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公共基础知识劳动法:试用期条款-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试用期满,被试用者即成为正式职工。对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法作了如下规范:①不能任意约定试用期的长短。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长短作出限制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规定了不同时间长短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②限制试用期的约定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调整或变更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③规定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④规定试用期不成立的情形。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⑤保障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⑥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各项劳动权利受法律保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为试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不得低于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用人单位应为试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⑦对在试用期中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滥用解雇权。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⑧违反试用期规定应承担行政责任和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工资管理模块的应用-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0809:57:07一、工资管理模块初始化工作(一)设置基础信息1.设置工资类别工资类别用于对工资核算范围进行分类。企业一般可按人员、部门或时间等设置多个工资类别。2.设置工资项目设置工资项目是计算工资的基础,包括工资项目名称、类型、数据长度、小数位数等。3.设置工资项目计算公式设置工资项目计算公式是指企业根据其财务制度,设置某一工资类别下的工资计算公式。4.设置工资类别所对应的部门设置工资类别所对应的部门后,可以按部门核算各类人员工资,提供部门核算资料。5.设置所得税为了计算与申报个人所得税,需要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相应的设置。设置内容具体包括:基本扣减额、所得项目、累进税率表等。6.设置工资费用分摊企业在月内发放的工资,不仅要按工资用途进行分配,而且需要按工资一定比例计提某些费用。为此系统提供设置计提费用种类和设置相应科目的功能。(二)录入工资基础数据第一次使用工资管理模块必须将所有人员的基本工资数据录入计算机。由于工资数据具有来源分散等特点,工资管理模块一般提供以下数据输入方式:(1)单个记录录入。选定某一特定员工,输入或修改其工资数据。(2)成组数据录入。先将工资项目分组,然后按组输入。(3)按条件成批替换。对符合条件的某些工资项,统一替换为一个相同的数据。(4)公式计算。适用于有确定取数关系的数据项。(5)从外部直接导入数据。指通过数据接口将工资数据从车间、人事、后勤等外部系统导入工资管理模块。二、工资管理模块日常处理(一)工资计算1.工资变动数据录入工资变动是指对工资可变项目的具体数额进行修改,以及对个人的工资数据进行修改、增删。工资变动数据录入是指输入某个期间内工资项目中相对变动的数据,如奖金、请假扣款等。2.工资数据计算工资数据计算是指按照所设置的公式计算每位员工的工资数据。(二)个人所得税计算工资管理模块提供个人所得税自动计算功能,用户可以根据政策的调整,定义最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系统可以自动计算个人所得税。(三)工资分摊工资分摊是指对当月发生的工资费用进行工资总额的计算、分配及各种经费的计提,并自动生成转账凭证传递到账务处理模块。工资费用分摊项目一般包括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各类保险等。(四)生成记账凭证根据工资费用分摊的结果及设置的借贷科目,生成记账凭证并传递到账务处理模块。三、工资管理模块期末处理(一)期末结账在当期工资数据处理完毕后,需要通过期末结账功能进入下一个期间。系统可以对不同的工资类别分别进行期末结账。(二)工资表的查询输出工资数据处理结果最终通过工资报表的形式反映,工资管理模块提供了主要的工资报表,报表的格式由会计软件提供,如果对报表提供的固定格式不满意,用户也可以自行设计。1.工资表工资表主要用于对本月工资发放和统计,包括工资发放表、工资汇总表等。用户可以对系统提供的工资表进行修改,使报表格式更符合企业的需要。2.工资分析表工资分析表是以工资数据为基础,对按部门、人员等方式分类的工资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产生各种分析表,供决策人员使用。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工资上涨与通货膨胀无关-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在这里,我们看到生产价格的总额与工资上涨前相比没有变化,尽管成本价格有了较大的提高,而且与平均资本有机构成具有相似构成的乙部门的商品的生产价格也保持不变。同时,我们还注意到,高资本有机构成的甲部门的商品的生产价格相对于工资上涨前下降了,而低资本有机构成的丙部门的商品的生产价格则提高了,提高的幅度为5.6%。因此,在市场经济中,一般利润率现象的一般规律是:随着工资的上涨,商品的总体价格不变,高资本有机构成部门的商品的生产价格会下降;但低资本有机构成即劳动力相对密集的生产部门的商品的生产价格会上涨。不过,即便生活消费品的生产价格发生了这种上涨,但是这一生产部门的资本家的利润率还是下降了,因而也谈不到工资的提高由价格的上涨来补偿。由于总体上工人承受的剥削程度即剩余价值率下降,因此,这种由于工资上涨而造成的生活消费品的生产价格的上涨的幅度会小于工资上涨的幅度。同时,由于工人阶级的货币积蓄微薄,甚至要透支消费,因而这种价格上涨也不会削减多少工人以往积蓄的购买力,从而工资上涨在总体上对于工人是有利的。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把上面的例子逆过来看,假如我们先遇到的是后面一种情况,再遇到前面一种情况,也就是说,不是工资上涨了50%,而是工资下降了33.3%,那么,我们将看到,随着工资的下降,商品的总体价格不变,高资本有机构成部门的商品的生产价格将会上涨,而低资本有机构成部门生产的生活消费品的价格将会下降,但下降的幅度远远小于工资下降的幅度。西方经济学一直指责工资刚性,即工资能升不能降,导致资本家难以靠进一步地牺牲工人的收益来获得更多的利益。这里的分析则表明资本家的产品的价格才是刚性的。在这里,在某些生产部门的资本家,他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有这样的经验:工资上涨,商品的平均价格就上涨;工资下跌,商品的平均价格就下跌。至于不以工资为转移的商品价值对这种变动的隐蔽的调节作用,却是资本家的经验说明不了的。既然西方经济学家们的思想和他们的理论越不出资产者的生活所囿于的界限,因而他们只能将(部分)资本家陈腐的生活感悟加以系统化,赋以学究气味来构成西方经济学的大厦。于是,即便他们不是出于为资本家的利益辩护的目的,也会把工资上涨与通货膨胀联系起来。西方经济学有意无意地用劳动力相对密集的消费品生产部门商品的平均价格构成的消费价格指数(CPI)来计箅通货膨胀,自然更是可以似是而非地用西方计量经济学手段,并选用特殊时段的数据来证明通货膨胀源于工资上涨。他们一方面把通货膨胀的罪责推到工人或者工会的头上;另一方面以此来恐吓工人不要追求涨工资。在前面阐述简单商品的情况时,我们曾经提到,价格是商品在货币上的价值表现。那么,在变了形的商品情况下,价格就是商品的生产价格(变了形的价值)相对于货币的表现。因此,价格的变动除了受生产价格的变动影响外,还受货币币值变动的影响。更重要的是,生产价格的上涨就如同价值量的上升一样,与通货膨胀无关,它只不过表明商品所包含或所分配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增加而已。正如冬季大棚里出产的黄瓜卖得比夏季大田里出产的黄瓜贵,并不代表货币贬值或通货膨胀一样,它只不过表明前者同量的商品中凝结了更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即便工资上涨在变了形的商品经济中会导致生活消费品的生产价格甚至市场价格的上涨,它也与通货膨胀没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