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军队文职招聘岗位能力备考指导:定义判断答题原则及题型分类

打算考2015年考试的考生们要开始备考了,提前备考,提前掌握,才能有更多的成公机会。那么,要做好2015军队文职考试笔试备考工作,掌握定义判断的知识点是必不可少的,接下来,红师教育网就为广大考生以专业角度分析。 定义判断作答的原则 在解答定义判断题时,可以恰当地运用自己的背景知识,但一定要注意以下几条原则: 1.定义本身不容置疑。要完全从题干给出的定义入手进行分析和判断,不要凭自己已有的定义去衡量,当题干的定义与自己掌握的定义之间有差异时,要严格以题干中的定义为准。 2.定义的准确把握。答题时,考生应准确分析定义所包含的多重而复杂的信息,筛选出关键词语,以便准确找到答案。题目中对定义概念成立的必要条件都做了相应的界定,以及对选项中的案例进行准确的归纳和抽象。

当遇到自己所学专业的概念时,不要想的太深,以至于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而是要紧紧扣住定义本身及其关键词。 4.确定答案。认真分析事例,找出与定义关键词一一对应的相关信息,排除不符合定义成立条件的事例,最后确定答案。 定义判断题型分类 选调生考试中,定义判断出现过单定义判断和多定义判断两种形式,较之单定义判断,多定义判断难度较大,有一定的测评深度。最近几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和都采用单定义判断,多定义判断只出现在个别地方考试中。另外从设问上看,定义判断可分为肯定型判断和否定型判断,在做题时要要格外注意,以免误选。 (责任编辑:郝云)

2016军队文职考试考试岗位能力备考:常识判断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为了解决各位考生在2016军队文职考试考试岗位能力考试常识判断复习难这一状况,红师教育分门别类地对常识判断的知识点进行梳理。红师教育带来《2016军队文职考试考试岗位能力备考:常识判断之法律行为的分类》,希望对考生备考这一部分有所帮助。 1.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共同法律行为。 (1)单方法律行为。指仅由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分为无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如遗嘱、捐助、抛弃所有权)和有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如授予委托代理权、解除合同)。按照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单方法律行为包括五种: ①产生物权法效果的:如抛弃(动产或不动产)所有权、抛弃他物权、请求分割共有物。 ②产生债权法效果的:如债务免除、债务的法定抵销、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效力待定合同的填认。

④产生继承法、婚姻法效果的:如订立遗嘱、撤销与变更遗嘱、继承权的抛弃、受遗赠权的抛弃、婚姻的撤销。 ⑤产生其他法律效果的:如(设立财团法人)捐助行为。 (2)双方法律行为。即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相对应的意思表示达成-致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异向的一致)。双方法律行为强调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要求当事人之间交互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双方法律行为才能成立。 (3)共同法律行为。指两个以上当事人相同方向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同向的一致)。如合伙协议、设立公司的协议。

河南2015军队文职招聘考试考试岗位能力备考之数量关系: 分类分步解排列组合题

数量关系题在岗位能力中所占比重很大,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很多考生感叹,在考试的时候数学题目太难,很多不会做并且还花费大量时间。排列组合几乎是每年军队文职招聘考试考试岗位能力数量关系中的必考题,却也是很多考生心中很难对付的题,一方面排列组合的题目条件复杂,有些元素限制较多;另一方面计算量看起来比较大。下面,红师军队文职招聘考试考试网为大家讲解排列组合题的解题方法,建议考生要注重此类题目的复习。 一、分类分步的解题原理 何为分类分步,简单来说,我要从长沙去北京,完成这样一件事情三类方法:一是坐火车过去,有3趟不同的火车;二是坐汽车过去,有2趟不同的汽车;三是坐飞机过去,有4趟不同的航班,那么我从长沙到北京就一共有3+2+4=9种不同的方法。

如果我需要从长沙先到,然后到北京,假设从长沙到武汉有4种方法,从武汉到北京有3种方法,那么总方法数就有43=12种。这是分步相乘的原理。其特点是每一步都不能缺少。 二、真题演练 分类分步是相辅相成的,做题的时候一般是先考虑分类再考虑分步。比如说这样一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