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包括的必备内容-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19 11:08:39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包括的必备内容证券公司开展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客户签订书面资产管理合同,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事宜做出明确约定。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基本事项:(1)客户资产的种类和数额。(2)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和投资比例。(3)投资目标和管理期限。(4)客户资产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权限。(5)各类风险揭示。(6)客户资产管理信息的提供及查询方式。(7)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8)管理报酬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9)与客户资产管理有关的其他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10)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程序及客户资产的清算返还事宜。(11)违约责任和纠纷的解决方式。(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合格投资者要求 证券公司可以自行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也可以委托其他证券公司、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为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推广,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所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 000万元人民币。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资产管理业务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 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客户资产。(2)向客户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3)以欺诈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方式误导、诱导客户。(4)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操作。(5)以转移资产管理账户收益或者亏损为目的,在自营账户与资产管理账户之间或者不同的资产管理账户之间进行买卖,损害客户的利益。(6)自营业务抢先于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交易,损害客户的利益。(7)以获取佣金或者其他利益为目的,用客户资产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8)内幕交易或者操纵市场。(9)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资产管理业务客户资产托管的基本要求 资产托管机构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托管业务,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安全保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2)执行证券公司的投资或者清算指令,并负责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运营中的资金往来。(3)监督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经营运作,发现证券公司的投资或清算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者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应当要求改正;未能改正的,应当拒绝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4)出具资产托管报告。(5)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合同的生效时间-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07 20:39:54考点5:合同的生效时间(P260)1.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合同标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如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抵押合同等)。4.附生效条件/期限的合同(1)附生效条件/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期限届至时生效;附解除条件/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期限届满时失效。(2)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考点6:效力待定的合同(P261)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1)直接有效①在法定代理人代理下订立的合同;②纯获利益的合同;③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2)效力待定①转为有效 追认(A)主动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B)经催告后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②转为无效 撤销或拒绝追认(A)主动拒绝追认(B)经催告后明示拒绝追认(C)相对人催告法定代理人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D)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参考第一章的内容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2)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联营合同公证书-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1-24 16:22:24联营合同公证书()字第ХХ号兹证明ХХХХ(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ХХ与ХХХХ(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ХХ与Х年Х月Х日,在ХХ(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ХХХХ联营合同》。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的规定》及《ХХХХ》(相应法规、规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Х年Х月Х日注: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 在我的面前 一句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