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公共基础知识管理:行政决策的类型-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1.依决策目标涉及的规模和影响的程度不同。分为战略决策和战术决策。战略决策指带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决策。战术决策指为保证实现战略决策而做出的局部性的,有关具体方法和步骤的决策。2.依决策所具有的条件和可靠程度不同。分为确定型决策、不确定型决策和风险型决策。确定型决策指信息完备,对各个不同行动方案的结果均可计算确定。风险型决策是具有一个确定的目标,但要实现目标冒一定的风险的决策。不确定型决策大致同风险型决策相似,不同的是不能预测环境条件出现的概率,因此结果不确定,决策没把握。3.依决策主体的行政管辖权限情况不同,分为国家决策和地方决策。国家行政决策是由中央政府做出决策。省、市、县、乡政府决策机关对其管辖范围的行政问题做出决策,则是地方决策。

2015军队文职岗位能力常识备考: 行政复议

今天红师教育网为大家带来的是军队文职中的行政复议相关知识,希望考生们好好掌握,做好备考工作。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行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方发生争议,根据相对方的申请,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 行政复议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性;(2)职权性;(3)监督性;(4)程序性;(5)救济性。 二、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行政复议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 三、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条例》第9条规定,可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不能请求行政复议的事项。我《行政复议条例》第10条规定,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几种情况是: (1)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服的;

(4)对防外交等行为不服的。 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前提。行政管理相对方提出复议申请是因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机关是依法有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的活动。行政复议的结果以行政机关的决定表现出来。行政复议受法定期限的限制。 一级复议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责任编辑:moyun)

2019年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岗位能力辅导:行政行为的概念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行政行为具有服务性、从属法律性、单方性、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征。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行政行为作如下分类: (一)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这是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抽象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对称,其对象具有普遍性。从动态意义上讲,它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活动。从静态意义上讲,它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出来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包括行政法律,行政规章,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它具有对象的普遍性、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准立法性、不可诉性。

(二)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这是以其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的范围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三)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这是以行政行为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所进行的分类。 (四)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这是以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为标准所进行的分类。 (五)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 这是以行政行为成立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为标准所进行的分类。 单方行政行为指依行政机关单方意思表示,无须征得相对方同意即可成立的行政行为。 双方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务目的,与相对方协商达成一致而成立的行政行为。 (六)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以行政行为是否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八)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 这是以行政权作用的表现方式和实施行政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为标准所作的划分。 (九)自为的行为、授权的行为和委托的行为 这是以行政职权的来源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自为的行为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职权,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 授权的行为指由法律等规范性文件授权给非行政机关性质的组织从事行政管理活动而实施的行政行为。 委托的行为是指由行政机关委托的非行政机关组织或公民个人从事行政管理活动而实施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