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军队文职招考考试:劳动法中劳动争议的处理

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各级政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一、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二、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协调劳动关系的群众性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代会选举产生,行政方由企业方指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指定。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一般设在企业工会。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一)调解申请调解申请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并行使调解。(二)案件受理案件受理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调解申请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也可以是一方提出,但必须是在双方合意的情况下。调解委员会受理审查中,主要就三项内容进行审查:一是调解申请人的资格;二是争议案件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三是争议案件是否属调解委员会受理的范围。调解委员会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就可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将决定通知双方当事人。(三)进行调查案件受理后,调解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是做了调查工作。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争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及对调解申请提出的意见和依据;调查争议所涉及的其他有关人员、单位和部门及他们对争议的态度和看法;查看和翻阅有关劳动法规以及争议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等。(四)实施调解实施调解是指通过召开调解会议对争议双方的分歧进行调解。调解会议一般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参加人员是争议双方当事人或其代表,其他有关部门或个人也可以参加。实施调解有两种结果。一是调解达成协议,这时要依法制作调解协议书。二是调解不成或调解达不成协议,这时要做好刻录,并制作调解处理意见书,提出对争议的有关处理意见。(五)调解协议的执行调解协议达成后,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应按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内容自觉地执行。四、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做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做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五、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六、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一)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二)调解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三)裁决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四)调解或裁决的执行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五)仲裁时效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该仲裁时效可中止、中断;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19浙江军队文职招考考试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公共基础写作归纳概括争议题解题技巧

近年来,考试申论命题中归纳概括争议的题目成为考察的热点,为了更好指导大家作答此类试题,下面将主要从判断方法、作答方法及例题展示三方面对这类题目进行详细的讲解:一、判断方法题干中出现归纳概括争议,或者归纳概括争议的焦点问题等等字眼,即可判断此种题目为归纳概括争议的题目。例如:根据给定材料2,活熊取胆事件中存在着一些具体争议,请归纳说明争议的焦点问题。(15分)(2012年陕西军队文职招聘)要求:准确、全面、简明。不超过300字。二、作答方法作答这类题目需要注意的是,首先需要找到材料中争议的焦点,也就是大家为什么而争论。另一方面,需要找到双方争议的观点和支撑观点的理由。基本公式为:争议焦点+双方观点+双方理由三、案例展示题干:根据给定材料,整理网友的争议焦点和理由。网友针对高学历者是否应该选择体制内工作展开了讨论,网友的主要观点分为支持和反对两类。支持的理由是:一是体制内的岗位看似普通,实则拥有巨大的潜力,选择报考这一岗位是高学历毕业生改变自己命运的方式;二是职业的选择是个人自由,只要不违背道德和法律,外人不应横加干涉;三是体制内有其本身的优势,能够带来家庭、收入和生活的稳定,符合大学生对于生活的要求;四是体制内的工作也需要付出艰辛和努力,也能锻炼个人能力;五是现实倒逼的理性选择,是面对市场经济严酷现实的一种合时的屈尊,是正确的心态转变。反对的理由是:一是许多人对编制的价值和意义产生误解和扭曲,认为体制是自己避免风险的避难所;二是体现了当代大学生不敢面对挑战的怯懦;三是进入编制事实上是一种坐享其成的心态,希望自己也成为不公环境下的既得利益者,进入编制的动机是为了获取利益,而非为公共利益服务,不能为社会真正创造价值,甚至有可能有损于公共利益;四是高学历者耗费大量精力财力学习却不能学以致用,是教育的失败,是人才的浪费。

2020年考试法律常识:劳动争议的处理

在公职类考试中,劳动争议的处理作为劳动法中比较重要的一个考点,是经常考到的内容,而关于这个知识点,大家需要掌握的内容无非是两个,一是判断某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二是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下面就由这两方面入手来分析一下这个知识点。一、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也就是指劳动争议到底包括哪些,在考试中一般是直接考查,提干设问“以下哪些属于或者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考生能判断出来即可。劳动争议主要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由此可以看出,劳动争议指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与劳动相关的争议,不包括劳动者与劳动者直接的争议比如同事之间的债务纠纷,认识到争议的主体和原因就很好判断了。二、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基于自愿可以采用协商方式解决争议。2.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注意:协商与调解均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3.仲裁。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里需要注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仲裁前置。”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综上,劳动争议的处理这个考点,相对比较简单。核心的点就是劳动争议发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以及解决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仲裁才可以诉讼。记住这两点,答题就很简单了。刷题巩固1、销售人员吴某现在因以下事务发生争议,其中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是()A.在试用期内,吴某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允许B.公司没有按约定付给吴某销售业绩提成C.吴某因业绩突出,认为这次调整中层领导自己应当被升为部门经理,但希望落空D.吴某因经常迟到、旷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A项错误,属于因终止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故不选;B项错误,属于因劳动报酬产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争议范畴,故不选;C项正确,希望落空不属于劳动争议,当选。D项错误,属于因终止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故不选。因此本题答案为C。想刷题,到通APP在线题库,27000+道真题,705份真题卷等你来刷,助你快速提升成绩,实现高分突破!扫一扫图中二维码或直接点击图片下载

2015考试法律考点: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2)经仲裁庭审查,和解协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仲裁庭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当事人为达成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争议事实的认可,除外。2.调解(1)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人数应当对等。劳动者代表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劳动者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没有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可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动调解。(2)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生效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a.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b.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对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c.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且不损害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合法利益的,在没有新证据出现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可以依据调解协议作出仲裁裁决。3.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1)仲裁时效: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例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举证责任倒置: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的,由单位举证,否则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3)集体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4)仲裁裁决:下列争议做出的仲裁裁决对用人单位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对该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b.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4.诉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