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国家形式的含义及其基本内容-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31 18:13:40一、国家形式的含义及其基本内容:1.国家形式是指: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包括①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政体)、②国家结构形式、③政治体制。2.国家形式的术语和概念:A)国家统治形式、B)政治制度、C)国家治理形式、D)国家管理形式、E)政体、F)政治体制。重点:3.试述国体与政体的关系:答:①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性质、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②政体是指政体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争取何种形式组织国家政权利益。③二者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新证统一。国体是内容政体是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国体决定政体。☆形式反映内容。☆政体要适应国体。③由于国体具有稳定性,政体具有复仇性,多样性的特征。☆不同国体的国家可以选择相同的政体,相同国体的国家可以选择不同的政体。④国体和政体共同构成一个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二、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政体1.政体的三种划分:①亚里士多德 A)统治者是为成邦还是为自己谋利益1)正宗政体 2)变态政体(僭主、寡头和平民 .)B)统治者人数的多少:(君王、贵族和共和政体)②马克思:A)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归属(一人还是集体)B)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产生的方式(选举还是世袭)任期、C)中央国家机关的设置以及它们之间的权力分配地位和相互关系。(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2.剥削阶级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①君主制:君主掌握全部或大部分国家最高权力,包括:A)专制君主制:又叫绝对君主制或无限君主制、如古代东方社会(中国)B)立宪君王制:又叫有限君王制,君主为国家元首,权力受宪法限制。☆ 立宪君王制又包括:{二元君主制、如:约旦、沙特{议会君主制、如:英国、日本 (根据:君主的实际权力和地位的差异。②共和制: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的任期。包括{A)贵族共和制:奴隶社会的古罗马、雅典{B)民主共和制(资本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制又包括:1)议会共和制(德意)2)总统共和制(美国)、3)委员会制(瑞士)(注意:议会共和制与总统共和制的主要区别:总统与总理谁的权力大)。(政府如何产生以及政府对谁负责)3.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及其特点:①公社制:巴黎公社的政权组织形式A)实际常规军、用武装的人民取代它。B)公社由普选的代表组成,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C)公社是兼行政与立法的工作机关。D)公社废除警察与官吏、把公职人员变成人民公仆。②苏维埃制:特点:A)最高苏维埃是最高立法机关又是最高权力机关、B)其他一切国家机关由它产生,由它授权向它负责、C)设有主席团作为常设机关、D)代表由人民选举,对人民负责,人民可以撤换。③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含义:A)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B)是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C)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它负责。特点:A)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B)强调公职人员的公仆地位,反对官僚主义、C)党的领导是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特征。☆ 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根本特点:A)党的领导、B)人民当家作主
《专业综合》刑法学:共同犯罪形式
共同犯罪的形式是共同犯罪的形成、结构和共同犯罪人结合形式的总称。共同犯罪的形成形式,是指共同犯罪是如何形成的。共同犯罪的结构形式,是指共同犯罪内部是否有分工,共同犯罪人的结合形式,是指共同犯罪有无组织形式。我国刑法理论中通常按照四个不同标准,将共同犯罪的形式分为以下四类八种:一、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这是根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依据法律的规定任意形成而对共同犯罪形式所作出的划分。任意共同犯罪,简称任意共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可以由一个人单独实施的犯罪,当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时,所构成的共同犯罪。其特点是:刑法对犯罪主体的人数没有限制。如果二人共同实施,则成立共同犯罪。必要共同犯罪,简称必要共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其特点是:犯罪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而且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一个人不可能单独构成犯罪。在我国刑法中,必要共同犯罪有两种形式;一是聚合性共同犯罪,如刑法第290条规定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等。二是集团性共同犯罪,如刑法第294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这是根据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而对共同犯罪形式作出的划分。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简称事前共犯,指共同犯罪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形成。这种形式的共同犯罪在司法实践甚为常见。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些犯罪,便以事前是否具有通谋作为该罪的共同犯罪与他罪的单独犯罪的区分标准,比如,依据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事前有通谋的,构成共同犯罪,否则构成窝藏、包庇罪。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简称事中共犯,指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之时或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形成。如甲对乙实施抢劫,已奋起抗争,恰甲之友丙经过。甲请丙帮忙时,共同抢得乙身上钱物若干。此案中,甲、丙的共同犯罪即为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三、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这是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所划分的共同犯罪形式。简单共同犯罪,简称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规定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也即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只有实行犯,而没有教唆犯、组织犯和帮助犯。例如:甲、乙各向丙刺一刀将丙杀死。复杂共同犯罪,简称复杂共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这种分工具体表现为:组织犯对整个犯罪活动予以组织策划、指挥领导;教唆犯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不实施犯罪实行行为;实行犯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帮助犯对犯罪的实施、完成和保持犯罪后的不法状态,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四、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这是依据共同犯罪有无组织形式而对共同犯罪形式进行的划分。一般共同犯罪,简称一般共犯,又称非集团性共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其特点是:共同犯罪人为实施某种犯罪则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一般共同犯罪,既可以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既可以是简单共同犯罪,也可以是复杂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简称特殊共犯,亦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为犯罪集团。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据此,犯罪集团成立,必须具有如下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三人以上。(2)犯罪组织成立的目的便在于实施犯罪。(3)犯罪人所共同建立的组织具有相当的稳定性。(4)犯罪分子之间相互纠合体现出一定的组织性。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形式美-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1-29 22:26:53形式美并不是独立的一种美的形态,但它又无所不在,渗透消融于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的领域,并成为它们美的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内容美相对应。一、形式美及其独立的审美价值(一)、什么是形式美要了解形式美,必须先区分 形式美 同 美的形式 的差别和联系。任何美的事物都有 美的形式 。例如:花之容、山直色、水之声、乐之节奏、舞之形态等。美的形式总是具体的、个别的,因而是千差万别;而形式美则是抽象、普遍的,具有某种共同的规律性。形式美是指美的对象在形式方面所呈现出来的某些具有共同性的美的要素和规律,它是从无数具体的感性的美的事物形式中所抽象概括出来的,包括构成事物外行的自然物质属性(行、色、声)以及它们之间的组合原则(如平衡、对称、比例、节奏等)。它以抽象的形式存在,并不依附于某一具体的美的载体,却能广泛适用于各个美的领域,因而带有一定的共同性和规范性,具有法则意义。抽象的形式美不同于具体事物的美的形式。美的形式总是同美的内容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并受容的制约,尤其在艺术中更为突出。形式美同内容美的关系确是间接的、朦胧的,甚至可远离内容而相对独立。当然,形式美同内容也有某种联系,比如某些几何形图案花纹,我们也可追朔到它最初的原始内容。美的形式为一切美的事物所具有。形式美的范围却有一定限制。世间一切事物都有形式,只要是美的事物,它就必然有表现在形式方面的美,然而,美的形式不一定都符合形式美,这是因为有些美的形式可以突破形式美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