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政治制度的分类研究-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22 16:33:10政治制度的分类研究随着社会事务和社会分工的日益复杂,社会政治制度也日趋复杂。由于部落统治、家族政治、个人独裁政治先后退出历史舞台,政治生活的管理、政治资源和社会价值的分配、政治权力的产生和行使等,都需要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要求越来越复杂、精细、完善和公正的政治制度来提供保障。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形成了形形色色的政治制度。从政治发展的角度看,现代政治制度是最完备最复杂的。在现代政治生活中,一个政治体系分化为许多相互依赖的次级体系;每一个次级体系都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制度,其中包括国家组织制度、政府组织制度、政府内部的议会制度、司法制度、行政制度、公务员制度(官僚制度)、选举制度等等;在每一个次级体系的不同层面,又产生了更多更具体更细致的制度来支撑这些制度的运行。下图提供了政治制度的基本方面,由此可以把我各种政治制度的基本定位、应用层面和一般功能。
2017年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 教育研究的现状及研究方法上存在的问题-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2017年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 教育研究的现状及研究方法上存在的问题发布时间:2016-06-28 11:34:57(1)我国教育研究的现状(前4点和总结比较重要)我国教育研究现状具有以下突出特点:第一,群众性。教育科研队伍建设呈现出鲜明的层次性,理论研究队伍少而精,应用研究队伍是中坚,群众性科研队伍宽而厚。队伍的总体构成和绝大多数课题的人员构成都突出反映着专、兼、群相结合,教育科研人员、教育行政人员和第一线校长教师相结合的特点。第二,行政参与并领导教育研究。教育部历任主要领导一直担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组长,部领导和各业务司局领导还承担了从 六五 规划到 九五 规划的相当数量的重点课题。一些地方以政府名义召开了教育科研工作会议,制定了鼓励、扶持政策,对优秀科研成果进行了表彰奖励。第三,研究方法上倾向理论思辨研究,实证研究较少。第四,没有教育研究的质量控制体系。总结:我国的教育研究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教育研究体系--- 中国特色的教育科研体系 ,但在研究方法上,其中有不少方法是从其它学科移植而来的,缺乏自身的规范和标准,特别是研究方法的理论基础薄弱。并且我们的教育研究与世界相比较还存在较大的差别。(2)我国教育研究方法上存在的问题(不太重要)第一,重思辨分析,忽视对教育实践的研究,不重视典型实验;而在思辨分析中,又往往把教育问题套入某种既定的公式,或者以一定结论为前提,通过推论得出结论;或者从某种固有的经典模式理论出发,到实际中找例证。其结果,由于为深入地研究教育实践,缺乏对教育活动规律的深刻揭示而使教育理论显得十分贫乏。第二,在进行教育研究时,往往采取直线式、绝对化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建国以来,教育领域内的学术研究有不少经验教训,其中,一个问题是没有很好地坚持以唯物辩证法作指导,要么肯定一切,要么否定一切,在纠正某一种片面时又出现另一种片面。第三,对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缺乏理论的概括总结。我国广大教育工作者,在教育第一线勇于开拓,积极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创造了极其丰富生动的实验,这是我们发展教育科学的重要基础。可是由于不善于把实践问题提炼成科学研究问题进而转化为理论课题,导致研究成果停留在一般经验总结和感性认识阶段。第四,对外国教育理论及学派观点鉴别、批判不够。由于不能很好地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去研究分析当代西方的学术理论思潮,往往走两个极端。或者因循守旧,拒绝接受,一概排斥,或者不加分析,全盘照搬,奉为经典。第五,教育研究的方法,其中有不少方法是从其他学科移植而来的,缺乏自身的规范和标准,特别是研究方法的基础理论薄弱。
2020年考试常识积累:古代土地制度
岗位能力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历史、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们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古代土地制度”的相关常识介绍,备考2020年国家军队文职考试多积累肯定没错!一、西周:井田制1.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2.含义: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实质上是土地私有制的表现。二、春秋:鲁国初税亩和管仲改革1.管仲的“相地而衰证”(1)“均地分力”就是把公田分配给农户耕种,变集体劳作为分散的一家一户的个体独立经营。(2)“与之分货”,就是按土地质量测定粮食产量,把一部分收获物交给国家,其余部分留给生产者自己,实现了以实物税代替劳役税。2.鲁国的初税亩(1)初税亩是中国古代春秋时期鲁国在宣公十五年实行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它是承认土地私有合法化的开始。(2)鲁国为了增加收入,规定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田亩收税。所以把鲁国的初税亩作为我国农业税征收的起点。三、新朝:王莽改革1.内容:不允许土地买卖,又把民众禁锢于公田之中。把全国田地改称王田,私家奴婢改称私属,都不许买卖。2.影响: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矛盾,以失败而告终。四、魏晋:均田制1.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官府。2.到了唐朝中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至唐天宝年间,根本无法实行土地还授,故被“两税法”取代。五、唐朝:租庸调制和两税法1.租庸调制:以征收谷物、布匹或者为政府服役为主,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规定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是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2.两税法:唐德宗建中元年,宰相杨炎建议“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六、明朝:一条鞭法1.“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新法规定: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2.该制度上承唐代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七、清朝:摊丁入亩1.摊丁入亩,创于明代,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2.主要内容:废除人头税,,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刷题巩固1、下列不属于开始于两汉时期政治经济制度的是:A.刺史制B.察举制C.一条鞭法D.编户齐民A项正确,刺史制度是汉武帝在秦御史监郡和汉初丞相史出刺基础上的独创,是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产物。C项错误,“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由桂萼在嘉靖九年(公元1530年)提出,之后由张居正于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推广到全国。新法规定: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这样大大简化了税制,方便征收税款。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进而增加财政收入。D项正确,编户齐民是汉代政府实行的户籍制度,规定凡政府控制的户口都必须按姓名、年龄、籍贯、身份、相貌、财富情况等项目一一载入户籍,被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平民百姓,称为“编户齐民”。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更多题目,下载通APP在线刷题巩固,27000+道真题,700+份真题卷等你来刷,助你快速提升成绩,实现高分突破!扫一扫图中二维码或直接点击图片下载
2020年考试常识积累:古代婚姻制度
岗位能力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们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古代婚姻制度”相关常识介绍,备考2020年国家军队文职考试多积累肯定没错!我国古代婚姻制度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形成于西周时期,西周的婚姻制度受礼的影响体现了宗法礼教对家庭的影响,维护了男尊女卑的等级观念。西周时期婚姻家庭制度已经较为完备,而在西周时期形成的婚姻基本原则对之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各朝代的婚姻制度都有深刻的影响。后经汉唐宋明清演变形成了受儒家思想影响特有的婚姻制度。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适婚年龄的规定。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一)一夫一妻制由于我国古代婚姻制度形成的时候深受宗法制度的影响,所以并不像成语“三妻四妾”和电视剧中演的那样,而是严格的执行一夫一妻制,即一个男性只能有一个嫡妻,这是因为宗法制十分重视嫡庶之别。嫡庶无别,嫡长子继承宗祧和爵位的原则就无法维持,势必导致整个宗法的混乱。然而,在中国几千年的一夫一妻制中,一夫多妻被以不同名分的妻、妾形式保留下来并加以发展,其目的在于确立妻、妾在家庭内的尊卑地位以维护家庭秩序。所以,准确地说一夫一妻制在我国古代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二)同姓不婚西周周公制礼,为了规范血缘宗法的有序传承规定的同姓不婚的原则,人不娶同姓女除了是为了壮大家族力量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出于家庭伦理的考量。当时的人认为同姓女也是传于祖先遗体,娶同姓女为妻就是亵渎祖先,因此娶同姓女为妻是有悖人伦形同禽兽的作法,有违孝道和宗法因此要被禁止。(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周礼规定男不亲求,女不亲许,一般是男方主动请媒人提亲。孟子也指出: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空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不奉父母之命,没有媒证的婚姻,社会是不承认的,该女子的地位只能比同于媵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前提条件,反映了古代社会家长制度和包办婚姻的价值观,这一观念至今在我国依旧有很大的影响。(四)适婚年龄的规定史料记载先秦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战国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战国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女十七;汉惠帝令:女十五;晋武帝令:女十七。北周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女十五;唐玄宗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宋宁宗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宋司马光《书仪》:男十六,女十四;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清《大清通礼》:男十六,女十四。相对于今天的结婚年龄来说,中国古代的婚龄普遍较早,中国古代是个农业社会,地广人稀,为鼓励人口增殖,历来是提倡早婚早育,并以此作为增加生产,提供兵员的重要手段,而且早婚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采用加赋的手段惩罚,而且要罪及父母,甚至动用极刑。结婚的程序要件“三书六礼”是中国的传统婚姻习俗礼仪。“三书”指在“六礼”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包括聘书、礼书和迎书。“六礼”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六礼”即六个礼法,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据史料《白虎通》记载:“婚者,谓黄昏时行礼,故曰婚”。古代一直有“上午接亲,晚上拜堂”的说法,中国古代迎娶新娘都是在黄昏以后。“结婚与黄昏”中“婚、昏”同音,也是古代人在晚上结婚的例证,说明女人在黄昏结婚后改变了自己的姓氏。离婚制度(一)七出、三不去解除婚姻关系的大权掌握在男子手中,称为:“出妻”、“休妻”。周礼规定,丈夫可以以七条理由休妻妻子故而得“七出”之名。“七出”指的是: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第一是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无家可归;第二是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第三是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后来富贵了。“三不去”是作为“七出”规定的补充规范,但指出“恶疾及奸者不在此列”。也就是说,妻子若符合“七出”中的“有恶疾”及“淫”两项,则不在“三不去”的保障范围之内。(二)和离古代离婚制度包括"休妻"和"和离",而和离指按照以和为贵的原则,夫妻双方和议后离婚,而不单纯是丈夫的一纸休妻。“和离”始见于唐代《唐律.户婚》,在“诸犯义绝者离之”条后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问罪)。”和离需由丈夫签“放妻书”。后代循唐例,也称“和离”为“两愿离婚”,并为近代法律沿用。01、(多选)我国古代婚姻制度中“三不去”是指()A.有所取无所归B.与更三年丧C.同姓不婚D.前贫贱后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