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注册商标的续展-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07 20:52:05考点6:注册商标的续展(P492)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3.注册商标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注销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考点7: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和许可使用(P492)1.注册商标的变更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2.注册商标的转让(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近似的商标(联合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防御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4)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3.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1)备案①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②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3)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考点8:撤销注册商标(P493)1.情形(1)商标注册人在使用商标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2)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2.后果注册商标被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考点9: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P493)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反向假冒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2.行政处罚(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处以罚款:①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②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2)对5年内实施2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3)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3.侵权赔偿数额(1)赔偿范围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①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②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③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④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300万元以下的赔偿。(3)惩罚性赔偿:最高3倍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实际损失 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4)举证责任①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②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3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3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