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军队文职公共科目备考:从政府工作报告看宏观经济指标 发布时间:2019-04-20 08:11:21 2019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胜利召开,李克强总理在大会上发表了本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在2019年主要目标中,有不少亮点。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 6.5% 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 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000万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左右;赤字率拟按2.8%安排 其中国内生产总值(GDP)、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城镇调查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率等均经常成为事业单位考试经济部分热点。考生们除了需要准确记忆政府工作报告中相关数据外,还有必要对其这些经济名词的内涵加以了解。 一、GDP(国内生产总值): GDP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从它的定义中,可提炼出以下考点:劳务、存货计入GDP(由于我国是用生产法计算GDP,因此并不要求销售出去,另外劳务也具有社会价值,计算入GDP);原材料、中间产品,二手交易,自产自销,财产转移(发红包、继承等),自然增值等不计入GDP(因为原材料、中间产品不是最终产品,故不计入GDP,否则会导致重复计算;一手交易时已经是最终产品,因此二手交易不计入GDP;GDP是计算社会产值的指标,因此自产自销不计入GDP;财产转移、自然增值不产生新价值,因此也不计入GDP);另外GDP是一个国境(我国GDP原则上不计算港澳台,港澳台属于国内但不属于境内)的概念,凡是发生在中国的最终市场产值,无论生产者国籍,均计入我国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