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模拟试题—财会一-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6-05-12 11:23:031. 汇总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主要相同点是( )。A. 记账凭证的汇总方法相同B. 汇总凭证的格式相同C. 登记总账的依据相同D. 都可以简化登记总分类账的工作量2. 租入固定资产登记账簿属于( )。A. 序时账B. 明细分类账C. 总分类账D. 备查账3. 某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 月份购买一项固定资产,发生下列相关费用,其中不应计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是( )。A. 固定资产买价B. 购买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C. 为取得固定资产而缴纳的契税D. 固定资产安装调试费4. M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月购入原材料1 000 公斤,每公斤不含税单价为100 元,发生运杂费500元(不考虑运费抵扣增值税),入库前发生挑选整理费用600元,途中合理耗损15公斤。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为17%。该批材料的单位成本为( )元/公斤。A. 102.64B. 119.90C. 101.41D. 100.905. M 公司用现金发放工资51 000 元,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记科目、借贷方向无误,但金额误记为15 000 元。更正该错误的正确方法是( )。A. 编制一张与原错误记账凭证应记科目、借贷方向相同,金额为51 000 元的蓝字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B. 编制一张与原错误记账凭证应记科目、借贷方向相同,金额为51 000 元的红字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C. 编制一张与原错误记账凭证应记科目、借贷方向相同,金额为36 000 元的蓝字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D. 编制一张与原错误记账凭证应记科目、借贷方向相同,金额为36 000 元的红字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
2017年考试时政:10月起一批新规实施
9月28日最新国家军队文职考试时事政治:10月起一批新规实施。在军队文职考试中,命题人历来是倾向于结合时政热点命题,无论是岗位能力常识题、言语理解题,还是申论,都是结合时事热点来选择命题考查点,因此最新时政要有所了解。微信朋友圈等电子数据可做刑案证据;驾考新规实施,可“先学后付学费”,科目二科目三可以一起考;离婚案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开;在全国范围内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10月1日起一批新规将实施,如何影响你我生活?全面推进“五证合一”,减轻企业负担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国务院法制办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确保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根据通知,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驾考新规实行,学费先学后付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新大纲对部分车型的培训学时、驾考费用收费模式、培训里程等作出新调整。新大纲规定,C1证和C2证的总学时分别为62学时和60学时,均比原来的要求少了10多个学时。每学时为60分钟,其中有效教学时间不得低于45分钟。每个学员课堂学习时间和实际操作时间每天均不得超过4学时。10月1日起驾考将施行“先培训后付费”模式。在学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前不交任何费用,学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并通过报名平台成功报名后,再选择班别并缴费。驾驶培训收费项目被分为5大类,分别是相关服务费用(包含教材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等)、理论知识培训费、驾驶模拟培训费、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道路驾驶训练等。其中,后三项收费又细分为普通时段、高峰时段和节假日时段三类,分别标明学时单价,按时段付费。此外,新大纲还指出,各准驾车型培训里程最低不得少于300公里,科目二和科目三可以一起考。微信朋友圈等电子数据可做刑案证据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旨在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规定指出,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以及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等均属于电子数据。根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而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应当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取证方法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10月1日起离婚案裁判文书不予公布最高法新修订的《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新规定进一步扩大了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范围,也进一步明确规范了裁判文书不公开的情形。此次修订,详细列举了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类型。各种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驳回申诉通知书、支付令、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包括已上诉、抗诉的一审裁判文书,均纳入公开范围。涉及个人隐私的裁判文书在现行规定中不予公开,而最新规定要求,应当在隐去“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后上网公开。同时新规明确列出了5种不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包括涉及国家秘密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离婚诉讼或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以调解方式结案或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以及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