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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又称刑名之学,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又一大显学。法家的起源是相当早的,可以追溯到夏商时期的“理官”,但是影响力仅限于宫廷而已。直到春秋战国时期,才有所发展,《管子》中就有比较系统的法学思想。到春秋时期,子产铸刑鼎,开始有了成文法的实践。法家开始在社会上产生广泛的影响。到战国时期法家得到极大的发展,达到顶峰。后续法家延续不绝,直到现代。

法家强调“不别亲属,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特别注重法律、法治。到了战国时期,法家思想一分为三——形成了以商鞅为代表的“重法派”,以慎到为代表的“重势派”以申不害为代表的“重术派”。到了战国末期,韩非集大成将法势术紧密结合。秦统一后延用法家思想治国,成绩斐然,但结果并不尽人意。嗣后学家将儒家、道家与法家相结合,进行了一系列改造,法家思想得以延绵。历代中变法改革的人物,均属于法家代表。

研究法家,避不开要研究“法”“势”“术”三种思想。

所谓“法”,简单的说就是指通过完善健全法制,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以达到治理国家的目的。法家的理论基础是“性恶论”他们不相信通过道德的约束,就可以使人向善。所以就只能通过法律来约束人们。通过“刑”(刑罚)“赏”(奖赏)两种方式,将法律法规付诸实践。而要使人民悉知法律法规,不能仅仅通过法律的实施,还需要“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去传播法律,以达到最大的实施效果。

所谓“势”,简单的说就是从领导者个人的层面入手,使领导者掌握绝对的“权势、权威”,形成领导者的威慑力,以促使臣子、人民遵守法律。而领导者要想掌握这种“势”,就必须掌握强大到足以镇服他人的武力,用武力震慑臣民,用“刑”(杀戮)“德”(庆赏)两种方式,以达到示范作用,导民至治。《韩非子》认为“势”“法”不可分离,失去“势”的法,无法实施;失去“法”的势,无法持续。

所谓“术”,简单的说就是如何维护君主权利的驭人之术。这种“术”包括了任免、考核、赏罚官员等等手段,通过这些手段,掌握生杀大权,以达到驾驭臣子的目的。而这种“术”并不是能够放在桌面上让所有人都知道的。这是一种隐形的操作手段,即所谓的“操术”。通过这种隐性的“操术”,以达到人臣宾服,治理天下的目的。

法家的代表人物众多,我们耳熟能详的管仲、子产、商鞅、吴起、李悝、慎到、申不害、李斯,韩非以至于秦汉之后的北魏孝文帝、王安石、张居正等等都是法家的代表。

管仲: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谥敬,颍上人。齐桓公元年(公元前685年)担任国相,任职期间,对内大兴改革、富国强兵。对外尊王攘夷,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五霸之首。著有《管子》一书。

子产:姬姓,公孙氏,名侨,字子产,又字子美,号成子,人们又称他为公孙侨、郑子产,郑国贵族,郑国国都人。他自郑简公时被立为卿,公元前543年到522年执掌郑国国政,公元前536年子产“铸刑书”,把自己所制定的刑书铸在鼎器上,开创了中国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

商鞅:原名卫鞅,也叫公孙鞅,战国时期卫国人。秦孝公重用商鞅,推行变法,取得成功,使秦国在战国后期逐渐强大起来。为后续的统一六国做了坚实的制度铺垫。但商鞅本人,却因变法触动了旧贵族的利益,在秦孝公死后被逼身亡。著有《商君书》《公孙鞅》等书。

吴起:姜姓,吴氏,名起,卫国左氏人。在楚国时,辅佐楚悼王主持变法,取得一定的成效,使楚国的国力变强。但吴起的变法招致了楚国贵族的怨恨,终被杀害。著有《吴起》一书。

李悝:嬴姓李氏,名悝,一作克,战国初期魏国人。在魏文侯时任丞相,主持变法。使魏国走上富强之路。他的变法也是中国历史上改革变法的开始。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慎到:赵国人。是法家重要代表人物。齐宣王时他曾长期在稷下讲学,对于法家思想在齐国的传播做出了贡献。著有《慎子》一书。

申不害:亦称申子,郑韩时期人物(今河南新郑)人。韩国灭掉郑国后,韩昭侯重用他为丞相,在韩国主持改革,使韩国君主专制得到加强,国内政局得到稳定,贵族特权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渐趋富裕。著有《申子》一书。

李斯:战国末年楚国人。后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入秦,劝说秦王政灭诸侯、成帝业,秦王采纳其计谋,在秦王政统一六国的事业中起了较大作用。秦统一天下后,被任为丞相。参与《秦律》编修以及秦朝政治体制的变革,加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有《谏逐客书》《论督责书》《言赵高书》《狱中上书》等文传于世。

韩非:又称韩非子,战国末期韩国新郑人。韩非师从荀子,精于“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韩非总结法家三位代表人物慎到、申不害、商鞅的思想——“法”、“术”、“势”三者结合起来治理国家,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著有《韩非子》一书。

北魏孝文帝:拓跋宏,汉名元宏。在位期间主持改革,推动北魏经济、文化、社会、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大力发展,缓解了民族隔阂,对北方各民族人民的融合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人。熙宁二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增强对外防御,对内弹压的能力,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遭到了强烈反对而失败。

张居正:字叔大,号太岳,幼名张白圭,湖广荆州卫军籍。隆庆六年为内阁首辅,晋中极殿大学士,一切军政大事均由张居正主持裁决,任内阁首辅十年,实行一系列改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百姓的负担,缓和了一触即发的阶级矛盾,对历史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