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岗位能力常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最”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庄严地写入党章。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郑重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目前在中,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考察较多。其中有很多容易混淆的知识点,比如包含最、之、根本、本质等相关词语的内容,在备考过程中需要注意积累、区分。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最的问题做一个总结,希望能对大家的复习备考有所帮助。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3.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既不落后于时代,也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文化,四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鲜明的特色。5.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其他政党的根本区别。6.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最持久的力量。7.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8.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9.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最终靠的是发展。10.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11.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12.实现共产主义是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13.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和根本利益。14.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是全面小康最大的短板。15.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不掌握核心技术,我们就会被卡脖子、牵鼻子。16.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17.服从核心、维护核心就是服从大局、维护大局,就是最大的政治。18.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含糊、不能动摇。19.改革开放已成为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最鲜明的品格。20.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21.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22.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23.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24.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25.文艺创作方法有一百条、一千条,但最根本的方法是扎根人民。26.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要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27.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28.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29.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30.政治安全的核心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最根本的就是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31.科学技术是核心战斗力,是军事发展中最活跃、最具革命性的因素。32.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最根本的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33.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最大现实威胁是台独势力及其分裂活动。34.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成熟、稳定、牢固,是互信程度最高、协作水平最高、战略价值最高的一对大国关系。35.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36.在进行社会革命的同时不断进行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最显著的标志。37.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38.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是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保证。39.腐败是社会毒瘤,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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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10 19:27:10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电话答复1990年10月11日,最高法院民事审判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电话答复如下:一、关于你院请示中一、二条所提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隐瞒结婚时年龄以及隐瞒近亲属关系骗取结婚证,现一方提出离婚,是作为非法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关系还是作为登记婚姻处理的问题,我们认为:非法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关系的共同特征是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隐瞒结婚年龄以及隐瞒近亲属关系骗取结婚证后,一方要求离婚的案件,不符合非法同居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构成特征,因此不能按非法同居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对待,而应作为登记婚姻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离婚的若干具体规定》第四条和其他有关规定处理。二、关于处理非法同居案件中,双方对非婚生子女抚养和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处理已达成协议,是分别制作判决书、调解书还是用判决形式一并处理的问题,我们认为:解除非法同居案件中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属于牵连之诉,应予一并处理。当事人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只须将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直接写进判决书即可,无须分别制作判决书、调解书。三、关于女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怀孕,男方提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人民法院是否受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的限制是否受理的问题,我们认为婚姻法二十七条保护的前提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女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怀孕,违反了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为了严肃执法,对男方诉到法院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予受理。受理后即应作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判决。女方分娩后,再处理子女抚养问题。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请示 〔1990〕粤法民字第164号最高人民法院民庭:1989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达后,我省一些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这个《意见》,审理有关案件中,遇到一些问题。现将这些问题综合,特作请示:一、双方当事人未达法定婚龄时骗取了结婚登记,一方提出离婚时双方符合结婚法定条件,对这种案件应作为非法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关系,还是作为登记婚姻处理,不够明确。二、男女双方当事人是三代内禁止结婚的对象(如表兄妹)骗取了结婚登记结婚,现一方提出离婚,是作为非法同居关系处理还是作为有登记的婚姻关系处理?三、人民法院处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根据《意见》规定,一律判决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但双方对非婚生子女抚养和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处理如达成协议,是分别制作判决书、调解书,还是用判决形式一并处理?四、女方在非法同居关系持续期间怀孕,男方提出解除该非法同居关系,是否参照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待女方分娩一年后才受理?还是受理后即作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判决,以后女方分娩后因抚养非婚生子女发生纠纷才立案受理该抚养纠纷?以上问题,请予复示,以利正确、及时处理有关案件。1990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