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军队文职招考考试公安基础知识:使用警械的条件

一、使用约束性警械1.公安民警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行为人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1)抓获违法犯罪行为人的;(2)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2.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和本人的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手铐等约束性警械予以约束。3.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至酒醒,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二、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1.使用条件。公安民警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喷射器、高压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1)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的;(2)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3)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4)强行冲越公安民警为履行职责设置的警戒线的;(5)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的;(6)袭击公安民警的;(7)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需要当场制止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2018黑龙江军队文职招考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公安执法监督的意义

(一)公安执法监督是实现公安机关职能的重要条件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秩序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能,其活动的效能,直接关系着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关系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能否顺利进行,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公安机关在国家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决定了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为此,必须建立完善的执法监督机制,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置于国家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之下,这是实现公安机关职能的必要条件。(二)公安执法监督是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重要手段公安执法监督的核心是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活动合法性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法律为活动准则,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严格执法,执行国家和人民的意志,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地位所决定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的同时,承担着依法履行职责的义务,负有接受国家和人民监督的义务。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对于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作用。(三)公安执法监督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公安机关性质和职责权力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执法活动直接涉及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为了防止滥用权力,发生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保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就必须对其权力加以制约,通过采取相应的监督制约措施,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从而达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目的。(四)公安执法监督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方式公安执法监督,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落实从严治警、方针的重要措施和重要方式,是严格公安队伍管理的内在要求,应当贯穿于队伍管理的全过程。通过执法监督,可以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感,促使其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使公安队伍保持公正廉洁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应当看到,在少数民警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不好现象还相当严重,一些违法违纪问题还相当突出,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和形象,破坏了警民关系,干扰了公安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迫切需要完善公安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加强廉政建设。

2016军队文职考试考试常识判断之法人的成立

2016军队文职考试考试即将到来,备战2016军队文职考试考试的考生对于常识部分的练习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红师教育为了各位考生可以在2016军队文职考试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总结出常识判断部分的法律知识点,请考生认真阅读与记忆,在2016军队文职考试考试中从容应对。 1.法人成立的实质条件有三:(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2.法人成立取得法人资格的时点。 (1)机关法人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无须登记(《民法通则》第50条第1款)。 (2)军队文职考试法人、社会团体法人:①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②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批准成立后,尚须办理核准登记,方可取得法人资格(《民法通则》第50条第2款)。

经批准成立后,尚须办理核准登记,方可取得法人资格。 (4)公司法人:①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②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特许经营的营利法人,须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办理核准登记,方可取得法人资格。 经典真题

2016军队文职考试岗位能力考试:植树问题的变形

植树问题可能以变形题的形式出现在2016军队文职考试考试岗位能力科目中,针对这类题型,红师教育进行了分析作答,具体解题思路请查看以下内容,希望能对考生的2016军队文职考试考试有一定的帮助。 一、植树问题变形 在数学运算中还有一些变形题,如锯木头、走楼梯等实际问题,这些变形只是形式上的改变,其本质仍然是植树问题。红师教育专家发现,在最近几年的岗位能力考试中,植树问题往往以这种变形题出现。 解决植树问题的变形题,要注意端点是否植树,分清棵数与段数之间是+1还是-1。 常见的变形题:锯木头、爬楼梯、重合、队列问题均可视为两端都不植树问题,其中的知识要点如下: 锯木头:要锯成n段,则需锯(n-1)次;

若每爬完一段,休息一次,则需休息(n-2)次; 重合问题:n段接在一起,重合的有n-1段; 队列问题:有n个人(或n辆车),中间有n-1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