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第一审程序-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07 20:23:32第一审程序1.普通程序(1)起诉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范围,同时还必须办理法定手续。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2)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3)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用 传票 传唤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中的第三人)。对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应当用 通知书 通知其到庭。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外地的,应当留有必要的在途时间。(4)开庭审理一般都公开进行,但遇下列情况时不公开进行审理:①涉及国家秘密;②涉及个人隐私;③法律另有规定;④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2.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既独立又简单易行的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1)当事人双方可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 裁判文书 以外的诉讼文书。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3)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①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②发回重审的;③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④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⑤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⑥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⑦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4)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三)、第二审程序(上诉程序)1.上诉期限(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 判决 的,有权在判决书 送达 之日起 15日 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 裁定 的,有权在裁定书 送达 之日起 10日 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二审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公文拟制更加强调程序规范-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23 10:15:57(一)在 起草 环节强调, 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 ; 深入调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 ;(二) 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三)在 审核 环节强调, 需要发文机关审议的重要公文文稿,审议前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初审。 在 签发 环节强调, 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 (《办法》只对上行文作此规定); 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政府授权制发的公文,由受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六、简化了公文办理的环节(一)在 收文办理 中,将 审核 改为 初审 ,将 分办 、 批办 并入 承办 ,并增加了 传阅 、 答复 2个环节。(二) 发文办理 的环节由8个减少为 4个,其中, 起草 、审核 、 签发 3个环节列入 公文拟制 , 用印 并入 印制 。《条例》将发文办理的 分发 改为 核发 ,规定: 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七、公文管理更加注重安全保密《条例》在第七章 公文管理 中着重强调了有关保密规定,提出了设立保密室和阅文室的要求,对公文定密和解密、密级文件的复制和汇编、公文的销毁和移交、新设立单位的发文立户等作出具体规定。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1-24 22:29:00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第二条 借款审批及标准(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 借款凭证 ,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各线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二)外单位、个人因私借款,填写 借款凭证 后,一律报财务总监审批,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三)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一条第一款。(四)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五)各项借款金额3000元以内按上述程序办理,超过3000元以上的需报请财务总监审批。(六)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第三条 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一)住宿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平均每天不能超过80元,主办业务不能超过60元,业务员不能超过45元。高层领导因工作需要住宿费超过80元标准后经财务部总监批准后可予报销。(二)出差补助按出差起止时间每天补助30元。(三)市内短途交通费控制在人均每天30元以内,凭票据报销。(四)其他杂费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内,凭单据报销。(五)车船票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六)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主管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报有关各线主管领导批准,财务经理审核后,方能报销。(七)出差坐飞机,需由部门经理批准,连续三个月亏损单位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特殊情况报上一级领导批准)。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一)总公司本部各业务部的业务招待费,控制在各部门完成的营业收入的2.5 之内,由部门经理掌握,总公司本部的各行政职能部门,按总公司分配下达指标使用,由财务部经理掌握,下属公司根据完成的营业收入,控制在4 内,由经理掌握开支,超过一部分一律在年终利润分配留成公益金中予以扣除。(二)属指标内的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后由各线主管领导审批,方能付款报销。(三)超指标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董事长批准,方能报销。第五条 福利费、医药费开支标准及审批(一)在未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以前,职工本人医药费可按公费医疗待遇,凭区级以上医院发票实报实销;临时工凭区级以上医院发票报销50%。(二)公司职员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子(女)凭区以上医院证明享受医药费待遇,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只准一个孩子享受医疗费全报待遇,其余子女享受半费待遇。职工无职业的父母凭以上医院单据报销一半医药费(家属名单由人事部门核定)。(三)职工子女学杂费,凭有效发票,经人事部经理签认,财务部经理审核,给予报销。(四)煤气瓶购置费凭有效发票一次性报销200元,夫妻双方在本公司系统工作的,只能报一方。(五)其他福利及医药费开支,50元以下由财务部经理批准,50元-500元由总会计师批准,超过500元的开支一律报财务部总监批准。第六条 其他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一)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然后送财务经理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以上的须报财务总监批准。(二)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2000元-5000元的,报财务总监批准,超过5000元的报董事长批准。第七条 补充说明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19 10:56:3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1. 发起设立程序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程序通常包括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选任董事和监事、申请登记注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主要程序包括批准、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设立登记。2. 募集设立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程序主要包括订立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募股程序、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募集设立与发起设立程序的区别1. 发起人认购股份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允许采取募集设立的国家公司法都规定了发起人必须认购占注册资本总额的一定比例的股份,以加大发起人的责任,减少社会公众投资者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2. 募股程序发起人募股是公司广泛吸收社会投资的一种方式,它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影响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因而世界各国都对公开募股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募股程序主要包括募股的申请与审批、公开招募与认购股份、缴纳股款。3. 召开创立大会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时,认购人根据招股说明书而认购股份,因认股而加入设立中的公司,对公司的设立经过并不详细了解,他们只有通过创立大会才能够行使其合法权利,对发起人的行为进行审查。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认股人的利益,许多国家在公司法中都规定了募集设立的公司在其设立过程中必须召开创立大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的股份股款缴足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发起人应召集认股人召开公司创立大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了募集公司资本而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1. 公平、公正原则所谓公平,首先是指发行的股份所代表权利的公平,即在同一次发行中的同一种股份应当具有同等的权利,享有同等的利益,同类股份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其次是指股份发行条件的公平,即在同次股份发行中,相同种类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应当相同。所谓公正,是指在股份的发行过程中,应保持公正性,不允许任何人通过内幕交易、价格操纵、价格欺诈等不正当行为获得超过其他人的利益。2. 同股同价原则同股同价是指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是相同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价额,对于同一种类的股票不允许针对不同的投资主体规定不同的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这是股权平等原则在股份发行中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