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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起诉状1原告:张芬, 女, 36岁, 汉, 江苏省南京市人,南京市供电局职工, 住南京市花光小区12号)被告:同上。请求事项:(明确、具体)一、请求法院判决原告 与被告 离婚。二、男孩 判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生活费300元,到孩子独立生活为止。住房判归原告居住使用,个人衣物归于原、被告个人,共有财产折价由原、被告均分。事实与理由我与被告于2003年7月经人介绍认识,------(事实部分,应详细写明婚姻破裂等纠纷情况,应将人证、物证等加以叙述。理由部分,应引法论述。如: 被告与原告均为**的合法继承人,同属第一顺序,且对被继承人均履行过相应的赡养义务,依**法**条----依同法**条规定----。故来院起诉,请求依法秉公裁决。证据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这一部分可以在事实中论述,在此简单列举,或略。此致人民法院附:本诉状副本1份(按被告的人数,定副本的份数)起诉人:王强200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