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军队文职招考必看:关于“习近平厦门金砖国家工商论坛讲话”的考点清单

1.这个地方过去聚集了很多白鹭,所以被称之为“鹭岛”,白鹭也是厦门的市鸟。2.当时的经济特区三个在广东,深圳、珠海、汕头;一个在福建,就是厦门。3.改革开放近40年来,到明年我们要隆重地纪念一下,明年就是40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凭着一股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凭着一股滴水穿石的韧劲,成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4.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你输我赢的零和游戏不再符合时代逻辑,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成为各国人民共同呼声。5.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一大批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异军突起,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金砖合作也应运而生,我们五国怀着追求和平与发展的共同愿望走到一起。在过去10年中,金砖国家携手同行,成长为世界经济的新亮点。6.10年间,五国经济总量增长179%,贸易总额增长94%,城镇化人口增长28%,为世界经济企稳复苏作出突出贡献,也让30多亿人民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7.特别是新开发银行和应急储备安排的建立,为金砖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融资支持,为完善全球经济治理、构建国际金融安全网作出了有益探索。8.我们五国秉持多边主义,倡导公平正义,就国际和地区重大问题发出声音、提出方案。我们五国积极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改革,提升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9.回望来时路,我认为有3条启示十分重要,应该在今后的合作中发扬光大。一是平等相待、求同存异。二是务实创新、合作共赢。三是胸怀天下、立己达人。10.我们五国从发起之初便以“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为准则,倡导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处理国家间关系,愿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同其他国家共享发展机遇。11.我们要总结成功经验,勾画合作愿景,踏上新的征程,共同开创金砖合作第二个“金色十年”。我在这里提几条希望。第一,深化金砖合作,助推五国经济增加动力。第二,勇担金砖责任,维护世界和平安宁。第三,发挥金砖作用,完善全球经济治理。第四,拓展金砖影响,构建广泛伙伴关系。12.10年中,中国经济总量增长239%,货物进出口总额增长73%,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13亿多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中国为世界和地区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也越来越大。13.今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增长,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新增城镇就业735万人。事实证明,全面深化改革的路走对了,而且我们要继续地大步走下去。14.今年5月,中方成功主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29个国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脑,140多个国家、80多个国际组织的1600多名代表出席,标志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已经进入从理念到行动、从规划到实施的新阶段。来源:Tobe军队文职

2015考试时政:12.4定为国家宪法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了这一决定。决定指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决定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决定指出,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作出这一决定。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经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我国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2年对现行宪法作过四次修改。2014年12月4日,必将是一个值得永远铭记的日子。在这一天,我国将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从未像今天这样高——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现行宪法是在怎样的历史背景下制定的?修改宪法应当遵循什么原则?为什么说宪法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通过几位亲历者、专家学者的忆述和思考,一起来了解宪法、学习宪法、信仰宪法。从五四宪法到八二宪法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干了大半辈子的立法工作,参与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数以百计,然而,让他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1982年宪法的制定。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4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4部宪法,见证了新中国的历史变迁,无不留下时代的烙印。“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形式上看,这部宪法是对1978年宪法的修改,实则不然,它并不是以1978年宪法为基础的,而是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经过全民讨论,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见结合起来、统一起来,重新制定的新宪法。”杨景宇回忆说。为什么要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实践证明,1954年宪法是一部好宪法。”杨景宇指出,1975年宪法是在“文革”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制定的,它以错误理论指导下的错误实践为依据,受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左”的错误影响,存在严重问题,可以说是1954年宪法的倒退。1978年宪法虽然恢复了1954年宪法一些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但当时党还来不及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对“文革”错误进行全面清理,不可能完全摆脱“文革”的影响,是存在严重缺陷的。“因此,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0年9月举行的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接受中共中央建议,决定全面修改1978年宪法,是完全必要的。”杨景宇说。1980年9月15日,宪法修改委员会举行首次全体会议,宣布正式成立;1982年4月28日,宪法修改草案全文公布,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全民讨论至8月31日结束。“全民讨论宪法草案达4个月,讨论规模之大、参加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历史上是空前的。”杨景宇对这段历史记忆犹新。杨景宇回忆说,在整个修改过程中,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先后专门讨论过八次,宪法修改草案每一稿都是经党中央原则同意的,每一稿又都经过充分发扬民主,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见结合起来,使宪法修改草案一稿比一稿更完善。1982年12月4日,几经修改的宪法修改草案提请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方式表决,参加投票的代表3040人,投票结果,赞成的3037票,弃权的3票。宪法修改从启动到出台,历时两年三个月。“新宪法既是高度民主基础上高度集中的产物,又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的体现。”杨景宇说,这样制定出来的新宪法,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国内外的高度评价。全国人民普遍反映,它科学地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合乎国情,是一部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能够长期稳定的宪法。以修正案形式与时俱进修改宪法现年83岁的中国大学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顾问廉希圣是1982年宪法起草的参与者之一,此后还多次参与宪法修改工作,是历史的亲历者和见证者。“宪法应当是稳定的,但同时又必须根据现实需要适时进行修改。”廉希圣说。32年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先后4次对宪法部分内容作了修改。廉希圣回忆说,1987年党的十三大后,党中央领导同志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研究对现行宪法作第一次修改时,就确定了两条原则:一是,改革要遵守法律,法律要为改革服务;二是,修改宪法,只限于不修改就会妨碍改革的条款,可改可不改的不改,有些问题采取宪法解释的办法去解决。“这样做,有利于宪法的稳定,有利于国家的稳定。至于修改宪法的方式,经过慎重研究,确定采取修正案的方式,这是借鉴美国修改宪法的方式。美国宪法制定于1787年,200多年来宪法原文一直未动,采取修正案的方式修改18次,共27条,它比法国、苏联和我国过去采取的修改宪法的办法要好。八二宪法历次修改,都是遵循了同样的原则,采用的都是修正案的方式。”廉希圣说。4个宪法修正案,共31条,主要内容包括确立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明确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肯定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确定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等等。“对宪法所作的这些重要修改,都是关系国家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既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又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认识的深化,从而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成为体现时代特征、符合国情、与时俱进的宪法,并没有因此而影响宪法的稳定,也没有因此而损害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廉希圣指出。不过,廉希圣也指出,1982年宪法毕竟是在计划经济形势下制定的,后来经过修正案,加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内容,但是,经过修正宪法就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和改革发展吗?还有哪些规定与实行市场经济、改革发展不够协调?这些都还需要认真研究,不断完善。宪法与公民日常生活密切相连“1982年现行宪法通过之时,我正在吉林大学法律系念本科二年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回忆说。32年后,他依然清晰地记得当时的情景:“学校宣传栏几乎贴满了宣传宪法的文本和图片。课堂上,老师一条一条地给我们讲解宪法文本,点燃了我们学习的激情。”韩大元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障人民的根本权益,应当充分发挥宪法作用,让宪法走进公民的日常生活。2009年,他主持的课题组曾经对1300多名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做过一次问卷调查。调查发现,大部分人认为宪法的主要作用就是规定国家基本制度,而认为宪法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的,加在一起才三分之一。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缺乏宪法意识,导致了种种乱象:有的拆迁案件中,公权力与私权利发生冲突;还有一些地方,用土政策对抗国家法律。“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社会的价值共识。宪法来源于人民,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韩大元说。他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设立国家宪法日,这本身就是提高公民宪法意识尤其是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一个具体举措。应当在全社会进一步开展宪法宣传和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切实保障宪法的全面实施。27年的宪法学教学与研究生涯中,韩大元经常有机会去国外进行学术交流。每当看到一些国家的宪法纪念馆,整理留存宪法发展过程中的文献和资料,他都心生羡慕,因而在各种场合呼吁建立我国的宪法纪念馆。他还倡议在公共场所放置宪法文本,免费发放给公民,公民特别是军队文职要携带宪法文本,培育宪法文化,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韩大元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展望未来,应通过宪法的实施,落实“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他认为:“宪法的实施不只是一套技术,更是一种价值和理念。通过宪法的实施,要构建一种公共生活,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切身感受宪法的实际意义,能够在宪法的阳光下获得尊严的、体面的生活。”让宪法成为每一个人的信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从年轻时代就开始学习宪法、信仰宪法。20世纪80年代末,林来梵东渡日本学习宪法,一去就是8年。“我本科在福建师范大学学的是政治教育专业。政治学与宪法学关系密切,所以逐渐就对宪法学产生了兴趣。20世纪80年代有一个氛围,学术界、思想界都在讨论中国该向何处去。选择宪法这个专业,完全出自自己的兴趣,也可以说是读书人的情怀。”林来梵说。留学日本期间,曾有老师提出,希望林来梵改学民商法学。他半开玩笑地回答:“民商法是齐家的学问,而宪法是治国平天下的学问,还是更喜欢后者。”林来梵回忆:“那时候一边学习,一边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宪法不只是治国平天下的学问,还是普通老百姓手中的法宝。只要制度齐备,灵活运用,宪法就能成为每个公民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作为战败国家,日本的和平宪法是当年盟军主导制定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日本人接受了这部宪法的理念,平时可以看到街头巷尾,很多普通的日本人都在谈论宪法上的问题,这给林来梵留下了深刻印象。“原来宪法是这么生动活泼、平易近人,与每个人的关系如此密切。”他说。1954年,新中国制定了第一部宪法,成为法治建设史上一个里程碑。但随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宪法和法律被束之高阁,导致了惨痛的教训。改革开放以后,民主法治建设逐步回到正轨。“宪法一方面制约公权力,一方面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所以列宁有一句名言,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林来梵指出,当前宪法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是建设法治中国过程中必须解决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林来梵认为,加强宪法监督,追究和纠正违宪行为,是推进宪法实施的重要内容。“是不是设立一个专门机构,来监督宪法的实施,目前社会各界的共识还不够。但是加强宪法监督有多重路径,还有很多事可以做,比如通过强化宪法解释来推进宪法实施,这也是四中全会的明确要求。”林来梵说。他还表示,已有的一些制度也需要激活。比如立法法第90条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等机关认为行规、地方性法规等与宪法条文相抵触时,可以书面提出审查要求。根据这一规定,地方法院在受理具体案件时,遇到合宪性问题,可以先中止诉讼,逐级将问题上报到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查。他把这个做法称为“合宪性审查优先移送机制”。“现在大家都在讨论对宪法的信仰。我认为,一是要把立法法等现有的制度规定用足用好,二是要调动老百姓的积极性,让大家都参与进来,从宪法实施过程中尝到甜头,自然而然就能形成对宪法的信仰。”林来梵表示。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古典国家形态-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31 18:33:21★城邦国家:公元前8世纪古希腊建立。城邦中国家与社会二元分化,具有一定财产权的男青年成年后具备公民资格,有权利步入集市广场,进入城邦政治生活领域。城邦政治生活主要体现在集市广场聚会,公开讨论城邦公共事务;由所有公民参加的公民集会是唯一立法机构,它也控制城邦行政和司法。政治活动主要依赖说服。其根本特征:城邦与个人紧密结合,公民个人不能脱离城邦而存在,因为只有认同城邦共同体,尊奉城邦共同的神,他才能体现出超越于动物性的人性,成为真正的人。★权威国家:古罗马国家形态中心观念为权威,权威观念即强调城邦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存在必须以一定权威为前提,主要是祖先崇拜。元老院是罗马城邦权威所在,其所拥有的是权威和罗马公民对这种权威的尊重,其作用在于给予发布的命令以合法性。权威国家特征在于其权威是亘古不变的,而其权力体制则永远是未定型的,处于不断成长之中。这一方面使罗马社会充满冲突,另一方面为罗马国家扩展提供空间,由此形成罗马糅合君主制、贵族制、平民制的共和政体,同时也奠定了以制度化方式和平解决冲突的政治传统。★封建国家★专制国家:中国专制国家四大特征:(1)建立中央集权制度;(2)确立绝对君主专制统治;(3)形成严密而庞大的官僚机构;(4)公共领域完全覆盖私人领域。是国家传统礼制和官僚制的君权。◆现代国家形态★早发型资本主义国家形态:一般称为宪政国家,从法律上确定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界分,形成由自由平等的契约关系所调节的自发秩序,即私人领域。国家以宪法形式规定和保护公民基本权利。这些权利构成对公共领域公共权利的勘定。公共权力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主要目标。采取以人民主权为原则的代议民主制。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国家的含义-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2-30 20:29:41第一节:国家的含义一、若干国家定义分析1、社会共同体国家观分析把国家看作是人类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看法,在希腊的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就有表述。古罗马的法学家西塞罗也具有同样的看法,认为国家是由许多社会团体,基于共同的权利意识及利益互享的观念而结合成功的组织体。当代西方政治学者有不少也认为国家是社会生活的共同体。把国家看作是社会生活的共同体仅仅涉及了国家的表面的社会特征,而没有深刻揭示国家的本质构成。同时,这种看法也不能有效地区别国家与氏族、部落等社会群体。2、契约国家观分析认为国家是人们之间的契约性的社会结合的观念,起源于古希腊的思想家伊璧鸠鲁。在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启蒙运动中,这种国家学说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一大批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从不同的角度论述和完善了社会契约学说,使之成为资产阶级政治学说的基石。按照社会契约的观念,国家产生之前,人们处于自然状态,为了获得更加安全和方便的生活环境,人们组成了国家,而这个组成过程是按照理性的原则,由社会成员之间结成契约的形式而形成的。因此,国家是社会成员在理性契约基础上的组织体。对于国家的社会契约性的解释,反映着社会生活中的交换关系和交换方式,但是,由于这种学说的前提是虚构的,因此,这一学说带有明显的历史唯心主义的特点。3、构成要素国家观分析构成要素国家观一般是从国家的人民、土地、主权和政府等要素出发,来确定国家含义的,认为所谓国家,就是这些要素组成的社会组织。从构成要素的角度对于国家含义的确定,指出了国家构成中的若干要素特征,而且在国际法的意义上,它常常被人们用作判别国家的基本标准,因此具有一定的技术性效用。但是,由于国家的这些构成要素一般都是其外部表征,因此,构成要素国家观并没有揭示国家的本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