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识民法学-法人 - 行测知识
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识民法学-法人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识民法学-法人1.含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作为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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