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考试常识判断题库精练(11)

1.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一间房屋并出租给丙,房租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C.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2.对非领导成员军队文职的定期考核采取()方式。A.半年度考核B.年度考核C.季度考核D.两年度考核3.我国刑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应理解为()。A.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B.是犯罪不以犯罪处罚C.不构成犯罪D.是缩小打击面的特殊策略4.(多选题)下列属于诉讼参加人的有()。A.原告和被告B.第三人C.诉讼代理人D.证人、鉴定人5.下列法律行为中属于单方行为的是()。A.李某订立遗嘱,将全部遗产处分给长子继承B.王某为购买轿车提供订金C.费某为于某代理购买化肥D.成某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军队文职考试网()题目或解析有误,1.答案:A解析:《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0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从法律效力上看,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从共有权中派生出的一项权利,它是基于共有人对共有物的所有而对共有人所有权的一种法律保护。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从租赁权中派生出的一项权利,它是基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租赁而对承租人租赁权的一种法律保护。尽管目前各国法律对租赁权的保护已呈物权化趋势,但无论如何,租赁权毕竟还是只是基于合同而产生的一种债权。按照民法的一般规则,对物权的保护应优先于对债权的保护。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因此,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应具有高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效力。本题选A。2.答案:B解析:《》第三十五条规定:“对非领导成员军队文职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故正确答案为B。3.答案:C解析:现行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种所谓“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不认为构成犯罪”,意思是指该行为在法学理论上已经是犯罪,但出于立法者的考虑,在立法阶段就将此种行为排出在了犯罪行为之外,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自然也就不是犯罪。故正确答案为C。4.答案:ABCD解析:诉讼参与人是诉讼活动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司法人员以外的人。诉讼参与人并非仅存在于某一种诉讼程序中,在我国,无论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都存在“诉讼参与人”这一概念。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和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故正确答案为A、B、C、D。5.答案:A解析:单方行为仅基于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即可依法成立的法律行为,“双方行为”的对称。单方行为可分为有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和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两类。前者是指行为人须向特定人作出意思表示,无须其承诺即可依法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免除债务、撤销代理等行为,又称“相对的单方行为”;后者则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无须针对任何特定人即可依法成立的法律行为,如遗嘱行为、悬赏广告行为、放弃继承行为等,又称“绝对的单方行为”。故正确答案为A。本题相关知识点:双方行为是相对于单方行为而言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人们习惯上亦称之为契约,是指依双方当事人相互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2017年考试岗位能力技巧:巧解推理题

在岗位能力考试中,解答分析推理类题目中的必然性推理部分有矛盾法、反对法、代入排除法、假设法、找突破口法、图表法等常用方法。今天,国家军队文职考试网就带广大考生对找突破口法进行讲解。对于找突破口法的解释,就是快速找到解题切入点的方法。通常当题干存在某个比较特殊的条件或者存在某个对象出现次数最多或者最少的时候,这个条件往往就是解题的突破口。可分为以下三骤:第一步,了解背景条件。通读题干了解题目涉及的元素及题目要求,注意这些元素分类和属性如时间、位置以及数字等限制条件。第二步,找到隐含条件。题目中的条件可分成显性条件和隐含条件两种。显性条件即原文段落已明确给出的条件,而隐含条件是必须通过推理才能得出的条件。需要对题干显性条件综合、递推和简化从而得到隐含条件。第三步,推理得出答案。在挖掘到隐含条件的基础上进行推导,当把所有隐含的条件推出后,答案就可得出。例题:甲乙丙丁四人的车分别为白色、银色、蓝色和红色。在问到他们各自车的颜色时,甲说:“乙的车不是白色。”乙说:“丙的车是红色的。”丙说:“丁的车不是蓝色的。”丁说:“甲、乙、丙三人中有一个人的车是红色的,而且只有这个人说的是实话。”如果丁说的是实话,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甲的车是白色的,乙的车是银色的B.乙的车是蓝色的,丙的车是红色的C.丙的车是白色的,丁的车是蓝色的D.丁的车是银色的,甲的车是红色的正确答案:C解析:通过阅读题干可知要求根据四人所说的话来判断车的颜色的对应关系。由提问可知丁说的话是实话,即“说实话的人的车是红色的,且甲、乙、丙三人中只有一人说实话”。再观察甲、乙、丙的话,发现只有乙的话中提到了红色,可以此作为突破口。据此突破口推知,乙是不可能说实话的,否则乙和丙的车都是红色的,不符合题意;则可知丙的车不是红色的,那么丙说的也不是实话,则丁的车是蓝色的。所以说实话的只能是甲,甲的车是红色的。由甲的话“乙的车不是白色”是实话,可知乙的车是银色,则丙的车是白色的。更多解题思路和解题技巧,可参看。

2017年考试岗位能力技巧:创造关系解类比推理

在军队文职考试岗位能力类比推理部分有一类题型很特殊,从含义上找不出两个词之间的关系,这个时候就是考查的构词法或造字法了。国家军队文职考试网在此重点强调如何使用这两种方法。一、构词法从构词法上词语可以分为单纯词和合成词。一个字的词肯定是单纯词,两个(或多个)字的词不能分开解释的也是单纯词。两个(或多个)字的单纯词具体又分为叠音词、拟声词、音译词和连绵词四种。叠音词指由一个音节重叠而成的词。如“星星”、“蛐蛐”、“姥姥”等。拟声词是模拟客观事物、现象的声音而形成的词。如“扑通”、“哗啦”、“噼里啪啦”等。音译词是指模拟外语词的声音形式而形成的词。如“逻辑”、“的士”、“歇斯底里”等。连绵词是由两个音节连缀成义的单纯词。包括双声连绵词、叠韵连绵词、非双声叠韵连绵词。双声连绵词指构成的两个音节的声母相同的连绵词。例如“蜘蛛”、“伶俐”“澎湃”等。叠韵连绵词指构成的两个音节的韵母相同的连绵词。如“骆驼”、“蹉跎”、“徘徊”等。非双声叠韵连绵词指构成的两个音节既非双声又非叠韵的连绵词。如“葡萄”、“蝴蝶”、“芙蓉”等。合成词自然就是可以分开解释的词。根据词语内部之间字和字之间的关系又可以分为并列式(如书本、花草、禽兽等)、偏正式(如红花、绿叶、英语等)、补充式(如“提高”、“延长”、“弄清”等)、动宾式(如“打人”、“剪彩”、“接力”)等、主谓式(如“地震”、“心慌”、“海啸”等)。二、造字法关于汉字的造字法,从汉朝以来,相沿有“六书”的说法,包括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和假借。但严格说来转注和假借属于“用字法”,造字法就是前四种。象形字就是字像画画一样,字形直接表达了字的含义,如“火”、“水”、“人”等。指事字就是用象征性的符号或在图形上加上指示性符号来表示意义的造字法。比如“一”、“二”“中”等。会意法就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按意义合起来表示一个新的意义的造字法。如“上面小下面大”就是“尖”、“小土”为“尘”、“不正”为“歪”等。形声词就是有形旁(表含义)、声旁(表声音)组合成的字,左形右声(如晴)、左声右形(如鸭)、上形下声(如爸)和上声下形(如想)都有。三、真题精选1.红光:满面A.东山:再起B.魂牵:梦萦C.五光:十色D.雨打:芭蕉2.降龙:伏虎A.生吞:活剥B.稳扎:稳打C.张冠:李戴D.登峰:造极国家军队文职考试网建议考生们在备考中多做练习题,熟练掌握这两种方法,在考场上“速战速决”!更多解题思路和解题技巧,可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