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军队文职考试考试岗位能力倍数问题考点详解
在岗位能力考试中,资料分析常见的四大考点为增长、比重、平均数、倍数,而倍数相对来说是四个概念中比较简单的部分,也是容易把握的部分。倍数可以说是我们非常熟悉的部分,但是它在资料分析中的测查也是多样化的,红师教育就主要来介绍一下倍数及其倍数涉及的常见考点。 一、倍数的基础公式 由此推出,多几倍=是几倍-1 注意:此处问题比较简单,但是有同学审题不清,没有注意问题是多几倍或者是几倍而出错。 例1:2010年地方财政科技拨款为2068亿元,1990年为41.6亿元,则2010年地方财政科技拨款相比1990年增长了()倍。
2017军队文职考试考试备考:刑法修正案九考点点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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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增加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犯罪;增加规定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犯罪;增加规定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犯罪。三是,增加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犯罪。四是,将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行为增加规定为犯罪,并明确对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将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组织恐怖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人员联系,以及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等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
一是,修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扩大适用范围,同时加大对情节恶劣情形的惩处力度。具体规定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是,修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对于收买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作出犯罪评价。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将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修改为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将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修改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是,增加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各方面意见,取消现行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嫖宿幼女罪,对这类行为可以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不再作出专门规定。 4、维护信息网络安全 为维护信息网络安全,针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新情况,刑法修正案(九)完善了惩处网络犯罪的法律规定: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修改出售、非法提供因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而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规定,扩大犯罪主体的范围,同时,增加规定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犯罪。 二是,针对一些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增加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或者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以及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明确规定为犯罪。 四是,针对在网络空间传授犯罪方法、帮助他人犯罪的行为多发的情况,增加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针对开设伪基站等严重扰乱无线电秩序,侵犯公民权益的情况,修改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降低构成犯罪门槛,增强可操作性。 六是,增加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为犯罪行为。
2020年军队文职考试考试:类比推理题易错考点分析
类比推理是岗位能力考试中,阅读量较小,难度相对较低的一类题型,但是对于此类题型,大家亦不能掉以轻心,对于类比推理的常见考点应熟记于心,并通过横向与纵向比对的方法进行解题,今天后天就要就跟大家一起来看一下类比推理中的易混淆考点包含关系和组成关系,帮助大家避开陷阱,正确解题。 考点1:词项间关系-包含关系 包含关系,亦称种属关系,是指是指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重合的关系,这里外延指的就是一个概念所包含的对象。我们举两个例子,大家来理解一下,例如苹果:水果,所有的苹果都是水果,或者说苹果是水果的一种,再如本科:学历,本科是学历的一种。 考点2:词项间关系-组成关系 组成关系是指其中一个概念是另一个概念的组成部分,例如硬盘:电脑,硬盘是电脑的组成部件,再如楼房:城市,楼房是城市的组成部分,又如新疆:中,新疆是中土的一部分。
杨树:树木呢?分析我们可知,森林是由树木组成的,树木是森林的组成部分,应为组成关系,而杨树是树木的一种,应为种属关系。 快速区分的技巧 两者该如何快速区分呢?拿到A:B一组词项不好区分包含和组成关系时,我们在A和B之间加是,如果符合概念间关系,即为包含关系;如果不符合即为组成关系。例如杨树:树木,杨树是树木,符合二者词项间关系,所以二者为包含关系;树木:森林,我们不能说树木是森林,所以二者并非包含关系,应为组成关系。 通过对这两个易混淆考点的辨析,下面我们来几个题目,帮助大家加深理解。 例1.中:台湾 A.东京:北京B.交通工具:地铁 C.行政官员:首长D.北京:海淀区 解析:D。台湾是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海淀区也是北京的一部分。
例2.车轮:汽车:运输 A.衣服:衣架:晒衣B.镜片:眼镜:读书 C.听筒:电话:通话D.墨汁:毛笔:书法 解析:C。车轮和汽车是组成关系,镜片和眼镜,听筒和电话也是组成关系,但车辆的基本功能是运输。电话的基本功能是通话,但眼镜的功能是矫正视力,所以C合适。 例3.雨刷器:汽车 A.桌椅:家具B.灯罩:台灯 C.排气扇:油烟机D.小草:植物 解析:B。雨刷器是汽车的组成部件,为组成关系,BC均为组成,AD为包含关系应排除。再分析题干雨刷器不是汽车的核心组成部件,灯罩不是台灯的核心组成部件,故本题选择B。 例4.细胞膜:细胞 A.皮肤:肌体B.盔甲:身体 C.植被:土地D.土壤:地球 解析:A。
皮肤是身体组成部分,并且位于身体表面。B、C项不属于组成关系,D项属于组成关系,但土壤并不仅仅位于地球表面,故本题选择A项。 例5.有理数:无理数:实数 A.洋房:楼房:房屋B.阴刻:阳刻:雕刻 C.西汉:东汉:汉朝D.西欧:东欧:欧洲 解析:B。实数分为有理数和无理数两种,为种属关系,阴刻和阳刻是雕刻的两种形式,亦为种属关系,当选。A项洋房是楼房的一种,楼房是房屋的一种。C项汉朝有西汉和东汉两个时期组成,D项东欧、西欧是欧洲的组成部分,均为组成关系。故本题选B。 红师教育认为,通过上述题目我们发现包含关系和组成关系常作为易混淆考点,放在一起考查,需要大家掌握辨析方法,才能区别清楚。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对于组成关系,也会考查其核心部件或非核心部件,组成位置等更加细致的考点,需要广大考生做题时更加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