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考试常识积累:2019年新修订法律汇总
一、2019年新设立1、密码法2019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疫苗管理法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3、资源税法2019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4、外商投资法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二、2019年新修订1、商标法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2、检察官法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3、法官法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5、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6、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7、电子签名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8、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9、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10、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11、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12、车船税法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13、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三、2019年新施行1、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2、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3、电子商务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5、人民法院组织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6、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批注和修订-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26 18:39:35在书籍制作过程中,当有文档需要交给其他的专家审阅,并且你希望能够控制决定接受或拒绝哪些修改时,可以将该文档的副本分发给其他的专家,以便在计算机上进行审阅并将修改标记出来。如果启用了修订功能,Word 2000将使用修订标记来标记文档中所有的修订。查看修订后,您可以接受或拒绝各项修订。1.1.1 插入批注选定要批注的文本或项目,或者单击文本的末尾。选择 视图 菜单下 工具栏 子菜单中的 审阅 命令,显示 审阅 工具栏,单击 审阅 工具栏中的 插入批注 按钮。在屏幕底端的批注窗格中键入批注文字。添加批注后,Word 会在一个独立的批注窗格中对批注进行编号和记录,然后在文档中插入批注引用标记,并用亮黄色作为批注文本的底纹。与修订标记一样,Word 用不同的颜色标识每位审阅者的批注引用标记。1.1.2 合并、批注中建议的修订单击 审阅 工具栏中的 编辑批注 按钮,在批注窗格中选定批注文字或项目。单击 编辑 菜单中的 复制 命令,将批注内容复制到剪贴板中,单击要插入批注文字和项目的位置,选择 编辑 菜单中的 粘贴 命令把批注文字添加到文档中。1.1.3 删除批注如果需要,可以删除批注。删除的方法是:显示要删除的批注。单击 审阅 工具栏中的 删除批注 按钮。1.1.4 标注修订打开要修订的文档,单击 审阅 工具栏上的 修订 按钮,插入、删除或移动文字或图形,进行所需更改。您也可更改任何格式。1.1.5 接受或拒绝修订当你接到审阅后的书籍文档后,可以查看审阅人对你的文档所做的修订,并决定是否接受或者拒绝这些修订。选择 工具 菜单中 修订 子菜单中的 突出显示修订 命令,打开 突出显示修订 对话框,选中 在屏幕上突出显示修订 复选框。如图65所示。单击 确定 按钮后,屏幕中将突出显示文档中被修订的内容。然后可以利用 审阅 工具栏上的 接受修订 或 拒绝修订 按钮对修订内容进行确认。此外也可使用 接受或拒绝修订 对话框对修订内容进行接受修订或拒绝修订操作。 接受或拒绝修订 对话框的打开方法是选择 工具 菜单下 修订 子菜单中的 接受或拒绝修订 命令。如图66所示。
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公共基础写作范文:绿色生态 垃圾分类
从你是什么垃圾的网络段子,到吃饭10分钟,分类半小时的日常吐槽,再到干湿垃圾的品类之争,这些活跃于我们日常的段子,都在不断地提醒着我们垃圾分类已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为了进一步响应习总书记的两山论,做到既要金山银山也有绿水青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要从生活小事琐事入手,自觉践行生活中的垃圾分类。实行垃圾分类对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改善城市环境,提升资源的回收利用,保障人们身心健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垃圾分类减少了不同垃圾之间的相互污染,有利于物质的回收。有效的分类出有害垃圾,减少了对土壤、大气和水源的危害,从而避免污染的延续扩散,辐射到人们身上。垃圾是放错地方的金子,不同的垃圾采取合适的分类回收也能变废为宝。厨余类垃圾经过处理后可以变成有机肥生产出更多的粮食和蔬菜;旧手机等一些电子产品可以重中提炼出金属;一些可燃性较高的垃圾可以拿去焚烧化为电力。每一种垃圾只要能够有效的去处理它都能让它物尽其用,良性循环。但是我国现阶段的垃圾都是拉到填埋场填埋让它们自然分解,这样不仅耗时长还占用了大量土地,进一步污染土地和水源。如果我们在生活中将垃圾分类分好有效的使用垃圾,将会真正的减少垃圾的数量。垃圾分类需要人人参与,一起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为绿色发展作贡献。垃圾分类需软知识宣传。人人参与的前提是了解相关知识,只有了解清楚才能精准投放。现今我们的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在实施垃圾分类的城市,每个人都要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而普及这类知识是一个系统工程。虽然媒体宣传是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的渠道,但还需要科学制定垃圾分类政策和标准,进行多种手段长期推动。严格奖罚也是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的手段之一。对不按规定精准分类垃圾的居民依法进行处罚,既能促使被罚者主动了解垃圾分类知识避免再次被罚,对其他居民也有教育和警示意义。因为人的眼界和素质不同,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理解程度也有差别。从根本上说,垃圾分类的目的,最终要改变旧有习惯,提高文明素养,这就需要每个人在认识上要不断强化、不断加深,充分认识垃圾分类与环保意识和自律意识的密切关系,如果稍有放松,就可能旧病复发,甚至导致前功尽弃。因此,既要有软手段做好宣传,又要有硬方法奖惩结合,不厌其烦地灌输,培养人们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垃圾分类要硬条例约束。人都是惰性动物,会自动放松对自身的要求,所以在强调自律意识的同时,也必须强化他律约束,制度建设就显得非常重要。目前,不少城市加入到生活垃圾分类行列,取得了一定成效,若论修法或立法强制推进垃圾分类,几个一线大城市进展比较突出《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尽快修改完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即将施行,《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去年已实施,深圳相关立法正在进行。生活垃圾需要分类处理,分类处理需要强制,强制则需要立法,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就这样向人们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发达国家的实践也表明,通过立法对居民投放垃圾行为进行强制性规范和约束,是推进强制性垃圾分类的必由之路。如日本法律对乱扔垃圾和随意焚烧行为明确了判刑、处罚金或者两者并处的规定,引导居民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韩国规定,奖励额度最高可达处罚金额的80%,这有利于鼓励更多人监督垃圾分类。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应该探索更多的强制手段,最终以广大居民是否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来评价强制效果。进而言之,强制垃圾分类的法律措施不只是针对居民,相关单位以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机构也都是强制对象,对垃圾分类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垃圾分类的时代潮流中,每个人都是当事人,每个人都是主人翁,每个人都是执行者,每个人都行动起来,当好垃圾分类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和监督者。绿色生态之路在每个人的脚下,让我们一起携手走向更美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