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正确吗? - 行测知识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正确吗?减小字体增大字体材料一中张某(未满14周岁)偷窃他人自行车一辆,7天后被该县某镇派出所查获归案,被处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材料二中张某来到甲商场某柜台前,看中了某商品后掉包,张某被甲商场便衣保安胡某发现并且抓住。民警接警后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诈骗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二百元处罚。商场对该处罚决定表示异议,认为处罚过轻,要求提起行政诉讼。材料三中申某,男,40岁,某市一家典当行老板。某日晚,典当行马上要闭店时,一青年男子到店内要求典当几件白金镶钻首饰。店员觉得男子提供的首饰与最近电视新闻中展示的珠宝行特大盗窃案中的被盗首饰十分相似,于是向申某报告了此事。申某也有所怀疑,但因男子开价很低,申某在高额利润的引诱下,未报告公安机关,将首饰收下。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欲对申某处以五日拘留,五百元以下罚款,并且准备吊销申某所开典当行的许可证。申某以自己当时确实不知是赃物为由要求听证,而公安机关认为有店员为证人,申某的违法事实确凿,拒绝了其听证的要求,作出了处罚决定书。
请问:(1)材料一、二中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正确吗?说明理由。(2)公安机关对材料二、三张某的处罚及程序是否正确?为什么?(3)对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复议是前置程序吗?为什么?(4)材料二中商场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吗?
参考:
(1)不正确。材料一中的张某因为未满14周岁,因而不应处罚,更不能予以拘留处罚。
材料二中的张某应定性为盗窃行为。诈骗公私财物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少量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自愿地交出财物,是盗窃行为区别诈骗于主要特征。
(2)不对。就材料一来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材料二中公安机关的处罚程序错误。根据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3)不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是选择性程序。
(4)商场可以提出复议请求。《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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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招聘行测法律法规常识:居委会能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吗? - 行测知识
军队文职招聘行测法律法规常识:居委会能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吗?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军队文职招聘行测法律法规常识:居委会能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吗?
尽管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由居委会为业主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现象,但实际上,居委会是无权为小区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是在政府或者政府的派出机构的指导、支持下开展工作的。居委会不是小区的产权人,既不享有业主的权利,也不必承担业主的义务。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就物业合同发生纠纷时,居委会可以进行协调处理,但不能代替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来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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