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军队文职招聘考试政治学:民族宗教3-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9-05-28 22:55:081.全面理解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①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是: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②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包括既保护人们信教的自由,又保护人们不信教的自由两个方面。宪法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宗教信仰自由充分显示了对公民基本权剥的全面保护和尊重。③为了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宪法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国家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是指教徒在宗教活动场所内祭祀、诵经、烧香、礼拜、讲经、布道、弥撒、受洗、受戒、终傅、过宗教节日;在自己家中念经、祈祷、封斋、追思等活动。任何人不得到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元神论的宣传或在信教群众中发动有神还是无神的辩论。同时,任何宗教组织和教徒也不得到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布道、传教、宣传有神论或散发宗主生传单或其他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出版发行宗教书刊。④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任何不得利用宗教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损害社会和集体利益;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剥削压迫制度。2.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为了全面正确地贯彻宗教政策,必须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指政府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政府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为了使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为了更好地、全面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正常的宗教活动以及宗教团体、寺观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坚决打击一切在宗教外衣掩盖下的违法犯罪活动。3.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目的是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并不是要求教徒放弃有神论的思想和宗教信仰,而是要求教徒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要求宗教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要以维护法律尊严、人民利益、民族团结、祖国统一为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广大教徒是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同全国人民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这是宗教能够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政治基础。4.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这一原则是基于帝国主义利用宗教侵略和掠夺我国的历史事实,是我国信教群众作出的自主选择。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是国家主权在宗教事务上的具体体现。国家支持宗教界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展开对外交往。5.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必要性:①符合宗教自身规律。②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③有利于团结信教群众。6.宗教的本质: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对人们现实生活的虚幻的反映,是一种唯心主义世界观。作用: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宗教也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①宗教的产生,从不同方面反映了当时下层群众的某些政治经济要求,对社会发展产生过进步的影响;②宗教对文化艺术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③宗教的一些教义、教规、宗教道德中的某些积极因素,在一定程度上起着调整人际关系的作用。④宗教对科学的发展起着阻碍作用。

2020年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我国的宗教政策-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1)宗教的本质: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对现实生活的虚幻和歪曲的反映,是一种唯心主义世界观。在现实生活中宗教是一种(有组织、有教义教规、有仪式和专门神职人员、众多教徒)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2)客观的评价宗教的社会作用①从历史的总过程来看,尤其是在阶级社会中,宗教主要起消极作用。②宗教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一定范围内也起过一定积极作用。2.我国的宗教政策(1)多方面正确地理解我国的宗教政策①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两个方面,即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又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这是一项多方面、完整的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侵犯这一权利,必须承担法律责任。②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为了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③我国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我国宪法规定: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我国的宗教事务。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④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既是社会主义社会对我国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各宗教自身的要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与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2)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必要性:符合宗教自身的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的统一;有利于团结信教群众。3.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反对封建迷信(1)关于封建迷信①封建迷信活动是指:利用人们的鬼神、宿命观念等,使用占星、卜筮、看风水、算命等活动,以欺骗群众,索取钱财为目的的活动。②正确处理封建迷信活动,对待迷信职业者的行为,必须依法惩处,加以取缔;对群众中一般迷信思想,批评教育的方法,普及科学知识,逐步提高他们的科学意识,以不断消除封建迷信的影响。(2)树立科学的世界观①对全体人民进行科学世界观的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②树立科学世界观是科教兴国的需要;③是培养 四有 新人的需要。(3)反对邪教,抵制邪教活动(邪教的本质: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