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考试时政:盘点2016年便民措施

12月23日最新国家军队文职考试时事政治:盘点2016年便民措施。在军队文职考试中,命题人历来是倾向于结合时政热点命题,无论是岗位能力常识题、言语理解题,还是申论,都是结合时事热点来选择命题考查点,因此最新时政要有所了解。2016年即将过去,回顾这一年,清理“奇葩证明”、身份证异地办理扩围、无户口人员可上户口、护照可在居住地申请、驾照能异地补换……一系列便民措施陆续出台。那么,今年你觉得生活更方便了吗?清理“奇葩证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2016年以来,各地各部门陆续制定出台了具体工作方案,力求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从部门层面看,今年不少部委出台新政,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20项证明,买房缴税也不再需提供单身证明;而从地方层面看,以北京为例,北京近期取消、调整了74项政府部门要求基层开具的各类证明,一些“证明自己还活着”之类的奇葩证明被废止。随着“奇葩证明”的不断取消和清理,困扰着基层民众的“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将得到缓解,群众办事将更方便、创业更顺畅。中新社记者陈骥旻摄身份证可异地办理自2016年7月1日起,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目前,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的省份不断增加,每个省份明确的受理人员范围也在不断扩围。越来越多的“漂一族”可以不用再回到老家办理身份证,从而节省了不少的时间和路费成本。以北京为例,目前,河北、天津、福建、山东等26个省份的户籍群众不用返回户籍地,可选择在北京办理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在北京工作的山东人小赵因为身份证丢失,近期就在北京朝阳一个派出所异地办理补领身份证,“速度很快,态度很好,很方便。”明年,异地办理身份证将更加方便快捷。按照部署,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中新网记者李金磊摄无户口人员可上户口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北京、广东等多数省份均已出台了无户口人员落户的实施细则。一些地方进一步细化了无户口人员的分类。多地还优化了落户程序,并强调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目前,不少无户口人员已经圆了“户口梦”,有了户口,生活的方便程度大大提升。根据公安部公布的数据,今年前5个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摸排无户口人员109万余人,为74.6万无户口人员办理了户口登记。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开始施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便民利民措施。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这项政策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了在当地申办出入境证件的便利,使异地工作、学习、生活的申请人不必往返奔波于居住地和户籍地之间。中新网记者李金磊摄驾照可异地申领、补换今年4月1日起,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施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此外,驾驶证异地补领、换领和审验也全面放开。这也就是说,补换驾驶证,在全国任何车管所都可以进行,无需再返回注册地办理补换证、审证业务,省去了办事人不少奔波之苦。国管公积金提取材料“大瘦身”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今年下发《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方便单位和职工办事的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实现提取证明材料“大瘦身”.“瘦身”后,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北京地区存量商品房(二手房)提取、退休提取、非首次提取、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合作银行商业贷款购房提取,通过身份验证后,均实现“零材料”办理。

2016年考试常识判断练习题(52)

4.甲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涉嫌违规被立案侦查,该案检察人员李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甲以此为由,提出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李某应该自行回避B.作出回避决定以前,李某必须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C.李某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D.如果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5.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应当具有的基本特征是()。A.属于物品或痕迹B.由当事人提供C.经过鉴定D.具有证明力和证据能力国家军队文职考试网()题目或解析有误,1.答案:ABC解析:构成国家赔偿的条件包括:(1)引起损害发生必须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2)引起损害发生的行为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3)必须有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客观事实;(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5)必须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即并非所有损害国家都负责赔偿)。《国家赔偿法》第15、16、17条规定了国家刑事赔偿的范围和不予赔偿的情形。其中: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人被羁押属于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故正确答案为A、B、C。2.答案:D解析:《》第11条规定:“军队文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故正确答案为D。3.答案:A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院判决书属于国家机关司法性质的文件,属于公有领域文件,著作权法不予保护。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施工图纸和计算机程序都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综上所述,故正确答案选A。4.答案:B解析: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所以李某应该自行回避。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据此可知,李某的回避应由检察长决定。C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3款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D项正确。故本题选B。5.答案:D解析:解答本题时,可以通过观察选项直接排除,A、B、C三项都过于具体,不足以成为基本特征,排除之后,故正确答案为D。本题相关知识点:证据能力是指能否在审判中用来证明控辩双方所主张的、并且必须由审判人员加以判断的事实,也就是有无充当证据的资格,在英美证据法上,又称为证据的可采性。证明力又被称为证据价值,它是指证据在认定事实上发生作用的力量,即证据对于事实的裁判者形成心证的影响力,包括证据的可信性和狭义的证明力两个方面。有证据能力的证据不一定有证明力,如被告人的口供虽然出于本人的自愿,但却是虚假的;而没有证据能力的证据可能具有证明力,如运用刑讯的方法获得的真实口供。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既有证据能力,又有证明力。

2016年考试常识判断练习题(47)

1.行是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分为一般行和特别行两个部分。下列法律属于一般行的是()A.《国防法》B.《预算法》C.《国家安全法》D.《》2.在某地块招标过程中,张某游说作为国土局局长的父亲利用职权影响,使其友王某中标,后来背着父亲收受王某10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B.张父的行为构成受贿罪C.张某与张父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D.张某的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3.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其股东甲担心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欲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甲须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B.甲在起诉的同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C.甲起诉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保全D.如甲坚持以其他股东和公司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将驳回其对其他股东的起诉4.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一饭店,店名为“客来香”,依法登记。甲全权负责饭店对外事务。顾客丁来店中用餐时,被服务员戊不小心烫伤。丁欲向法院起诉,则()A.被告应为“客来香”饭店B.甲、乙、丙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客来香”字号C.被告应为甲D.甲和戊为共同被告5.行政执法类军队文职()A.可以越级晋升职级B.不得越级晋升职级C.原则上不可以越级晋升职级,但因工作特殊需要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管理权限批准后,可越级晋升职级D.经省级以上政府军队文职主管部门批准后可越级晋升职级国家军队文职考试网()题目或解析有误,B项,张父对张某收受王某100万元不知情,故不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排除。C项,国家工作人员至少许诺了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但是不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对行为主体的内容知情,如果国家工作人员知情并许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国家工作人员成立受贿罪,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国家机关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同时触犯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C项中张父不知情,所以不构成受贿罪共同犯罪,排除。D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因此D项正确,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