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会计监督-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1-23 20:11:47会计监督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对经济活动的本身进行检查监督,借以控制经济活动,使经济活动能够根据一定的方向、目标、计划,遵循一定的原则正常进行。会计监督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监督可分为单位内部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三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我国的会计监督体系。《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财政部于2001年6月22日印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以及会计工作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①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单位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与方法。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重要措施。(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的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尽管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但内部会计监督不仅仅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事情,单位负责人应当积极支持、保障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行使好会计监督职权。根据规定,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了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单位经营管理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避免或降低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效果,实现单位经营管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单位内部控制的方法主要有: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对于不相容的职务,如果不实行相互分离的措施,就容易发生舞弊等行为。如物资采购业务,批准进行采购与直接办理采购即属于不相容的职务,如果这两个职务由一个人担当,即出现该员工既有权决定采购什么、采购多少,又可以决定采购价格、采购时间等,没有其他岗位或人员的监督、制约,就容易发生舞弊行为。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核心是 内部牵制 ,因此,单位在设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应确定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的,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2.授权批准控制。授权批准,是指单位在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规定程序的授权批准。授权批准形式通常有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之分。一般授权,是对办理常规性经济业务的权利、条件和有关责任者作出的规定,这些规定在管理部门中采用文件的形式或在经济业务中规定一般性交易事项办理的条件、范围和对该项交易的责任关系。在日常业务处理中,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范围(包括制定产品销售价格的权力、购买固定资产的权力以及招聘员工的权力等)和有关职责自行办理。特别授权,是指授权处理非常规性交易事件(比如重大的筹资行为、投资决策、资本支出和股票发行等)的有关规定。特别授权也可以用于超过一般授权限制的常规交易。单位在设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必须明确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责任和权限,以及每笔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程序,并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3.会计系统控制。会计作为一个信息控制系统,对内能够向管理层提供经营管理的诸多信息,对外可以向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用于投资等决策的信息。会计系统控制,主要是通过对会计主体所发生的各项能用货币计量的经济业务进行记录、归集、分类、编报等而进行的控制。其内容主要包括:(1)建立会计工作的岗位责任制,对会计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使之相互监督和制约;(2)按规定取得和填制原始凭证;(3)设计合理的凭证格式;(4)对凭证进行连续编号;(5)规定合理的凭证传递程序;(6)明确凭证的装订和保管手续责任;(7)合理设置账户,登记会计账簿,进行复式记账;(8)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报送、保管财务会计报告。4.预算控制。预算控制的内容涵盖了单位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单位通过预算的编制和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可以比较分析内部各单位未完成预算的原因,并对未完成预算的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各项预算的严格执行。在实际工作中,预算编制不论是采用自上而下或是自下而上的方法,其决策权都应落实在内部管理的最高层,由这一权威层次进行决策、指挥和协调。预算由各预算单位组织实施,并辅之以对等的权、责、利关系。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预算的执行。5.财产保全控制。财产保全控制主要包括接近控制、定期盘点控制等。接近控制,主要是指严格限制无关人员对资产的接触,只有经过授权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触资产。接近控制包括限制对资产本身的直接接触和通过文件批准方式对资产使用或分配的间接接触。一般情况下,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存货等变现能力强的资产必须限制无关人员的直接接触。定期盘点,是指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进行比较,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如不一致,说明在资产管理上可能出现错误、浪费、损失或其他不正常现象,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管理。6.风险控制。企业经营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按其形成原因一般可分为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两大类。经营风险,是指因生产经营方面的原因给企业盈利带来的不确定性。财务风险又称筹资风险,是指由于举债而给企业的财务状况带来的不确定性。借入资金就要还本付息,一旦企业无力偿付到期债务,便会陷入财务困境甚至破产。因此,企业应通过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加强对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控制。7.内部报告控制。建立内部报告控制制度,有利于保证管理人员获得与责任和权限相关的信息,畅通相关人员交流的渠道。内部报告的格式和种类由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可以由财会人员负责,也可由财会、业务和管理人员共同完成。内部报告可以是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等。内部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简明易懂,避免繁琐难学。8.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现内部控制手段的电子信息化,尽可能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的因素,变人工管理、人工控制为计算机、网络管理和控制。二是对电子信息系统的控制,具体是指既要加强对系统开发、维护人员的控制,还要加强对数据、文字输入、输出、保存等有关人员的控制,保障电子信息系统及网络的安全。(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会计法》规定了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具有以下职权: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如会计人员对未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的超标准开支的报销事宜,有权拒绝报销。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和资金调度由公司总经理统一审批不符合授权批准制度的控制要求,存在授权不当或违反集体决策审批的情况。采购部门及其人员直接支付货款的规定违背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审批由副总经理1人负责,违背了预算编制、审批应相互分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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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3 20:08:26会计核算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职能之一,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会计方法,对生产经营活动或者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记录、计算、分析,定期编制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一系列内部管理所需的会计资料.为作出经营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依据的一项会计活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中对会计核算进行规范的,在法律层次有《会计法》,法规层次主要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主要有《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本节主要结合《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会计核算基本程序的法律规定作简要介绍。一、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一)依法建账建账是如实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的重要前提。依法建账是建账的最基本要求。这里所说的 法 ,既包括《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也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如《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公司法》规定.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此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也对各单位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作出了相应规定。上述这些规定,是各单位建账应当遵循的法律依据。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2.设置会计账簿的种类和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会计法》、会计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3.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二)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要求。其具体要求是,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取得可靠的凭证,并据此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形成符合质量标准的会计资料。《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如果以不真实或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不相符,造成会计资料失实、失真,从而影响会计资料的有效使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三)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会计核算的人重要成果,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经营者进行经营管理、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因此,《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都规定,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主要是指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同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及其结果相一致。会计资料的完整性,主要是指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都必须齐全,以使会计资料如实、全面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发生情况,便于会计资料使用者全面、准确地了解经济活动情况。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因此,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与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相对的是会计资料的不真实、不完整.造成会计资料的不真实、不完整,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是重要手段之一。伪造会计资料,包括伪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是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来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目的在于以假充真;变造会计资料,包括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是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以歪曲事实真相。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其结果是造成会计资料失实、失真,误导会计资料的使用者,损害投资者、债权人、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会计法》对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四)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所采用的具体方法.如存货计价方法、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方法、外币折算会计处理方法等。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会影响会计资料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进而影响会计资料的使用。因此,《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处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一是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二是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政策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对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五)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会计记录文字是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为记载经济业务发生和辅助说明会计数字所体现的经济内涵而适用的文字。会计记录文字是进行会计核算和提供会计资料不可或缺的重要媒介,是会计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会计记录文字的使用必须规范。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记录文字应当适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六)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即会计电算化.是以电子计算机为主的当代电子和信息技术应用于会计工作的简称.是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算账、报账,以及对会计资料进行电子化分析和利用的现代记账手段。会计电算化与手工记账,以及对会计资料进行电子化分析和利用的现代记账手段。会计电算化与手工记账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相同点是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都是一致的,都必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不同点是在实行会计电算化后,会计资料由计算机按照规定的程序自动生成。为保证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和安全,《会计法》对会计电算化作了两个方面的规定:一是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其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二是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计软件是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会计软件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要求和规范的操作程序,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和会计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前提。尽管一个质量可靠的会计软件可以为生成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提供前提条件,但由于技术、设备、操作人员水平等方面的原因,生成的会计资料仍有可能不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因此,《会计法》规定,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在格式、内容以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方面,都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此外,有关这方面的具体规定还包括财政部发布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等。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会计报酬率-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1)在答题纸上计算上表中用英文字母表示的项目的数值。(2)计算或确定下列指标:①静态回收期;②会计报酬率;③动态回收期;④净现值;⑤现值指数;⑥内含报酬率。(1)计算表中用英文字母表示的项目:(A)=-1900+1000=-900(B)=900-(-900)=1800(2)计算或确定下列指标:①静态回收期:静态回收期=(年)②会计报酬率==29%③动态回收期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财务与会计管理规章-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1-24 22:18:15财务与会计管理规章□ 帐款管理办法第一条 凡销货或服务收入均应开立统一发票,并依序填入当天之 销货报告 或 服务收入报告 中,同时过入 人名别应收帐款明细卡 中,不得漏开、短开或多开。第二条 遇销货退回或重开发票时,均应将原开统一发票的收执联收回作废,并填制 销货退回通知单 ,以赤字填入当天的 销货报告 或 服务收入报告 中列为其减项,同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开发票日期,并过入 人名别应收帐款明细卡 中。第三条 遇销货退回应于销货发生的60天内依规定手续向当地税捐稽征机关办理抵缴,如超过60天者不得办理抵缴已缴的营业税及印花税。故遇有销货退回或发票重开而其日期超过60天以上者,应由客户赔偿税捐损失;退货或发票遗失其原因如系外务员疏忽所致,则税捐损失应责由外务员负责赔偿。第四条 于销货当天若未能收回帐款时,交货人(送达统一发票者)应与客户约定收款日并将填妥的 统一发票签收单 交由会计员妥善保管, 统一发票签收单 应具备下列各要点:(一)交货人(送达统一发票者)于 统一发票签收单 上签名。(二)经办人(成绩归属者)于统一发票副联签名。(三)填明约定收款日期及约定付款条件。(四)客户正式盖章后其签收人签名。第五条 每笔未收款均应附有 统一发票签收单 。若有销货当天未交出该签收单或缺少规定要件的记载等情事,会计员应于次日上班早会前报由单位主管纠正,务必按规定办理,否则应由单位主管签名负责。第六条 会计员收回 统一发票签收单 后,应即将其 约定收款日 及 付款条件 逐笔登载于 人名别应收帐款明细卡 的有关各栏中备查。第七条 会计员应将 统一发票签收单 按 约定收款日 的先后秩序排列妥为保管,遇有携出收款时应设登记簿由取单者签名备查,若于当天未能收回帐款时应即向取单者收回注销登记。第八条 凡帐款约定收款日到达者,会计员应主动转告帐款归属人或请单位主管派员前往收取。如有客户要求延期付款情事发生时,前往收款人应将重新更改约定收款日填明于 统一发票签收单 中,并将该单交回会计员注销登记,及更改 人名别应收帐款明细卡 上的记载。第九条 凡应收帐款其约定收款日不得超过一个月,若有超过此一期限者,会计员应报备单位主管在签单上签字同意。第十条 帐款收回时,会计员应即将其填入当天 出纳日报表 的 本日收款明细表 栏中,并过入 人名别应收帐款明细卡 中,凭此销帐及备查。第十一条 收回现金者,应于当日或翌日上班时如数交会计员入帐,若有延迟缴回或调换票据缴回者,均依挪用公款议处;收回票据的开票人若非与统一发票抬头相同者,应经同一抬头客户正式背书,否则应责由收款人亲自在票据上背书,并注明客户名称备查,若经查明该票据非客户所交付者,即视同挪用公款议处。第十二条 票据到期日距统一发票开立日期不得超过30天者,其超过30天以上者应由经办人填具 交货通知(请示)单 并依权责划分办法处理。凡帐款以分期付款方式收回时应由经办人提出与客户所立的合约书经单位主管呈报执行副总经理核准。第十三条 凡销货退回或前开发票作废者,若未取回原开发票收执联作废者,不得重开统一发票,惟经书面呈报总经理特准者不在此限。第十四条 每月3日应详填 各员未收款明细表 (净额)两份,由经办人逐笔亲自签名承认未收,其约定收款日据统一发票开立日期超过1个月以上者并应注明原因,填妥后一份寄总公司财务部查核,一份呈报单位主管加强催收。第十五条 各员未收款明细表 总合计的金额应与月底当天的收款明细表的本日未收款余额的数字相符,逾期1个月及2个月以上未收款明细表随同 各员未收款明细表 一并呈报。 第十六条 凡遇客户恶性倒闭,或收回票据无法兑现或未事先言明,而于收款时尾款不付等情事,无法取得客户正式签属的 销货折让证明单 时,均视同坏帐处理。坏帐的发生,除按外务人员待遇办法等规定的赔偿办法办理外,该笔交易的成交奖金不准发给,其已发给者则应予追回。第十七条 凡为维护市价事先与客户约定高开发票销货折让者,或事后同意客户尾款不付等情事发生,除应报请单位主管同意外,并应取得销货折让证明单,详填原因,由客户证明实收金额及证实签章后,交回各单位会计员处,该笔交易原交易应办退回同时再记一笔实收金额的销货记录,其销货折让后的金额若低于最低价者,仍须补办低价请示手续。成交奖金之计算则依实售金额计算。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后实施,修订时同。□ 现金收支管理办法(一) 现金收支旬报表 上的收入金额,是指由财务部汇入各单位银行帐户内的金额,支出金额则仅指各单位的费用。各单位应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可控制费用与不可控制费用,均应自财务部汇入之金额中支付。(二)各单位的可控制费用统于每月月底前由财务部就下月份各单位的费用概算一次(必要时得分次)汇入各单位的银行帐户内备支。(三)各单位的收入款项除财务部汇入的款项外,一律不得自行挪用单位内收回的应收帐款(包括现金及支票)其收回的应收帐款,应依帐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悉数寄回总公司财务部。 (四)现金收支旬报表的填写应一次复写两联,第一联于每旬第1日(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中午以前就上旬收支逐项编制妥,连同费用科目的正式收据或凭单呈单位主管签核后以限时转送寄送财务部;第二联由各单位自行汇订成册作为费用明细帐,并凭以于月底当天填制 费用预算分析表 。(五)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编号系指费用的笔项而言,采每月一次连系编号方式,月内的每月编号应相互衔接并连续编至当月月底止,次月一日再行重新编号。(六)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类别的填写,系指依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分属类别,分别以 营 或 服 或 管 等字表示,其性质的区分如下:1.营业费用:凡属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人员)所发生费用。2.服务费用:凡属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属之。(七)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的 名称 系指各项费用的科目名称,其明细如下:1.营业费用:即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员)所发生的下列诸费。(1)汽车诸费:凡营业人员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皆属之。(2)旅费:凡营业人员计程车资及营业员因业务之需所付的差旅费属之。(3)公共关系:凡营业人员因业务上应酬所需支付者属之。(4)薪工津贴:凡营业人员薪资皆属之。(包括本薪、机车津贴、交际津贴、成交奖金、各项加给及值班费等)(5)坏帐:凡帐款尾数无法收回,或倒帐公司损失皆属之。(6)名片:凡营业人员所印名片皆属之。2.服务费用:即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员)所发生下列诸费:(1)汽车诸费:凡服务人员所支之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皆属之。(2)旅费:凡服务人员所支之计程车资及服务人员因服务的需要所支的差旅费皆属之。(3)公共关系:凡服务人员因服务上的需要所支的交际费皆属之。(4)薪工津贴:凡服务全体同仁的薪资皆属之。(包括本薪、机车津贴、绩效奖金、加给及值班费等)。(5)坏帐:凡帐款尾数无法收回者属之。(6)名片:凡服务全体同仁所印的名片属之。(7)工具:凡单价在100元以下者的工具费属之。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1)汽车诸费:凡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汽油、机油属之。(2)旅费:凡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计程车资或出差旅费属之。(3)运费:装载货物所支付的费用属之。(4)文具用品:凡日常所用的文具纸张等属之。(5)清洁费用:凡清洁公司打腊所支的费用皆属之。(6)邮票:凡邮寄函件及包裹的邮资及购邮票等属之。(7)电话费:凡业务上的长途电话及市区电话属之。(8)电报费:凡业务上的需而拍之电报属之。(9)电力费:凡用电所支付的费用属之。(10)自来水费:凡用自来水所支付的费用属之。(11)修理费:凡汽车修理及保养费等属之。(12)人事广告费:凡刊登招员启事等属之。(13)报章杂志:凡订阅报章杂志所支付的费用属之。(14)固定薪资:凡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的薪资属之。(15)公共关系:凡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交际费属之。(16)租金支出:房屋的租金。(17)税捐:凡支付营业印花税属之。(18)其他变动费用:凡未能列入该分类科目的费用属之。(八)上述所列项目,会计员应按其性质区分(即营业费用、服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妥予分类报支,不得相互混淆。(九)各单位与总公司间如有代收或代支事项发生时一律以 内部联络函 联系之,其作业规定如下:1.各单位代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日以 内部联络函 述明代何单位收款,代收现金应先换购汇票,若代收票据须注明代收票据内容,并连同票据一起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通知被代收单位入帐的同时将入帐情形回复代收单位。2.总公司代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月,由财务部以 内部联络函 述明代收款项内容,若为票据应注明票据内容,通知被代收单位,款项则暂代留存,被代收单位于接获财务部的通知时,应即于当天的 收款及成交奖金明细表 上加入该笔帐款,增加其收款总额,并将入帐情形回复财务部。3.各单位代总公司支付款项时(如押标金、权限内购入的生财器具及服务部汽油或单价在100元以上的工具、油墨等)不得记入现金收支旬报表,唯应另行备忘登记,应于每旬寄送 现金收支旬报表 时另以内部往来联络函将所代支的款项明细及总额述明后连同单据一并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凭以汇入该笔款项。若为紧急代支事项必须立即处理时,除以电话通知财务部电汇处理外,仍应填具 内部往来联络函 述明以资凭证。4.总公司代各单位支付费用款项时,(如预付房租等)应由财务部于每月25日前以联络函通知被代支单位依虚收虚付方式在其 现金收支旬报表 上的 收入金额 栏内径行加入该笔款项同时在 支付金额 栏内,直按登入该笔费用款项以增加帐面的收入金额与费用金额。(十)各单位全体员工的借支总额在3000元以内者得经单位主管核准后由首存现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发薪时一次扣回,其借支总额超过3000元者,应依权责划分逐笔专案报备核准后始得由财务部汇寄支付。(十一)每月月底当天,各单位会计员应凭留存之当月份该单位 现金收支旬报表 依费用类别分别统计其当月份各项费用的总额,详填于 费用预算分析表 中呈单位主管就可控制费用中的各项费用其实际与预算的差异详加分析。(十二)费用预算分析表 一式两联,各单位应于每月3日前将此表(两联一起)连同 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 一并寄送总公司业务部,由业务部据以查核与 直线单位绩效评核表 所填的费用数字无误后,即转送财务部复核并呈具所属副总经理填具总评后第一联由财务部留存,据以分析全公司费用差异,第二联寄回各单位存查。(十三) 费用预算分析表 上的费用率系指当月份的费用与营业额的百分比, 本月费用预算 一栏之计算公式如下:(1)本月 营业费用 预算=上月营业费用 (1 本月营业收入成长率)(2)本月 服务费用 预算=上月服务费用 (1 本月服务收入成长率)(3)本月 管理费用 预算=上月管理费用 (1 本月营业及服务总收入成长率 20%) (十四)本办法由财务部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后实施,修订时同。□ 传票审核职权划分办法(一)各部经办人员:审核单据的性质、金额与本公司规定是否相符,并编制传票控制预算及成本费用之报支。(二)财务部:1.承办人员:(1)核对传票收付款的金额是否与收付款有关凭证(如计价单、发票)金额相符。(2)核对凭证是否有抬头,统一编号,店印,地址及贴足印花,与税法是否相符。2.复核人员:(1)传票应用分类,即科子目是否正确。(2)凭证是否齐全,符合政府规定,与负担部门是否正确。(3)附件数量与凭证记载金额是否相符。(4)借贷是否平衡。3.会计:(1)传票应附的凭证是否适当签具意见。(2)各级经办人员应行注意事项是否错误及依税法规定可否开支签具意见。(3)核对付款之支票金额是否与核准之付款传票相符。(三)稽核室:(1)对财务部的意见予以指示或转呈核示。(2)核对各部的成本卡,支出是否超过收入,收款与完工是否成正比或签具意见。(3)凭证是否合理,应否付款的指示或签具意见。(4)决定付款的日期,签具意见及指示。(5)价格是否合理签具意见或指示。(四)副总经理:就主办会计及稽核室所签意见的转呈或指示。(五)总经理:各转呈意见的核定。(六)以上各项职权的划分,是就目标情形所拟的办法,如以后业务改进或其他变更,当另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