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重的应用丨考试岗位能力答题技巧
首先,理解比重的概念。比重的定义是某部分在总体中所占的百分比。一般都用百分数的形式表示。比重的概念比较简单,但关于比重考查方式的变形有很多,在解题时可以适当记忆一些变形公式,便于快速解和比重相关的题目。更多军队文职考试岗位能力答题技巧,可参考如果你认为题目或解析有误,。
岗位能力指导:类比推理面面观
类比推理作为判断推理中的一种题型,是在2006年之后才引入国家军队文职考试的,但因其考查形式新颖、对推理能力要求较高,近年来逐渐成为军队文职考试的“新宠”。但因其出现时间晚,题型多变,令很多考生感到十分头疼,因此我们今天就来全面地了解一下类比推理及其解题方法。要找到一把合适的钥匙来打开一把锁,你首先要了解这把锁的构造。因此想找到破解类比推理的“万能方法”,就必须先来了解一下类比推理到底是考些什么,又是以什么形式来考的。在逻辑学上,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某些属性上相同,推断出它们在另外的属性上(这一属性已为类比的一个对象所具有,另一个类比的对象那里尚未发现)也相同的一种推理。而军队文职考试中的类比推理是要求运用逻辑学中的这种方法,根据给出的一组或多组相关的词,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一组与之在逻辑关系上最为贴近、相似或匹配的词”。总而言之,就是我们要先在两组词或者多组词之间“找关系”,然后在选项中找到符合这种关系的词组就可以了。具体到题型,类比推理到目前为止共出现过三种题型:第一种是最为常见的题型,也是类比推理最早出现的题型,就是给出两个词语,然后选出一组答案。例如:(2007军队文职招考)阳光:紫外线A.电脑:辐射B.海水:氯化钠C.混合物:单质D.微波炉:微波就是根据阳光与紫外线、海水与氯化钠的关系都是整体与组成部分的关系,故选出答案为B.第二种题型是给出三个词,然后选出一组答案。例如:(2008陕西)考试:学生:成绩A.往来:网民:电子邮件B.汽车:司机:驾驶执照C.工作:职员:工资待遇D.饭菜:厨师:色鲜味美这道题给出了3个词语的组合,进而关系就更错综复杂,不仅需要考虑第一个词和第二个词的关系,还需要考虑第二个词和第三个词的关系,甚至有时还需要寻找第一个词和第三个词的关系来寻找“突破口”。比如上题中我们通过分析可以知道“学生通过考试获得成绩”,因此类比可得“职工通过工作获得工资待遇”,进而得出正确答案C.第三种题型是将所要类比的四个词语都给出,但是中间挖空两个让考生来填。常见的形式是“XX对于()相当于()对于XX”。因为两组词之间的关系无法确定,这就大大增加了解题难度。例如:(2009年国家)杂志对于()相当于()对于农民A.报纸果农B.传媒农业C.书刊农村D.编辑菠菜因为我们难以从题目中断定两词之间的关系,只能逐项代入,然后再类比两词之间的关系。通过代入我们发现“杂志对于编辑相当于菠菜对于农民”。两者间都是“产品和生产者”之间的关系,因此答案是D.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这三种题型的难度是依次增加的,第二、第三种题型在近年来的考试中比重逐年增加,因此应该引起我们重视。此外,就类比推理词组间涉及的关系来看,词组间的关系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并列、对立、包含等关系,很多词组间的关系很难进行概括,尤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方的考试中出现了类似作者和作品、名言和出处之类的关系,这样就将类比推理和常识考查结合了起来,因为2009年军队文职招考大纲中刚刚对常识部分进行了较大改革,因此将常识与类比推理相结合可能会作为今后类比推理题的一个发展方向。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类比推理考试的难度是在逐年上升的,而如何又快又准地找出题干中所给的两组或者多组词之间的具体关系是正确解答类比推理的关键。可是众所周知,事物之间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那么如何能够快速定位词组之间的关系呢?主要有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1.代入法这是在类比推理中用的最多的一种方法,尤其是对于第三种题型,可以说是离不开代入的。例如:(2009年军队文职招考)寡对于()相当于利对于()A.孤弊B.少害C.众钝D.多益根据题干根本不能确定此题是考查怎样的逻辑关系。按照选项A,就是并列关系,但是按照选项C就是对立关系,甚至“利”这个词的意思在这道题中还发生了变化,在A、B中都是“利益”、“好处”的意思,而在C中是“锋利”“尖锐”的意思。通过代入,我们可以得出C是正确答案。因此,这种题目需要将选项一一代入,互相比较,才能获得较快的速度和较高的准确率,不能以先入为主的判断去筛选。考生可先将目光锁定在四个选项上,一一代入,看选项大致传达了怎样的一个意思。通过扫描四个选项,本题大致涉及到并列、包含、组成、工具与作用对象等关系。当然代入法也可以通过长时间练习来提高代入的效率。2.排除法也就是“反其道而行之”,题目要求不是让我们找和题干关系最相近的一组词吗?相近比较难判断的时候,我们就可以通过来判断哪些关系不相近,甚至是相悖、相反来进行排除。排除法通常可以和代入法结合起来使用。3.造句法这种方法非常适合两词之间的关系非常微妙,代入法和排除法都很难发挥功效时使用。比如上述“考试:学生:成绩”一题中实际上就是一种简单的造句法的运用。还比如:(2006浙江)篝火:寒冷A.日记:隐私B.网络:代沟C.键盘:手写D.湖泊:干渴就可以通过造句子“篝火可以驱走寒冷”,“湖泊可以驱走干渴”来直接选出D.4.细节法类比推理还经常需要我们注意到词和词之间一些细节的关系,这些关系主要表现在:词性、词的前后顺序、词的具体指代等方面,有时一个细节上的疏忽很可能导致整个解题的失败。例如:南京:金陵A.昆明:春城B.广州:穗C.太原:晋D.北京:蓟乍一看所有的词组之间都是并列的关系,但是这时候就要注意细节了,春城是昆明的别称,穗是广州的简称,晋是山西的简称,而题干中金陵却是南京的古称,因此和题干意思最接近的应该是D,因为蓟是北京的古称。岗位能力更多解题思路和解题技巧,可参看、
4月21日岗位能力言语理解高频考点
2012年421军队文职考试即将拉开帷幕,考生已经到了最后的冲刺时刻。鉴于岗位能力复习的繁琐与费时,国家军队文职考试网()专家在认真研究总结近两年多省考试岗位能力历年真题基础上,总结出岗位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的高频考点,帮助考生顺利备考。近两年军队文职多省考试言语理解与表达部分的考查内容主要包括逻辑填空、片段阅读两种种题型。一、逻辑填空逻辑填空是的必考题型,每年都有出现,主要考查实词和成语,难度基本稳定。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加强基本能力的训练,多积累一些常见词语,打牢基础知识体系。另外,要想答好逻辑填空,不仅仅需要打牢基本的语文功底,还需要注重培养逻辑思维能力和对生活的事理分析能力。例题1:多省考试岗位能力真题知识,不是静止的,知识人总是与他的时代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在看似的书斋生活的背后,精神世界的丰富图景却使任何“一言以蔽之”的企图成为。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A.平淡空谈B.普通泡影C.雷同徒劳D.相同可能解析:此题答案为C。分析句意可知,第一空与“一言以蔽之”是正对应关系。“一言以蔽之”指用一句话来概括,与“丰富”相反,强调了相同和一致性,故排除A、B。既然“丰富”,就不可能“一言以蔽之”,故第二空排除“可能”,答案为C。例题2:多省考试岗位能力真题卡夫卡生活在世界形势激烈动荡的时期,他看到西方社会的内在危机,但无法找到解决这些危机的出路。他孤独、苦恼,,心情十分矛盾。他的小说大多描写人的孤独和犯罪心理,或人在重重压迫下掌握不了自己命运以致异化的现象,内容。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A.自怨自艾怪诞离奇B.垂头丧气荒谬绝伦C.怨天尤人光怪陆离D.愤世嫉俗荒诞不经解析:此题答案为A。本题可从第二空入手。“荒谬绝伦”意为荒唐错误到无可比拟的地步。“光怪陆离”形容奇形怪状,五颜六色,现象奇特。这两个成语修饰卡夫卡小说的内容均不恰当,排除B、C。第一空中,与“孤独”、“苦恼”、“矛盾”的心理相适应,A项的“自怨自艾”更贴切。本题选A。二、片段阅读片段阅读的题量稳定,重点考查主旨观点型题目、寓意理解型题目和语句排序型题目等。在备考过程中,要注重提高迅速而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学会抓材料关键,通过关键信息的提示来找到文段的重点所在。片段阅读部分的关键信息主要包括数字信息、时间信息、修辞手法、高频词语、处于特殊位置的句子(主要是首句和尾句)、标点符号、重要概念。考生在文段中遇到这些信息,要格外关注,看其是否提示了文段的重点所在或者是否对概括文段、理解文意有着重要作用。例题3:多省考试岗位能力真题有个教授把学生分成几组,发给每组一些拼图碎片,并且计时,看看哪一组能够最先完成。其实,每片拼图背面都按顺序标注了数字,只要按照这些数字的顺序拼接,很快就能拼出整个画面。不过很少有哪组注意到这一点,有的拼了很长时间才发现背面有数字标记,有的压根儿就没看到。这段文字意在说明:A.细致的观察更有利于成功B.注意正反两面才能全面了解事物C.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D.磨刀不误砍柴工解析:此题答案为A。“背面有数字标记”只是一个非常小的细节,如果注意到就能快速完成拼图,但是很少有人能观察到这一细节。故文段主要强调的是细致的观察对于成功的重要性,即A项。例题4:多省考试岗位能力真题网络时代是一个“信息过剩而注意力稀缺”的时代,以网络为基础的当代经济的本质是“注意力经济”,在这种经济形态中,最重要的资源是注意力,因此在互联网上如何吸引注意力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网络时代对注意力的经济价值的强调无疑是必需的,但如果忽视了对吸引注意力的道德评价和精神意义,就会导致对注意力缺乏应有的人文关怀和起码的尊重,以致于会有人利用网络手段的便捷性和隐匿性,通过不实和不良信息去浪费、污染、践踏他人的注意力,这无疑也是一种严重的精神伤害。根据这段文字,可以看出作者的意图是:A.呼吁网络时代要善用注意力,珍视其精神和文化价值B.强调网络时代如何吸引注意力是创造经济价值的关键C.强调网络时代忽略了对吸引注意力的道德评价D.呼吁应加强对网络注意力污染和扭曲的管理解析:此题答案为A。文段首先指出在以网络为基础的经济形态下,最重要的资源是注意力。接着以“但”做转折说明在强调注意力经济价值的同时,切不可忽视对吸引注意力的道德评价和精神意义,并指出如果忽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由此可看出作者的意图是呼吁网络时代要善用注意力,即A项。B项“如何吸引注意力”、D项“加强管理”在文段中没有体现。C项“忽略了对吸引注意力的道德评价”是文段假设的情况,C项与文意不符。例题5:多省考试岗位能力真题①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处于什么岗位②思维能力在人的成功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③著名科学家霍金说过:有一个聪明的大脑,你会比别人更接近成功④没有思维活动的参与,人类的任何发明创造都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⑤都是快速走向成功的有利资本⑥拥有较高的智商、活跃的思维上述句子按语序排列组合最连贯的一项是:A.②①⑥⑤④③B.②⑥①⑤③④C.③②④①⑥⑤D.③④⑥①⑤②解析:此题答案为C。①句中的“无论”与⑤句中的“都是”构成一对关联词,并根据句意可知,⑤句中的“有利资本”指的是⑥句的“拥有较高的智商、活跃的思维”,由此可推出这三者的正确顺序为①⑥⑤,排除B、D两项。②句提出思维能力的重要性,④句说明没有思维活动参与的后果,对第二句起到补充说明的作用,因此,④句应紧跟在②句之后,排除A项。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岗位能力更多解题思路和解题技巧,可参看、。
岗位能力常识判断知识储备之法律常识
军队文职考试十分注重对法律常识的考查,虽然近两年法律试题的题量有所变化,但仍然是考查重点之一。近年来,命题者更加注重对新法知识点的测查。基于这种命题趋势,考生在进行备考时,要提高复习的针对性:在掌握刑法、民法、行等传统法律考点的基础上着重关注新法。法律内容的众多让许多考生在复习时感到头疼,其实法律不像科技、人文等知识那样琐碎和无边无涯,它是多而不乱,有一定之规的。只要掌握好的复习方法,一定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复习效果。下面国家军队文职考试网()总结了一些重要的高频考点,供大家记忆分享:一、掌握传统法律基本理论和重点法条虽然近几年国家军队文职考试中新法备受青睐,但熟悉并掌握传统法律重要知识点还是很有必要,这对考生完善其法律知识体系极其关键。(一)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根据。(二)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的约定义务。(三)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告成立。(四)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善意取得既适用于动产,又可适用于不动产。善意取得中的受让人需是善意的,不知出让人是无处分权人,否则不构成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基于占有的公信力,旨在维护交易安全。(五)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六)行政复议机关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七)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八)国家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十)赔偿义务机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十一)赔偿方式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十二)军队文职的回避军队文职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军队文职主管部门规定。军队文职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十三)处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军队文职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军队文职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十四)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十五)夫妻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重点关注新法,了解新法亮点,提炼重点法条。就国家军队文职考试而言,近三年来,新法很受命题者青睐,2009年考查了《突发事件应对法》;2010年考查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食品安全法》;2011年军队文职招考三道法律题全部考查新法,而传统的宪法、行、刑法、民法没有涉及。《刑法修正案(八)》削减了13个死刑罪名。关于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首次规定醉驾飙车无后果也入罪。“欠薪”入罪。强迫劳动罪加刑。严格限制缓刑,延长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最高刑期。一、七十五周岁以上人犯罪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二、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三、数罪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四、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五、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六、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七、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八、强迫劳动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九、欠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十、取消死刑的罪名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的”法定原则“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循的”不得滥用“的原则一、行政强制的种类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三、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四、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五、查封、扣押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前贷款买房归自己父母赠与房屋的归属更明确婚内财产分割照顾弱者拒做”亲子鉴定“将败诉一、婚前贷款买房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二、父母赠与房屋的归属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三、婚内财产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四、亲子鉴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缴费不满十五年妥善解决。工伤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由基金先行支付。失业人员享受医保待遇,个人不缴纳医保费。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单位不缴社保费将强制划拨。工会有权监督社保基金。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一、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二、基本医疗保险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三、工伤保险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四、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岗位能力更多解题思路和解题技巧,可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