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民族与国家的关系-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3118:41:13民族与国家的关系:(97、98、01论述)民族是组成国家的一个基本要素,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国家建立以后对民族的巩固和发展又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首先,国家总是由一定的民族构成的。一个国家的民族构成形式往往影响着国家的结构形式和政体形式。其次,民族运动为近代国家的建立开辟了道路。近代资产阶级民族运动在适应资本主义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要求形成同一民族,形成统一的国内市场,为完成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的统一和独立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最后,多民族国家内部的民族关系对国家的统一、政局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世纪90年代,无论在欧洲、东欧地区,还是在非洲霍梅州,民族冲突已经成为令世人瞩目的社会政治现象。民族与宗教的关系:(01、05年名词)民族与宗教是密切相关的。两者有着各自不同的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轨迹。但两者却有着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关系。宗教的产生本来就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表现。同时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对一个民族的心理素质的形成和发展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因为宗教本身既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继承和传播民族文化的重要渠道。一个民族的社会组织化程度、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文化素质的高低对宗教的传播与遏制、宗教功能的强化与弱化以及对宗教的保护和冲击,都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同样,宗教对民族共同体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在社会主义国家,民族问题还将长期存在下去的原因:(1)民族具有很大的稳定性,民族差别和民族特征的消失需要相当长的时间;(2)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还继续存在着;(3)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反动统治阶级造成的民族隔阂、民族猜疑、民族歧视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全部消失。根源在于民族差别与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在今后很长的历史时期,我国民族问题的内容基本上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巩固各民族民主平等的团结统一;逐步消除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事实上的不平等;承认民族差别,照顾民族特点,正确对待和处理民族矛盾。民主平等与民主团结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赋予民族平等以真正的彻底的革命内容:世界上的民族有大小、强弱、先进与落后之分,但并无优劣和贵贱之别;坚持民族平等就必须反对任何民族特权;民族平等原则要求逐步消灭事实上存在的不平等;要求民族平等的真正意义只能是要求消灭阶级。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02、04年名词)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列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在中央政府的集中统一领导下,遵循宪法的规定,国内各少数民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管理本民族事务的一种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是民主平等和共同繁荣的原则体现。中国为什么实行单一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这是马列主义关于民族问题和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结构形式理论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决定的。具体来说,(1)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2)中国各民族的发展在地区上是相互交错的,早已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局面;(3)进行现代化建设需要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实行互相帮,共同繁荣。民族区域自治的优点:保障了少数民族自主的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力;有利于国家统一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有利于加快发展民族经济和文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国家权力的涵义-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2221:13:21国家权力的涵义国家的权力是政治权力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这是因为国家构成了整个社会政治生活的主要领域。国家是政治活动的主要舞台。因此发生于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权力现象自然应臵于权力分析的首要地位。国家权力也称国家政治权力,通常指国家政权。国家权力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一种权力现象。所谓国家权力是指由国家机器掌握和行使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均有制约作用的政治力量。这种权力是一种特殊的公共权力。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认为,国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根据这一立场,国家权力的实质是实行阶级统治的工具。由于国家权力来自于国家机器并且对全体社会成员都有制约作用,因而阶级斗争的核心问题历来都是国家政权问题。各个阶级和集团为争取、维护和发展本阶级和集团的利益,必然要求取得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政治权力,获得支配和影响其他阶级和社会集团的特殊力量。因此,在政治生活中,国家权力总是特定阶级和集团手中的政治工具,体现统治集团的意志。通常,国家权力的实现程度受制于既定的阶级结构和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既定社会中阶级结构不同,各阶级之间力量对比状况的不同,都能造成国家政权的强度以及对社会生活支配力的差异。因此,在分析特定国家的政治权力时,不仅要看到国家政权归哪个阶级所有,也应认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力量对比状况以及社会各种政治集团的组合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把握国家权力的质和量的规定性。二、国家权力的特征国家权力的特征是指其与其他政治权力的主要的不同点。一般说来,国家权力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一)特殊的强制性国家权力具有许多政治权力所共有的强制性,但是,必须认识到国家权力的强制性具有特殊的内涵。这主要体现于权力行使的保障手段上,它所依赖的强制手段是其他政治权力所不具备的。特殊的强制性不仅表现在国家权力依赖于一整套严密的国家机器的运作,而且还突出的表现在以法庭、监狱、警察、军队等暴力机器为保障手段。由于有暴力机关作后盾,因而国家权力具有强烈的威慑性和强制性。(二)全面的制约性国家权力全面的制约性是指全体社会成员无一例外地受到国家政权的制约和管理。社会上存在各种各样的权力,多数权力只在一定范围内或对特定的人群发生制约作用,并不对全体社会成员产生效力。惟有国家的权力对全体社会成员有效,以全体社会成员为权力相对人。国家权力的效力范围几乎遍及人的一切行为领域。任何其他社会团体、政治组织的权力都不可能像国家政治权力那样覆盖全社会。(三)公共性国家权力的公共性是指国家权力是公共生活管理权的重要表现形式。任何国家权力除阶级统治的职能外,还具有公共管理的职能,这就使得国家权力在实践中同时是一种公共管理权力。公共管理权力是人们出于共同生活的需要而形成的社会权力,这种权力基于群体的、社会的关系而产生,支配的是超越阶级对立或纯属人道性的事务,对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有共同制约的作用。(四)主权性国家权力的主权性是就国家权力的总体作用特点而言的。国家权力的主权性主要表现为,国家权力的行使,不受任何外来力量的控制,而是按统治力量的意志去处理对内对外的一切事务。在对内事务中,国家享有统治的全权,在对外关系和国际活动中,国家政权具有独立地位,独立地行使权力。这是其他政治权力所不具有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