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军队文职招考必看:十九大提出建设创新性国家

1.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2.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3.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拓展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为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提供有力支撑。4.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5.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6.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7.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来源:Tobe军队文职

2017年考试时政:我国将全面启动医联体建设试点

4月17日最新军队文职考试时事政治:我国将全面启动医联体建设试点。在军队文职考试中,命题人历来是倾向于结合时政热点命题,无论是岗位能力常识题、言语理解题,还是申论,都是结合时事热点来选择命题考查点,因此最新时政要有所了解。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介绍医改规划——我国将全面启动医联体建设试点建设和发展医联体,是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合理配置资源、使基层群众享受优质便利医疗服务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近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2017年,我国将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王贺胜表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205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医联体试点,逐步形成“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多种较为成熟的模式,试点工作成效初显,积累了一定经验。王贺胜指出,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发展,重点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逐步形成多种形式的医联体组织模式。包括在城市主要组建医疗集团,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在医疗资源不足的边远贫困地区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等。二是完善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包括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等。三是促进医联体内部优质资源上下贯通。包括鼓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在保持行政隶属关系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人员调配、薪酬分配、资源共享等。四是完善保障政策。包括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的挂钩机制等。在谈到“医联体”建设能给市民带来哪些好处时,王贺胜表示,一是能让群众就近就医。医联体充分发挥三级公立医院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利用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基层,最终构建起有序的分级诊疗模式,实现基层首诊。同时,在医联体内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医联体的支撑作用,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二是能让群众便捷就医。建立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比如,在医联体内建立转诊绿色通道,上级医院对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三是能让群众获得全面服务。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同时,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牵头,吸引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不同功能的医疗机构加入,围绕群众健康需求,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使医生不仅“管治病”,更“管健康”,让群众得到一体化、便利化的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四是能让群众节省医药费用。对医联体实施医保打包预付,医疗机构原来的收入变成了成本,可以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不合理费用。此外,通过医保经济杠杆作用,合理设定报销水平差距,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

2018年军队文职招考必看: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纪实”的考点清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人类文明发展规律,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绿色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引领中华民族在实现伟大复兴征程上阔步前行。1.在习近平主持起草的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2.党的十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写入党章。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一个政党特别是执政党的行动纲领,中国共产党在全世界是第一个。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回答学生提问时,进一步作出清晰全面阐述:“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年4月,我国首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愿景、重点任务、制度体系。同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作会议上指出,“要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和空间格局,引导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年12月,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6个缔约方(包括中国)通过《巴黎协定》这一历史性文件,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安排。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确定对各省区市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机制,以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来源:Tobe军队文职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建设用地使用权-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21 12:13:44[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内容]第一百三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第一百三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方式]第一百三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第一百三十八条 采取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二)土地界址、面积等;(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四)土地用途;(五)使用期限;(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七)解决争议的方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第一百三十九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土地用途]第一百四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支付出让金等费用]第一百四十一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物权利归属]第一百四十二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第一百四十三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处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同形式和期限]第一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后变更登记]第一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权利之间关系]第一百四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之间关系]第一百四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及其补偿]第一百四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第一百五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第一百五十一条 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