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文职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公共科目包括两部分:一是岗位能力,主要测查应试者与拟聘文职人员岗位要求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 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二是公共知识,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政治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对国内外时事和重大热点问题的熟知程度,以及经济、法律等其他理论的运用能力;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具体应用以及信息获取能力;对国防和军队基本制度、文职人员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的认知程度,以及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思想意识;运用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国防和军队知识等。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即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需要大家根据自己专业进行备考复习。专业科目包括:哲学类、经济学类、历史学类、理工学类、文学类、农学类、艺术学类、教育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医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图书档案学类。
军队文职人员,是指以非直接参与战斗为主要特征,以非现役合同雇佣为主要方式,以保障军队作战效能和体系运行为宗旨的辅助性国防人力资源队伍,是很多国家武装力量构成中除士兵和军官之外的第三个基础支撑要素。世界各国军队普遍实行文职人员制度。现代意义的军队文职人员制度在西方军队实行已超过百年历史,对减少现役军官数量、降低官兵比例、有效利用社会人力资源、保持专业岗位人员稳定、促进军官队伍的高度专业化、精干化和职业化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世界许多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发展程度不尽相同,但各国军队实行文职制度的起因和目的基本是一致的。 首先,国家掌握和控制军事机器的需要。西方国家在军队实行文职制度,主要源自政府的文官制度。其根本目的是通过文官进行领导,实行文官治军,以便统治者牢固地掌握军权。欧美一些国家的军队不仅在高级决策机关大量使用文职人员,而且在一些关键高级领导岗位也都配备文职官员,其实际承担着军队的决策、组织指挥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美国总统就是通过国防部长和陆、海、空三军部长等高级文职官员,对军队实施统一指挥。 第二,军队建设和发展的产物。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武器装备一体化程度的提高,军队的组织指挥和管理、装备的研制维护、后方勤务保障等各项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专业技术更复杂。如果这些非作战性工作都由现役军人担任,因受服役年龄、军衔晋升限制,难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若将其完全交给社会,则难以适应军队特殊要求。因此,改变军队原来由军官和士兵组成的人力结构,大量使用文职人员,成为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这不仅能够吸引部队需要的人才,而且能够稳定和保留一大批业务骨干。第三,减少军队员额、节约军费的有效途径。西方国家现行现役军人员额一般由立法确定,控制相当严格。文职人员数量虽经立法批准,但军队仍有一定自主权,必要时可临时雇用人员,使军队工作不致因人力不足而受到影响。这样,在军队使用大批文职人员,既避免现役军人队伍臃肿,有利于保持精干常备军,也满足了工作需要,有利于从总体上提高军队战斗力。此外,大多数文职人员都是从社会招聘的成熟人才,只需短期培训即可担负工作任务,他们在军队服务时间相对较长,比较稳定,所花费的福利费、培训费、退役安置费等比现役军人少。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指的是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在国家层面,明确文职人员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在军队层面,明确文职人员是在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文职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其中最主要3个特点:部队编制、合同制、无军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