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负债的计税基础-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13 20:22:46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一)预计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 或有事项》的规定,企业应将预计提供售后服务发生的支出在销售当期确认为费用,同时确认预计负债。如果税法规定,与销售产品有关的支出应于发生时税前扣除,由于该类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在期末的计税基础为其账面价值与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因有关的支出实际发生时可全部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为0。分析:该项预计负债在甲公司20 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6 000 000元该项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6 000 000-6 000 000=0(元)因其他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应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原则确定其计税基础。某些情况下某些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如果税法规定无论是否实际发生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即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为0,则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同。(二)预收账款企业在收到客户预付的款项时,因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会计上将其确认为负债。税法中对于收入的确认原则一般与会计规定相同,即会计上未确认收入时,计税时一般亦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该部分经济利益在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0,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如果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但按税法规定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有关预收账款的计税基础为0。(1)若收到预收的款项时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012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2012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200-可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扣除的金额0=200(万元)。(2)若预收的款项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2012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因按税法规定预收的款项已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在以后年度减少预收账款确认收入时,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将其扣除。2012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200-可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扣除的金额200=0。(三)应付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均应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未支付之前确认为负债。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支出可税前列支。一般情况下,对于应付职工薪酬,其计税基础为账面价值减去在未来期间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0之间的差额,即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四)其他负债企业的其他负债项目,如企业应交的罚款和滞纳金等,在尚未支付之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为费用,同时作为负债反映。税法规定,罚款和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为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0之间的差额,即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分析: 因应缴滞纳金形成的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为1 000 000元,因税法规定该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1 000 000-0=1 000 000(元)。对于罚款和滞纳金支出,会计与税收规定存在差异,但该差异仅影响发生当期,对未来期间计税不产生影响,因而不产生暂时性差异。A.因欠税产生的应交税款滞纳金B.因购入存货形成的应付账款C.因确认保修费用形成的预计负债D.为职工计提的应付养老保险金四、特殊交易或事项中产生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除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外,对于某些特殊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其计税基础的确定应遵从税法规定,如企业合并过程中取得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资产的计税基础-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13 20:22:28资产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实际成本-会计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折旧3 000 000元,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税法规定类似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的折旧可予税前扣除,该企业在计税时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2 10年12月31日,企业估计该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2 200 000元。分析:2 10年12月31日,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3 000 000-300 000 2-200 000= 2 200 000(元)计税基础=3 000 000-3 000 000 20%-2 400 000 20%=1 920 000(元)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 200 000元与其计税基础1 920 000元之间的280 000元差额,代表着将于未来期间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产生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增加,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 8年12月31日,根据该设备生产产品的市场占有情况,甲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为9 200 000元。假定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与会计准则相同,企业的资产在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可予税前扣除。分析:20 8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设备的账面价值=16 000 000-1 600 000 3=11 200 000(元),可收回金额为9 200 000元,应当计提2 000 000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该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 200 000元。该设备的计税基础=16 000 000-1 600 000 3=11 200 000(元)资产的账面价值9 200 000元小于其计税基础11 200 000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二)无形资产除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初始确认时其入账价值与税法规定的成本之间一般不存在差异。1.对于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有关研究开发支出区分两个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后发生的支出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分析:甲公司当年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中,按照会计规定应予费用化的金额为4 000 000元,形成无形资产的成本为6 000 000元,即期末所形成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 000 000元。甲公司于当期发生的10 000 000元研究开发支出,可在税前扣除的金额为6 000 000元。对于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税法规定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作为计算未来期间摊销额的基础,即该项无形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计税基础为9 000 000元(6 000 000 150%)。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6 000 000元与其计税基础9 000 000元之间的差额3 000 000元将于未来期间税前扣除,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无形资产在后续计量时,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主要产生于对无形资产是否需要摊销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账面价值=实际成本-会计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但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实际成本-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摊销分析:会计上将该项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未发生减值的情况下,其账面价值为取得成本6 000 000元。该项无形资产在20 9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为5 400 000元(6 000 000-600 000)。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6 000 000元与其计税基础5 400 000元之间的差额600 000元将计入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产生未来期间企业所得税税款流出的增加,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会计: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税法:成本分析: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乙公司股票在20 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620 000元(12.4 50 000),其计税基础为原取得成本不变,即520 000元,两者之间产生100 000元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税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