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练习题及答案三-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17 21:12:291). 有关我国1982年宪法的结构说法正确的是( )。A.这部宪法只有正文B.这部宪法由序言和正文构成C.这部宪法由序言、正文和附则构成D.国旗、国徽、国歌在这部宪法的附则中做了详细规定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1982年宪法由序言和正文构成。2). 下列有关劳动合同法律特征的论述中,正确的有( )A.劳动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B.劳动合同属于议商合同C.劳动合同属于双务合同D.劳动合同属于有偿合同正确答案:CD3). 面对近年来原材料劳动力等价格上升的压力,我国沿海某服装出口企业,把生产环节转移到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具有优势的内陆地区,并致力于产品研发、品牌设计和营销推广,从而大大提高了产品出口竞争力。该企业竞争力提高的因素有( )。①调整经营战略,利用资源优势②依靠技术创新,维持低价竞争③加强品牌建设,拓展销售渠道④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A.①②B.②④C.①③D.③④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由材料中 把生产环节转移到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具有优势的内陆地区 可知,①正确;由 致力于产品研发、品牌设计和营销推广 可知,③正确;题干中没有提及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排除②④。本题正确答案为C。

2017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经济学)考前模拟试题及答案二-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2017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经济学)考前模拟试题及答案二发布时间:2017-07-20 20:00:171). 下列关于众数的说法,正确的有( )。A.一组数据可能存在多个众数B.众数主要适用于分类数据C.一组数据的众数是唯一的D.众数易受极端值的影响E.一组数据的众数不一定是唯一的正确答案:ABE答案解析:众数就是数据中出现次数或出现频率最多的数值。在定性数据中,由于记录的是频数,因此众数用得多些。2). 小明今年3岁,智力正常,但先天腿部残疾。下列关于小明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小明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B.小明无民事权利能力,且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小明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无民事行为能力D.小明既无民事权利能力,也无民事行为能力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1)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小明今年3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排除选项BD。(2)选项AC:不满10周岁(无需考虑智力是否正常、身体是否残疾等)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合同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A.租赁合同B.承揽合同C.保管合同D.运输合同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嘲借款合同均属于典型的实践合同。

2016年9月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法学)考前冲刺试题及答案二-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2016年9月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法学)考前冲刺试题及答案二发布时间:2017-10-08 18:36:181). 某歌厅购实了若干正版卡拉OK光盘后,未经任何人的许可,直接将该光盘用于其经营活动。对该歌厅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合法使用B.合理使用、C.法定许可使用D.侵权行为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机械表演权详解:《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了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表演权中的 表演 主要包括活表演和机械表演。活表演指舞台上演员的活生生的表演,而机械表演则指用CD、VCD、DVD等机器来将作品表演出来的行为。本题中歌厅的行为即属于机械表演,同样应征得作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评论:本题来源于近两年的热点问题,即中外二十多家音像公司指责全国一万多家卡拉OK歌厅侵权事件。该事件的关键是看卡拉OK光碟中的MTV是属于作品还是属于音像制品,若属于作品,则歌厅侵权,侵犯的即是音像公司对于其作品的机械表演权;若属于音像制品,则歌厅不侵权。但要特别注意的是,卡拉OK歌厅若未经音乐作品作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则无论该MTV属于作品还是音像制品,歌厅都侵犯音乐作品作者的表演权。本题很难,因为机械表演权只在理论性较强的教科书中出现,单看法条是掌握不了的。本题得分率低将不意外。2). 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A对B错,遗失物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C错,加工是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价值的劳动,使之成为新的财产;D错,丙虽是善意地取得奇石,但未支付对价,且占有人乙的占有并非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所以不成立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