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液态能力和晶态能力-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28 22:01:001液态能力和晶态能力。液态能力是指受神经系统成熟影响较大,受后天文化和知识影响较小的能力。2晶态能力是指受后天经验影响较大,主要表现在运用已有的知识和技能去吸收新的知识或解决问题上的能力。它决定于后天的学习并与社会文化有密切关系。2液态能力和晶态能力有不同的发展规律。个体早期,液态能力有比较明显的发展,进入成年期后,液态能力有所衰退;晶态能力则伴随个体终生发展,到25岁后发展速度趋于平缓。2斯皮尔曼的能力二因素说。该观点认为,能力由两种因素组成:一种是普通能力或普通因素G因素,它是人的基本心理潜能,是决定一个人能力高低的主要因素;另一种是特殊能力和特殊因素S因素,它是保证人们完成某些特定作业所必需的。活动中包含的G因素越多,各种作业成绩的正相关就越高,包含的S因素越多,成绩的正相关就越低。该学说对我们理解能力的结构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3赛斯顿的能力群因素说。塞通过因素分析提出了构成能力的其中因素,它们是:词的理解力、言语流畅性、数学计算能力、空间知觉能力,记忆力、知觉速度、推理能力。与二因素说不同之处是塞认为,能力只有有限的几种基本因素。4吉尔福特的智力三维结构模型。美国心理学家吉尔福特提出了一种治理结构设想。他认为,智力可以分为三个维度:内容、操作和产品。这三个维度构成一个立方体,内容有五种,产品有六种,由此构成了总数为一百五十种的不同组合。每一种组合代表一种能力。5,简述能力的结构层次理论。英国心理学家弗隆继承和发展了吉尔福特的的二因素说,提出了能力的结构层次理论,他认为能力的结构层次是按照排列的。智力的最高层次是一般因素:第二层次分两大群,即语言和教育方面的因素,操作和机械方面的因素;第三个层次是五个小因素群,包括言语,数量,机械空间,空间信息,手工操作等;第四个层次为特殊因素,即各种各样的特殊能力!6简述斯腾柏格的三元智力理论。三元智力理论是美国耶鲁大学教授斯腾柏格提出的智力的信息加工理论,也叫三元智力理论。三元智力理论是在水之心理学信息加工理论影响下形成的。该理论试图以谁知过程的观点,解释认知活动中所需要的能力。根据这种理论,个体之所以油脂粒高低之分,主要是由于个体对信息加工方式的不同决定的。因此,设法测量个体在认知情境中信息加工的方式,就可以鉴别个体智力的高低。该理论的设想:人的智力是由相互连接的三边关系组合而成的智力统一体。智力统一体的三力可视为智力的三部分各之长度因人而异,由此造成了个体的智力差异。智力统一体的三种成分分别是:1成分性智力。指个体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对信息进行有效加工处理的能力。2经验型智力。指个体运用或改造自己的经验从而实现目标的能力。3情境性智力。指个体在实现生活中有效地适应环境、改造环境并从中获得有用资源的能力。它包括三种能力:适应环境的能力、改造环境的能力和选择能力7加德纳的多元智力理论.加认为,人类具有语言智力,音乐智力,逻辑数理智力,空间智力,身体运动智力,内省智力和人际智力七种智力.他信为,通常人们并非一种而是几种智力在相互作用.在七种智力中,他将语言智力列为第一种智力.他认为,每个人在现代社会中都能摸索到各自成功的道路,简单的说一个人是否聪明其实没有意义,关键是明白自己的才能在哪一方面.它强调人的多方面发展的可能性和探索自我,把握自己命运的重要性.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无责任能力与限定责任能力-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21 19:56:23一、无责任能力与限定责任能力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精神病人的确定要 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 ,判断时要坚持医学标准与心理学标准,即先由精神病学专家鉴定,判断行为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再由司法工作人员判断行为人是否因为患有精神病而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2.间歇性精神病人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应以其实施行为时是否精神正常、是否具有辨认控制能力为标准,而不是以侦查、起诉、审判时是否精神正常为标准。A.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C.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D.甲具有责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22 20:28:13第九条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二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5.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如果没有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不知其行为后果的,可以认定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对于比较复杂的事物或者比较重大的行为缺乏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且不能预见其行为后果的,可以认定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第十五条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9.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