样向人们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发达国家的实践也表明,通过立法对居民投放垃圾行为进行强制性规范和约束,是推进强制性垃圾分类的必由之路。如日本法律对乱扔垃圾和随意焚烧行为明确了判刑、处罚金或者两者并处的规定,引导居民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韩国规定,奖励额度最高可达处罚金额的80%,这有利于鼓励更多人监督垃圾分类。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应该探索更多的强制手段,最终以广大居民是否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来评价强制效果。进而言之,强制垃圾分类的法律措施不只是针对居民,相关单位以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机构也都是强制对象,对垃圾分类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垃圾分类的时代潮流中,每个人都是当事人,每个人都是主人翁,每个人都是执行者,每个人都行动起来,当好垃圾分类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和监督者。绿色生态之路在每个人的脚下,让我们一起携手走向更美丽的未来。

2019年考试时政:一批新规12月实施

11月27日最新军队文职考试时事政治:一批新规12月实施。在军队文职考试中,命题人历来是倾向于结合时政热点命题,无论是岗位能力常识题、言语理解题,还是申论,都是结合时事热点来选择命题考查点,因此最新时政要有所了解。“扫黄打非”举报奖励最高可达60万元、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将得到保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更加规范……12月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全国性法律法规“扫黄打非”举报奖励新规公布:最高奖励60万元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四部门,联合修订并发布新的《“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新《办法》对全国“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制度进行全新规范,细化、完善了“扫黄打非”举报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奖励程序与监督等内容,新《办法》将从12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明确了属于“扫黄打非”举报奖励范围的十六种情形,涵盖网上网下危害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新闻出版行业秩序的各类涉“黄”涉“非”问题。同时,明确符合举报奖励的条件,以及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的情形。新《办法》还详细规定了举报有功人员奖励标准的十一种情况,提高了相关奖励标准。如:举报非法出版活动的,最高奖励可达60万元;举报涉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危害社会公德的网络信息和网络应用,最高奖励可达5万元。自12月1日起,全国道路客运提供“军人依法优先出行”保障交通运输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保障道路客运领域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对保障对象、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将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此次出台的全国道路客运领域内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保障的主要内容为:(一)优先购票、安检和乘车。设有售票窗口的汽车客运站应设置军人优先售票窗口。汽车客运站应安排持有效证件的军人及随行家属优先购票、安检和乘车,并在军人优先售票窗口、安检口、检票口醒目位置设置“军人依法优先”标识,服务人员应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引导工作。(二)优化候车环境。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应在重点旅客候车室(区)为军人提供候车服务,具备条件的可单独设置军人候车场所。鼓励其他汽车客运站依自身条件为军人提供舒适候车服务。军人候车场所应设置醒目标识,并在汽车客运站内设置引导标识。(三)实化便利服务举措。汽车客运站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应当在购票、安检、候车、乘车等各环节,主动为行动不便的伤病残军人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鼓励采取专人全程陪护、预约定制服务、协助亲属进站接送等措施,提供服务车、轮椅等便民辅助设备,保障行动不便军人安全、便捷出行。依法优先对象上,该通知明确,持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部队和军校学员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文职人员、残疾军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随同军人及文职人员出行的家属(原则上不超过2人)可一同随行,无需提供与本人的关系证明。新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12月1日起施行2018年8月2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标准包括7个部分、600多页、40多万字,内容完整、系统性强。该标准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2018版《规则》相较于2004版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方面更为标准化、规范化和系统化。新《规则》从危险货物的一般要求、运输豁免、多式联运、人员培训,到危险货物分类、包装、标签、托运程序,再到运输作业要求、装卸操作要求,包括散装/罐式运输装卸条件及作业要求都进行了明确规定。《规则》增加了危险货物运输条件豁免、国际多式联运相关要求,完善了人员培训要求,细化了各参与方的职责和义务。在运输条件豁免方面,某些危险货物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豁免危险货物相关要求,按普货进行运输。采用有限数量/例外数量包装形式托运危险货物,满足量的大小及包装基本要求,即可豁免承运企业资质、运输车辆及其外观标志、人员资格、道路通行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要求。在国际多式联运方面,如果运输危险货物的包件、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和罐式集装箱,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或《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等国际要求,可以按照国际海运或空运要求进行道路运输,车辆按《规则》要求悬挂矩形标志牌。在道路运输与海运或空运接驳时,运输文件等可由符合国际海运或空运要求的运输文件或信息替代。在人员培训方面,新《规则》除修改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要求外,还增加了托运人、收货人、充装人等参与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业务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记录要求,危险货物生产单位、承运单位等参与方可以根据自身所参与运输环节中的具体活动完成与其相对应的培训内容,保障危险货物安全运输,从而使法规标准得以有效实施运作。地方性法律法规北京《关于对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实施房屋质量查验的通知》12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对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实施房屋质量查验的通知》,并将于12日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通知》规定,本市新建住宅,包括商品住房、回迁房以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等,在施行之日房屋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且未交付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购房人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对房屋施工质量进行查验。根据《通知》,房屋进行查验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已完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且分户验收合格,有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已完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且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有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章确认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通知》还明确市和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建设单位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责令改正,并进行记分处理,纳入市场行为评价系统。对房屋质量查验中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质量问题的,购房人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限制该建设单位企业资质升级、相关项目的网上签约或参加政策性住房项目建设。同时,考虑到各区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明确各区可依据《通知》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河北出台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日前通过了《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对全省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权益保障工作从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规定。该《条例》将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在家庭赡养与扶养方面,《条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赡养义务,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一次性给付赡养费、老年人婚姻关系变化等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也不得违背老年人意愿将共同生活的老年夫妻强行分开赡养。同时,赡养人应当在经济上供养老年人,保证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赡养人家庭成员的平均水平。此外,家庭成员还应当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条例》还规定,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已成年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赡养人要求老年人给予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窃取、骗取、强行索取老年人储蓄金、养老金、退休金、政府补贴、养老服务卡(券)以及其他财产性权益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条例》同时规定,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违背老年人意愿,擅自处分老年人的房屋产权、股权、土地使用权等权益,有关部门和机构在办理涉及老年人的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时应当核实老年人的真实意思,依法审慎办理。老年人有权要求已成年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赡养人迁出老年人自有的房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管理暂行办法》12月1日起施行10月16日,浙江省农业厅印发了《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新出台的《暂行办法》共七章三十一条,对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登记、股权继承、股权有偿退出、股权质押等方作出具体规定,该办法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为股东参加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依据,实行“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可依法流转,也可质押融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编制股权清册,包括户主姓名、股东、股权证编号、股权数额、股份金额等基本信息。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发生变更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及时对集体资产股权变更信息进行登记,并将相关变更信息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法》规定,股权流转包括继承和转让。除依法继承外,股权转让(包括有偿退出以及被金融机构行使质权而转让)须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继承人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继承的股权仅作为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依据。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股权,在被继承股东死亡后,其所持有股权归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办法》规定,社员长期不在本村居住或户口已迁出、有稳定收入或者已办理养老保险的,可向村集体申请有偿退出自己的股权。股权有偿退出有集体赎回和内部转让两种方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还可以把自己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物,用于申请贷款融资。这也意味着,集体股权和承包田、宅基地等不动产一样,能为农民带来财产性收入。昆明市12月1日起对城市文明行为进行规范《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18年9月21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并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吸收了其他城市对于共性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了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的内容。针对昆明市目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如随地吐痰、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躺卧公共座椅等,以禁止性规范的形式予以重点突出和强调。《条例》注重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其中专门规定了尊崇英雄烈士,规定了对红嘴鸥等野生动物进行保护的内容。回应社会期盼,《条例》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国家机关、基层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向社会开放停车场、食堂、厕所、文化体育和科教等内部设施。《条例》坚持为民、利民、惠民的立法理念,作出了对见义勇为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并给予相关保障待遇,为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服务和生活保障的规定;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完善市政设施和便民措施的义务,为市民的文明行为提供必要的硬件基础。还特别规定,机场、车站、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逐步配备独立的母婴室和设置方便残疾人、儿童及行动不便者使用的厕位或者亲子共用厕位。《条例》规定了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制度,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录入受到表彰的文明行为和受到处罚的不文明行为信息,并实现信用信息的数据共享。《条例》特别注重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规定对社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的不文明行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和有关部门可以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平台上依法公开曝光。菏泽市12月1日起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力度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菏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菏泽市人大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菏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该《条例》自12月1日起实行。《条例》共二十五条,主要包括非遗保护的基本原则、保护范围、部门责任、保护方式、人才培养引进、评估和表彰、法律责任等内容。为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条例》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精准立法理念,打破常规惯例,采取不设置章节处理,重点对调研发现的、相关主体反映比较集中、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逐一作出具体规定,切实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条例》规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结合中国牡丹之都、武术之乡、书画之乡、戏曲之乡、民间艺术之乡文化特色,注重其原真性、整体性、传承性,尊重其形式和内涵,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稳步实施、市场运作的原则,处理好保护和利用、传承和发展的关系。在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同时,《条例》对非遗保护的主要方式作出了详细规定。针对菏泽市非遗保护项目数量多、保护工作任务重,但经费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问题,《条例》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非遗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财政投入,专款专用、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市、县区应当对本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予以传承补助,传承补助的标准和办法由市政府制定。12月31日起,金华市不按规定养犬将被处罚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改善城乡环境卫生,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金华市制定了《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2018年12月31日施行。该规定共三十条,对居民养犬的区域、数量、品种、行为等进行了规范,还配套了相关处罚规定,标志着养犬管理正式步入法制轨道。(一)明确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根据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依法接受其职权划转的行政机关是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养犬管理电子信息平台,负责养犬的登记、违规养犬行为的查处和除中心镇建成区外重点管理区流浪犬的捕捉以及狂犬的捕杀工作。(二)区分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根据规定,养犬管理将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域管理。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免疫、登记制度。一般管理区实行养犬免疫制度。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的,每一户籍和每一固定居住场所限养一只。个人饲养的母犬繁殖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幼犬出生后三个月内,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予以处理。限期内未处理的,由养犬主管部门没收超养犬只,每超养一只并处二千元罚款。(三)实行养犬登记、免疫和注销制度。根据规定,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起十五日内向养犬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养犬登记。养犬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养犬登记申办材料后当场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告知养犬权利义务。养犬登记有效期为一年,养犬登记有效期届满前养犬人可以向养犬主管部门申办延续登记。放弃饲养或者饲养的犬只死亡、丢失的,养犬人应当在事情发生的十五日内到养犬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养犬人未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由养犬主管部门注销养犬登记。(四)规范携犬外出行为。根据规定,在重点管理区携带犬只外出时,应当为犬只佩戴犬牌,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学校、图书馆、博物馆、城市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和设置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场所,残疾人携带的服务犬、犬只活动公共区域以及符合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的除外,未遵守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