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适军队文职考试考试紧张情绪之合理情绪疗法

2012年军队文职考试考试笔试时间定在11月27日,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考试紧张,又再次困扰着广大考生。适度的紧张能保持大脑警惕性加速运转,但是过分的紧张,则容易使考生思维滞缓,无法集中精力解题,影响答题效率。在此,借用心理咨询疗法中的合理情绪疗法,望能在短时间内帮助考生克服紧张情绪,专心致志,快速有效解题。 一、克服军队文职考试笔试紧张情绪的合理情绪疗法 合理情绪疗法是美心理学家埃利斯()创造的一种心理治疗理论和方法,通过纯理论分析和逻辑思辨的途径,改变求助者的非理性观念,解决情绪和行为上的问题。其核心理论是ABC理论。A是诱发事件,B信念,C是情绪反应、行为结果。ABC的关系是:A不是C的直接原因;

治疗核心是通过改变不合理的信念来改变、控制情绪及行为结果。 在军队文职考试考试笔试中,克服紧张情绪的核心亦是通过改变不合理的信念来改变、控制紧张情绪及手抖、思维滞缓、脑子空白,本来懂做的题不会做等结果。 二、导致军队文职考试考试的考生紧张情绪的不合理信念 (一)绝对化要求 绝对化要求指从自己的意愿出发,认为某事一定会发生或一定不会发生,它通常与必须、应该、一定要等强制性字眼联系在一起。必须性的意识形态。 在生活中,有些人心里会有个声音对自己说我必须取得成功、别人必须友好地对待我。 在军队文职考试考试中,则表现在对自己的考试提出高要求,从考试前几天直至进考场之前的一两分钟,第一次考试的考生会提醒自己,好不容易熬到毕业找工作,复习了那么久,我一定得考上,不能让其他同学看不起;

一上考场,又担心着自己万一达不到要求,实现不了怎么办。特别是一些本来是自己强项的题型,会要求自己一定要拿高分,结果一看到题目就懵了,题目的解法往往是在出了考场后才一一浮现,网上一对答案,错了一大半,这是典型考场绝对化要求的结果。 (二)过分概括化 过分概括化就是以偏概全,以一概十,以某一具体事件、某一言行来对自己、对他人进行整体评价。 在生活中,有些声音会在耳傍回响着我真是一无是处、我真不会说话,特别是恋爱中的女生会想着他不打电话给我,就是不爱我、不记得我生日就是不爱我等等以偏概全的信念,从而引发自卑、发脾气、哭泣失眠等情绪和行为结果。 在军队文职考试考试方面,考过几次的考生,会告诉自己我真的是没有考试运,每次都是垫底的,要么就是每次招前5名,我是6,7名,招前3就第5名,我考试运气真的就是不好。

也有些第一次考试的考生,会想着我没有经验,不熟悉考场,人家考过好几次的都没考上,我是新手肯定也考不上,于是,考场上又多了一个试错的新手。 (三)糟糕至极 糟糕至极即如果某一件不好的事情一旦发生,其结果必然是非常可怕的,糟糕至极、灾难性的。 在生活中,有些人公开场合说错了话,认为以后再也无脸见人了,一见人就紧张生怕自己再说错;失恋了,觉得以后再也不会得到异性的喜爱了,丈夫有了婚外情,我再也活不下去了,一碰到钟意的异性就紧张、不自然,不敢接受怕再被受伤;小孩不喜欢看书就认定小孩以后成不了才等等。 聚焦到军队文职考试考试现场,有些考生想着我男朋友已经到这个地方工作了,如果我再考不上,我们就不能在一起了,肯定会分手,全然不去理会考不上其实还有其他途径可以到这个地方工作跟相守;

2015军队文职考试考试定义判断:抓住定义关键词

2015年军队文职考试考试备考已经拉开序幕,现已进入暑期备考阶段。根据历年军队文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红师名师推断2015年军队文职考试考试预计在10月中旬发布公告,11月份进行笔试。广大考生对于定义判断题型并不陌生,在军队文职考试考试中均长期出现,同时题目的数量以及考查内容基本未发生变化,这也导致了这类题型并未加强难度。但是考查的定义逐渐出现多样化,涉及的范围也更加的广泛,同时字数也有所增加,无论是在题干中还是在选项上,都需要考生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阅读。所以有选择的,有重点的读题成了重点问题。 定义的主体在定义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还有一类词语也非常重要,就是状语,我们知道状语在语法中包含的种类是很多的,例如时间状语,地点状语,原因状语,目的状语等等。

究其原因,可以举例,考生知道对于犯罪行为而言,行为本身相同,但是犯罪动机不同,性质也就不同,因为犯罪动机,是指由内在需要决定的犯罪动机的特殊性。同样的道理,目的状语也决定了定义的本质,作用巨大。通常出现的形式有为了.和以.为目的。 例1、单位犯罪:指公司、企业、军队文职考试、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利益,经单位决策机构或由负责人员决定而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危害社会、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以下属于单位犯罪的是()。 A.某牛奶生产企业负责人决定将过期牛奶掺进鲜牛奶中包装出售,获利五十余万元,后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被人揭发出来。 B.某企业财务伪造公司印章签单,欠下巨额债务之后准备逃逸,最后锒铛入狱。 C.

D.某公司业务员陈某冒用公司总经理名义实施诈骗,并在一个月内将十余万元赃款挥霍一光。 答案:A解析:重点有两个,一是单位犯罪是犯罪行为,考查属,排除C选项;二是目的是为本单位谋求利益,排除B、D选项,直接选C。 例2、预备犯罪是指为了实行犯罪事先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 ①准备工具。任何工具只要同犯罪行为联系在一起,就成为犯罪工具。 ②制造条件。如谋划行动方案、勾结共同犯罪人等等。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描述未构成预备犯罪的是() A.刘军因为私人问题与老板积怨。一天,他遇老板外出,正巧天降暴雨,毁坏交通。刘军准备制造车祸假象,想致老板意外死亡。 B.丁某欠王老板20余万元,王老板多次索要,丁某总是躲避或拒绝。

后来,丁某查证,所谓的打手,是王老板新招的保安。 C.梁某觊觎邻居家新买的摩托车,意欲据为己有,并悄悄准备好了一把万能钥匙,想趁邻居不在家时入室偷窃。 D.张胜扬言要杀吴天,并买了一把三棱刮刀,准备伺机行动。 答案:B解析:首先要求看对题干问题,是未构成预备犯罪,大部分考生容易重点研究后面给出的连个条件再逐一去判断选项是否正确。其实定义本身包含一个目的状语为了实行犯罪,为关键字,选项A、C、D涉及到的都是犯罪行为,选项B中提到的行为根本就不是犯罪行为,不可能符合定义本身,所以可以秒杀B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