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能力备考之数量关系考什么?

里数量关系考什么呢?是侧重考察解方程,计算数据的能力吗? 不需要乱猜的,大纲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首先强调的是题目在设计时,每道题给出一个算术式子或者表达数量关系的一段文字,通过考生阅读,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举例说明如下

上海考试岗位能力削弱论证关系的几种表现形式

例题:(2009?国家)“东胡林人”遗址是新石器时代早期的人类文化遗址,在遗址中发现的人骨化石经鉴定属两个成年男性个体和一个少年女性个体。在少女遗骸的颈部位置有用小螺壳串制的项链,腕部佩戴有牛肋骨制成的骨镯。这说明在新石器时代早期,人类的审美意识已开始萌动。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上述判断?A.新石器时代的饰品通常是石器B.出土的项链和骨镯都十分粗糙C.项链和骨镯的作用主要是表示社会地位D.两个成年男性遗骸的颈部有更大的项链解析:此题答案为C。“这说明”后面的内容是题干的论点,前面一句为论据。题干论证为:“在新石器时代的遗址发现的少女遗骸中有项链和骨镯”(M)→“人类的审美意识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就开始萌动”(N)。要削弱该结论,只要指出论据与论点之间没有联系,即项链和骨镯并不代表审美意识即可。C项指出项链和骨镯代表了社会地位,并不是审美意识的代表,指出了论据(M)和论点(N)之间是没有联系的,从而削弱了题干中的结论。2.M和N之间有差异例题:(2010?国家)甲国生产了一种型号为su-34的新型战斗机,乙国在是否要引进这种战斗机的问题上,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支持者认为su-34较以往引进的su-30有更加强大的对地攻击作战能力。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支持者的声音?A.目前市场上有比su-34性能更好的其他型号战斗机足以满足对地攻击的需要,目前乙国需要提升的是对空攻击作战能力C.目前还没有实际数据显示究竟是su-34还是su-30有更强大的对地攻击作战能力D.甲乙两国目前在双边贸易中存在诸多摩擦,引入su-34会有很多实际困难解析:此题答案为B。有些考生在解答此题时会混淆论点和论据。此题的论点实际上是支持者的声音,即“支持引进su-34战斗机”,在题干中并没有直接体现;而“支持者认为”之后的语句为论据。题干论证为:“su-34较以往引进的su-30有更加强大的对地攻击作战能力”(M)→“支持引进su-34战斗机”(N)。B项说明论据与论点之间是有差异的,乙国需要的是对空攻击作战能力,而不是对地作战能力,削弱了论证关系,进而削弱论点;C项“没有实际数据说明”并没有对两种战斗机的对地攻击作战能力提出明确的判断,削弱程度有限;A项是无关项;D项引入是否困难与是否支持无关。岗位能力更多解题思路和解题技巧,可参看。

2015河南军队文职岗位能力备考:关于语文重要性的看法

在的备考过程中,大部分考生对于岗位能力似乎是这样一种态度:大家普遍觉得数量运算很难,但还是花费很多时间去研究技巧;觉得资料分析部分的运算繁琐,仍然乐此不疲地去训练;觉得逻辑推理部分很有趣,尽管不能完全明白,还是努力尝试去理解。而对于言语理解部分,却采取了放任的态度。下面,红师教育网对言语理解部分进行解析。 其实这种现象很好理解,我们回忆一下十几年的求学生涯,我们耗费在语文上的学习时间似乎是其他科目的零头。本来嘛,我们都是中人,汉语是母语,这有什么可学的么?而且语文还有什么难懂的知识点么?于是大量的考生都把精力投入到了其他部分的复习当中。 《无间道》中有句话: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学习就是这样,你重视它,投入多,才有产出的希望,就像种地,不播种如何收获呢?

的确,平时根本不喜欢读书的人,怎么能期待自己阅读速度的提升呢?我们想想,岗位能力试卷对于阅读量的要求是整张卷子的字数在一万五千字左右。其中言语理解和定义判断题目每道题在200字左右。很多同学只是浏览完题目就需要1分钟的时间,更遑论做题了。所以对于阅读速度慢的同学,做不完题目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而我们平时忽略对于言语理解部分的训练和阅读速度的训练,那么到考试的时候就要付出代价。 而且,语文能力不止决定着你的言语能力,还会影响我们对于逻辑判断题目的求解,甚至会对数学运算和资料分析产生影响。因为数学题还是要用中文来出的,其中对于各种未知量之间的关系的描述也需要去理解,去揣摩。语文能力强的人能够更快速地看懂题目,找到等量关系,这对于我们快速求解数学题目也是至关重要的。

这种能力不是靠投机取巧,而是需要扎扎实实地去做阅读训练,多读多想才能有所提高。我们希望同学们能有意识地多读些报纸,或者其他读物。不仅有助于阅读能力的提升,更可以了解时事,开阔视野,提升个人素养。 (责任编辑:郝云)

2017年广西军队文职考试考试岗位能力备考之犯罪的构成要素

犯罪是如何形成的呢?犯罪的构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主体;2.犯罪主观方面;3.犯罪客体;4.犯罪客观方面。我们先来看犯罪的主体。什么是犯罪的主体,它指的是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好的,这里大家注意一下,这里我们所谓的人是指个人吗?这里的人指的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我们回忆一下,我们在说民法的时候,我们知道我根据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把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了三种,一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二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三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于其中限人和无人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那他们刑事行为,也就是说他们如果犯罪了,是否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呢?好的,带着这个问题,我们接下来看看我们是如何划分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的。

首先我们来看下,刑事责任年龄。我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主要分三个时间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