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考试法律考点:病假的相关待遇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关于病假的相关待遇规定: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2016考试时政:18类证明公安机关将不再开具

身份证丢了,户口簿丢了,甚至人“丢”了,都要去派出所。“有困难找”是不假,可有些事情,民警真的帮不了忙。前天,公安部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那些要开具“我是我”“我妈是我妈”类似奇葩证明的市民可要看准了,这些证明到底该哪些部门出具。而派出所平时出具的证明里,哪些证明最多呢?昨天中午,记者来到渝中区大阳沟派出所。即使是在周末,来派出所里开具证明、办事的市民仍不少。在下午1点到2点的一个小时里,就来了两位请求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的群众。值班民警在确认其身份信息等情况后,不到2分钟时间,就给他们出具了相关证明。“这些都是忘了带身份证,而要在本地住宿的群众,大多是外地人。”民警介绍说,除了临时身份证明之外,平时派出所开具得最多的还有户籍证明等。对于要求开具“我是我”“我妈是我妈”的这种奇葩证明,派出所民警也的确遇到过。“这主要是部分单位不人性化的‘奇葩要求’,所以市民也被迫来开具这些‘奇葩证明’。”民警介绍,去年年底,家住渝中区上清寺的刘女士(化名)来到派出所请民警为她开具外婆的死亡证明。“我们单位要我出具外婆的死亡证明才批准我的假……”刘女士说,自己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平时单位管理较严,职工假期也不多。大约半个月前,刘女士的外婆过世了,因为家庭的原因,老人的后事一直拖了很久都没处理完。刘女士便想向单位请几天假,把剩余的事处理完,好安心工作。谁知刘女士去单位请假时,单位竟要她出具外婆的死亡证明。“我外婆才过世不久,单位领导打个电话或是询问一下知情人,就能证实,可非要我开死亡证明……”刘女士当时对民警解释说,可能是单位请假的职工较多,公司担心员工编造借口请假,才提出如此“要求”。相关报道:老人办业务被要求证明活着10日下午,一则有关“福建华安县一名74岁老人到电信局办业务,却被要求开具她本人还健在的证明。”的消息引发网络广泛热议。记者经过多方核实了解到,这是福建华安一名74岁老人应电信公司要求为顺利领取抚恤金,前往派出所开具其本人还健在的证明。华安县华丰派出所开具了证明并盖了章,还在该证明下附文向华安电信局工作人员喊话:“活生生的人在面前还要开健在证明有必要吗”,“多为老百姓办实事,让百姓少走弯路。”这些事在派出所无法证明身份证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证明是同一个人的解释:身份证15位升18位,第18位是校验码,采用11进制,其中第11个数由固定公式算出,相关单位可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无需派出所出证明。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写错误,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个人的解释:造成错误的责任主体不是派出所,派出所也不知情。公民应到公证机关去做公证。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身份证明的解释:身份证丢失或损坏,可到市(县、区)局身份证办证中心补办,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2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补办身份证没有附加条件。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解释: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需再出具其他身份信息证明。偿还能力证明解释:居民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不在派出所掌握情况之内。公民可到公证机关寻求公证。生存(健在)、死亡证明解释: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亲属关系证明解释: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情况之内,派出所不知情。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解释:民政部门是婚姻登记机关,公民应到民政部门取证。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身份证丢失证明解释:公安机关对丢失身份证的补办,没有附加任何条件,丢失即予办理,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家庭收入情况证明解释:家庭收入情况不属于派出所工作业务范围,派出所不知情。因此公民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实际居住地证明解释:派出所负责户口登记,是否实际居住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公民应到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出具证明。保险事故证明解释:保险公司内部有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勘查,派出所无法对现场损失作出核定。人员失踪证明解释:宣告公民失踪是人民法院受案范畴,不是派出所的责任范畴,派出所无权证明人员是否失踪。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证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各类证件、印章丢失证明解释:公民因各类证件、印章丢失到派出所登记备案的,派出所给予出具报案登记证明,只证明该人曾有报案登记,至于是否丢失派出所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解释:现实表现证明属政审范畴,应由组织出面了解,个人索取属于非组织行为,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房产情况证明解释:公民房产情况不在公安机关业务范畴之内,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公民应到责任单位房产部门或公证机关索取证明。本人持招工单位调查表,让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的解释:任何劳动者都依法享有平等的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利。让就业者本人到派出所政审,是对就业者的歧视,是违法的。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组织出面进行外调。因此,派出所对个人持调查表的不予出具证明。

2020年联考常识积累:佛教相关考点(视频)

岗位能力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们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佛教”相关常识,备考2020年军队文职联考学会提前积累!点击图片限时免费看视频常识学完以上理论知识后,快来看看下面这些题目你都会了吗?答案具体解析在视频中都有讲解哦。更多小常识视频上查看。实战演练佛教有“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的分别。其中,“乘”指的是()A.车辆B.智慧C.超度D.佛法僧下列成语均与佛教有关的是()A.天花乱坠心心相印B.黄粱一梦味同嚼蜡C.一针见血一丝不挂D.乐极生悲大彻大悟唐朝僧人玄奘曾游学天竺,并以亲身见闻写成的一部重要书籍是()A.《马可·波罗行纪》B.《金刚经》C.《大唐西域记》D.《西游记》关于这幅图中的人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曾东渡日本传播佛法B.曾在古印度学习佛教圣典C.大雁塔用于安置他所带回的佛经D.《大唐西域记》是由其口述、弟子记录的游记关于我国寺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拉卜楞寺属于藏传佛教寺院B.洛阳白马寺建于西汉年间C.少林寺位于南岳嵩山之上D.飞来峰是大昭寺的著名景点参考答案:AACAA下载通APP,更多免费课、军队文职考试课程、事业单位考试课程等你来看。扫一扫图中二维码或直接点击图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