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常识备考:张小敬的“不义”之罪

天宝三载,是真实历史中的张小敬,在《长安十二时辰》的虚拟时空中崭露头角的年头。张小敬一出场就展现了大唐的司法制度和主要的司法行政部门。 一、十恶大罪 被带出死牢后,张小敬对着眼前的檀棋和门后的李必说:我所犯之罪乃十恶之九,是不义罪。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叫十恶,哪些行为才会被定义为十恶不赦的大罪。 首先十恶大罪其实从秦朝就开始有了,到北齐时,才被统一规定为重罪十条,即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后隋朝建立,将叛和降合并为一条,另外增加不睦罪,成为新的十项罪名,并统称为十恶,这是第一次完整概括的阐述了十恶大罪。唐承隋制,沿用了十恶大罪的分类概括,并在《唐律疏议》开篇第一卷《名例》中,就开宗明义指出,五刑之中,十恶尤切,亏损名教,毁裂冠冕,特标篇首,以为明诫。

十恶大罪即:1.谋反,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2.谋大逆。指毁坏皇家的宗庙、陵寝、宫殿的行为。3.谋叛。谋叛是指叛逃到其它敌对。4.恶逆。指打杀祖父母、父母以及姑、舅、叔等长辈和尊亲。5.不道。无道。6.大不敬。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7.不孝。指咒骂、控告以及不赡养自己的祖父母、父母。祖、父辈死后亡匿不举哀,丧期嫁娶作乐。8.不睦。9.不义。指殴打、杀死长官(一般指州县长官),丈夫死后不举哀并作乐改嫁等。10.内乱。指与祖父、父亲的妾通奸。 剧中张小敬犯下的是十恶之九,是不义罪,主要是百姓谋杀父母官,士兵谋杀军官,下级谋杀长官,学生谋杀老师。还有就是,妻子死了丈夫,哭得不伤心,或尸骨未寒就改嫁,也要被列为不义。

这里的长安是京师长安下属长安县。不良是唐代各级官府中主管侦缉逮捕的小吏,又称不良人,类似后来的捕快。不良帅就是不良人的头目,相当于后来的捕头。张小敬以长安县不良帅的身份犯下不义罪,应该是谋杀主管刑狱的县尉,或是长安县父母官县令。《唐律》规定犯下此罪,未遂的流放两千里;造成人身伤害的判处绞刑;致人死亡的判处斩刑。因为犯下不义重罪,张小敬说刑部和大理寺已定了斩刑,永无赦。 当然,此时剧中的张小敬还不知道,十一年后,他还会在不义罪上栽跟头,再犯下唐律中的这一罪行。而十一年后的不义,和张小敬的真实历史身份有关。张小敬在唐代历史上确有其人。第一集剧中曾出现姚汝能这个人物,此人曾任长安不远的华阴县尉,主管华阴县司法事务。

天宝十四载(755)十一月初十,安禄山在范阳起兵造反。第二年六月初九,打下潼关,拿下长安门户。六月十三,唐玄宗杨贵妃离开长安跑路。六月十四抵达马嵬驿,护驾禁军饥饿疲惫,怒气冲天,要找祸殃民的杨忠算账。《安禄山事迹》明确记载,骑士张小敬先射忠落马,便即枭首,屠割其尸。张小敬一箭将杨忠射落下马,然后一刀封喉毙命,砍下杨忠脑袋,随即将其大卸八块。这是张小敬在唐朝真实历史上唯一的一次大显身手,一出手就干掉当朝宰相,比起在《长安十二时辰》里谋杀长官,更是不义之极。但在安史之乱的历史进程中,张小敬这次不义行为,却是大义之举。毕竟安史之乱的爆发,是和杨忠脱不了干系。 二、司法审判程序 剧中张小敬说刑部和大理寺已定了斩刑,永无赦。

唐代中央有三大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御史台。这三大机关是相互独立,互相制约的。大理寺主管审判,刑部主管复核,御史台主管监察。其中,大理寺虽是唐代最高审判机关,但在判案上需要和刑部互相配合。大理寺负责审判中央朝廷百官犯罪及京师徒刑以上的案件,审核刑部转来的地方死刑案件。刑部是中央司法行政机关,主管全司法行政事务,复核大理寺判决的流刑以下、州县判决的徒刑以上案件。御史台因主要负责监察全各级官吏,只参与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审判。 正是深深研究过唐代的司法审判程序后,《十二时辰》的编剧才将张小敬的死刑设定为大理寺和刑部一起决定,而不是大理寺或刑部单独行为。 剧中张小敬听闻巳正,大荒落的报时之声,说炽盛大出,霍然而落,大荒落,眼前这繁盛啊,未必能长久。

《长安十二时辰》的时空框架虽然是虚拟的,但隐射出的天宝风云却是真实存在的。 习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