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法律常识之民法(128):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法解释(二)》第4、5条)典型真题张某和李某釆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10年?卷三?11题一C)A.甲地B.乙地C.丙地D.丁地[答案解析]《合同法解释(二)》第4条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法解释(二)》第5条规定:“当事人釆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浙江考试岗位能力妙用数字的整除特性

考试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一类题型,非常难以理解出题人的用意,导致无法找到切入点,而且条件也非常复杂,甚至最后做出题目后发现题目中的条件跟本没有用到,在此对于这类3、9整除特性题目统一做出一个详细说明。3,9整除判定基本法则一个数字能被3整除,当且仅当其各位数字之和能被3整除;一个数字能被9整除,当且仅当其各位数字之和能被9整除;A.17B.16C.15D.14A.12B.9C.15D.18总之,整除特性就是考察考生排除无用条件,抓住解题要点的重要考察内容,3、9整除特性在考试过程中一定抓住关键词“整除”、“除尽”只要一看到关键词就想到是考察整除特性,这就是秒杀!相信考生考场学会这样的条件反射,解题就是机械运动。岗位能力更多解题思路和解题技巧,可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